嵩明县2026年上半年民营经济增加值占地区生产总值比重为61.4%
发布时间:2026-08-14 09:5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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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地区生产总值统一核算结果,嵩明县2026年上半年民营经济增加值占地区生产总值比重为61.4%。民营经济增加值第一、二、三产占地区生产总值第一、二、三产的比重分别为87.4%、80.3%和49.9%。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