嵩明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连续两年未按规定报送年度报告企业的催报公告
发布时间:2026-09-02 09:5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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嵩明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连续两年
未按规定报送年度报告企业的催报公告
云南孟盛建筑工程有限公司等208户企业(详情见附件):
经查,你企业连续两个年度未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市场主体登记管理条例》《企业信息公示暂行条例》等有关规定的期限公示或者报送年度报告,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未改正。请你单位自公告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登录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云南)补报年报,并主动申请移出经营异常名录,同时到嵩明县市场监督管理局提交相关材料;如已不再开展经营活动,应主动向登记机关申请办理注销登记。
对逾期仍未改正违法行为、未履行法定义务的企业,我局将依据《企业信息公示暂行条例》第十八条的规定“企业因连续两年未按规定报送年度报告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未改正,且通过登记的住所或者经营场所无法取得联系的,由县级以上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吊销营业执照”的规定依法吊销企业营业执照。
联系地址:嵩明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嵩明县嵩阳街道黄龙大街延长线北部行政办公区)
联系电话:0871-67922607
附件:
嵩明县连续两年未年报企业名单
嵩明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6年9月1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