昆明市生态环境局拟审批《云南昆数机床有限公司数控车床整机及配套钣金生产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公示
根据建设项目生态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的有关规定,现将拟审批的《云南昆数机床有限公司数控车床整机及配套钣金生产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时间为:2026年9月17日至2026年9月22日(5个工作日,不含节假日)。
一、建设项目概况
项目名称:云南昆数机床有限公司数控车床整机及配套钣金生产项目
建设地点:云南省昆明市嵩明县嵩明杨林经济技术开发区金成路模具产业园二期5号地块
建设性质:新建
环评单位:云南明洲环境科技有限公司
建设内容:项目占地总面积5283m2,建筑面积5689m2。项目租用云南启海科技有限公司已建标准厂房和办公楼进行生产生活,新建库房、板材摆放区、表面前处理区域、激光切割区、打磨区、焊接区、机床装配区域、喷塑处理区、成品区、产品展示区、车间办公室等配套基础设施。项目建成后年产500台数控车床整机及5000套(件)机床内外防护。
二、项目施工期主要环境影响及措施
(一)废气:施工期采取洒水降尘等措施控制扬尘。
(二)废水:项目施工期施工人员均不在项目区食宿,施工人员生活污水依托工业园区公厕配套化粪池处理;
(三)噪声:施工期对施工噪声采取选用低噪声设备、合理安排施工时间、夜间不施工等措施防治。
(四)固体废物:项目施工期建筑垃圾分类收集,回收可利用部分,不能回收利用部分送至指定堆放点;生活垃圾经收集后委托园区环卫部门清运处置。
三、项目运营期主要环境影响及措施
(一)废气:项目运营期焊接烟尘经移动式烟尘净化器收集净化。打磨粉尘经移动式布袋除尘器收集后外售给物资单位回用,少量未收集的粉尘在车间内无组织排放。喷塑产生的颗粒物(成分为塑粉)经二级滤芯脉冲回收除尘系统处理后经一根15m高的DA001排气筒排放。烤房塑粉加热固化过程产生的挥发性有机物经负压收集系统+单级活性炭吸附系统处理后经一根15m高的DA002排气筒排放。项目酸洗过程产生的氯化氢、硫酸雾经集气罩收集+碱喷淋装置处理后通过15m高的排气筒DA003排放。
(二)废水:项目运营期金属表面水洗槽废水经废水处理系统处理后回用,不外排。生活污水经办公楼配套建设的化粪池预处理达标后排入项目西侧园区道路污水管道并汇入金成路市政污水管网,最终进入嵩明县第三污水处理厂进行处理。
(三)噪声:项目运营期选用低噪声设备,产噪设备安装减震垫进行基础减震,设备置于厂房内,合理布局,通过厂房隔声,距离衰减等措施防治噪声污染。
(四)固体废物:项目运营期收集金属颗粒、金属边角料、包装废料外售给物资单位,残次品部分返回工段重新加工矫正,其余外售给物资单位,收集塑粉颗粒回用于生产。生活垃圾委托环卫部门定期清运处置,化粪池定期清掏,委托环卫部门清运处置,餐厨垃圾、隔油池油污委托有资质单位清运处置。废水处理系统污泥、废机油、废机油桶、废活性炭、表面处理废槽液、废槽渣、废化学品包装容器等危险废物集中收集后分类暂存于危险废物贮存点,严格执行《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危险废物收集贮存运输技术规范》(HJ2025-2012)的有关要求,并委托有资质单位清运处置。
四、环评文件放置地点
昆明市生态环境局嵩明分局。(电子版与纸质版存放地点:嵩明县北部行政办公区昆明市生态环境局嵩明分局208室)
五、公众提出意见的主要方式
在本次信息公示后,公众可通过向指定地址发送电子邮件、电话、信函或者面谈等方式发表关于该项目建设的意见看法。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5个工作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云南昆数机床有限公司数控车床整机及配套钣金生产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审批意见要求听证。
六、反馈方式
昆明市生态环境局嵩明分局
Email:smxhbjjgk@163.com
电话/传真:
昆明市生态环境局嵩明分局办公室0871-67911933
昆明市生态环境局嵩明分局监督管理科0871-67910097
邮编:65170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