嵩明县农业农村局关于确定2026年7月 防止返贫致贫监测帮扶相关对象的公告
根据常态化防止返贫致贫监测帮扶工作有关要求,经县委农村工作领导小组相关成员单位联审,县委农村工作领导小组批准确定了2026年7月防止返贫致贫监测帮扶相关对象,现公告如下:
一、防止返贫致贫监测帮扶相关对象
新识别认定防止返贫致贫对象4户。具体名单如下:
序号 | 镇(街道) | 户主姓名 | 家庭人口数 | 主要风险类型 | 帮扶计划 |
1 | 嵩阳街道 | 熊宝生 | 6 | 因病 | 1.城乡居民医保个人参保补贴 2.大病保险 3.医疗救助 |
2 | 牛栏江镇 | 许凤芬 | 3 | 因病 | 1.申请低保救助 2.办理残疾证、落实残疾人补贴 3.务工就业岗位推荐 4.公益性岗位 |
3 | 小街镇 | 李春富 | 4 | 因病、因残、因缺劳动力 | 1.申请临时救助 2.申请低保救助 3.城乡居民医保个人参保补贴 4.落实残疾人补贴 5.务工就业岗位推荐 |
4 | 杨林镇 | 李树平 | 2 | 因病 | 1.城乡居民医保个人 参保补贴 2.医疗救助 3.技能培训 |
二、有关工作要求
(一)及时完成系统操作。各乡镇(街道)要精心组织,以村(社区)为单位,7天内将新识别认定的防止返贫致贫对象信息全面、准确地录入全国常态化防止返贫致贫促进乡村振兴信息系统,同步完成人口自然变更等数据信息的动态更新,并持续落实相应帮扶措施、分析帮扶成效。
(二)及时落实帮扶措施。各相关行业部门单位,要及时协调落实既定的相关帮扶措施,并持续跟踪问效,确保防止返贫致贫对象通过有效帮扶,尽快稳定消除风险有序退出。
特此公告。
嵩明县农业农村局
2026年7月28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