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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015126183-202608-111050 主题分类: 政府集中采购项目
发布机构:  嵩明县人民政府 发布日期: 2026-08-24 14:10
名 称: 关于购买党风廉政建设互联网+“两个责任”监督管理系统及“四项监督”数据一体化综合分析运用平台维护服务的计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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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购买党风廉政建设互联网+“两个责任”监督管理系统及“四项监督”数据一体化综合分析运用平台维护服务的计划

发布时间:2026-08-24 14: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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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购买党风廉政建设互联网+“两个责任”监督管理系统及“四项监督”数据一体化综合分析运用平台维护服务的计划

为做好购买互联网+“两个责任”监督管理系统及“四项监督”数据一体化综合分析运用平台工作,根据《云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云南省政府集中采购目录及标准(2024年版)的通知》(云政办函〔2024〕7号)文件精神,嵩明县纪委监委拟采用政府购买服务的方式,购买维护服务,制定计划如下:

一、项目名称

党风廉政建设互联网+“两个责任”监督管理系统及“四项监督”数据一体化综合分析运用平台维护服务

二、购买主体

单位名称:嵩明县纪委监委

三、主要内容

选取1家符合条件、具备专业技术能力的服务商,对党风廉政建设互联网+“两个责任”监督管理系统及“四项监督”数据一体化综合分析运用平台维护,包含数据备份、数据迁移、数据整理、问题解答、技术支持、维护升级等工作内容。

四、购买方式及资金预算

根据《云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云南省政府集中采购目录及标准(2024年版)的通知》(云政办函〔2024〕7号)文件规定,集中采购机构采购项目及部门集中采购项目之外属于分散采购,单项或批量金额在60万元(不含)以下的项目,不属于政府集中采购范围,由嵩明县纪委监委按照内控、财务制度执行。资金来源为县级财政预算资金,购买维护服务为一年,付款方式为一年一付,一年总预算金额在三万元以内。

五、公示

公示时间自公布之日起,公示5个工作日。

    联系人及联系电话:嵩明县纪委监委办公室  67911125

       嵩明县纪委监委

                            2026年8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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