嵩明县融媒体中心购买显示大屏运维保养服务计划的公示
为保证嵩明县融媒体中心所属大屏的正常运转及户外设施的悬挂安全。中心决定采购一次集中维修保养服务。根据《云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云南省政府集中采购目录及标准(2024年版)的通知》(云政办函〔2024〕7号)、《嵩明县政府购买服务指导性目录》(2024年版)等文件精神,现嵩明县融媒体中心拟采用政府购买服务的方式,购买维修保养服,编制购买服务计划如下:
一、项目名称
嵩明县融媒体中心显示大屏运维保养服务计划
二、购买主体
单位名称:嵩明县融媒体中心
三、主要内容
实施基础外观巡检 + 表面清洁,深度拆机内部维保,整屏色彩亮度校准,专项防水除湿保养,钢结构防锈紧固保养,整机安全全面检测等。
四、资金来源
自筹资金,以实际项目情况按协议价结算为准。
五、购买方式
根据《云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云南省政府集中采购目录及标准(2024年版)的通知》(云政办函〔2024〕7号)文件规定,集中采购机构采购项目及部门集中采购项目之外属于分散采购,单项或批量金额在60万元(不含)以下的项目,不属于政府集中采购范围,由嵩明县融媒体中心按照内控、财务制度执行。
六、资金支付方式
按照签订购买服务协议内容支付服务费用。
七、公示
公示时间:自公布之日起,公示5个工作日。
联系人及联系电话:嵩明县融媒体中心 0871-67911141
嵩明县融媒体中心
2026年9月10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