嵩明县城乡劳动力培训就业工作指导委员会办公室关于购买“2026年求职能力实训培训服务”的公告
一、 项目概况
1. 项目名称:嵩明县2026年求职能力实训培训服务项目;
2. 采购单位:嵩明县城乡劳动力培训就业工作指导委员会办公室;
3. 采购方式:参照竞争性磋商方式,评审小组进行评审前置审查和百分制综合评分法打分,按照得分由高到低的顺序确定成交1家供应商;
4. 采购预算:按35人估算,预算总额不超过人民币5.25万元,以最终采购方验收确定的人数为准实际拨付资金,培训补贴标准为1500元/人。
二、 承接主体资格要求
承接主体应具备以下条件:
1. 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须提供《营业执照》及《民办学校办学许可证》;
2. 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 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具备开展求职能力实训所需的场地、教学设备、具有培训班级的管理经验;
4. 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 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无重大违法记录,未被“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未被“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6.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 服务要求
(一)培训组织
培训机构须具备动员、组织各类培训对象参加培训的能力,中标后须在规定期限内,按照自主招生的方式独立完成培训任务。全面负责培训实施周期各环节工作:
1. 宣传推介:通过线上线下多种渠道开展项目宣传与学员招募;
2. 学员筛选:依据《学员信息登记表》《职业成熟度量表》进行学员选拔;
3. 培训需求分析:结合学员情况,配合讲师开展需求调研,优化培训方案;
4. 组织实施:配备1名班主任,提供培训场地,完成培训氛围营造,准备教具物料及征订完成好正版教材,确保教材人手一本,物料齐全,物料参照《求职能力实训物料清单表》准备;
5. 后续服务:开展求职双选会,搭建企业与学员的桥梁;“一对一”提供不少于3次岗位推荐;在实训结束后1周、3个月、6个月三个关键节点做好就业率统计,建立并完善实训学员台账;
6. 监督评估:开展培训全过程监督与效果评估,按要求提交相关报告与资料,并配合主管部门完成监督与效果评估任务。
(二)培训内容
以《求职能力实训学员班管理指南(试行)》为主要依据,包括但不限于:自我认知、职业定位、简历制作、模拟面试等。根据学员的求职意愿、专业等情况组织企业参访;邀请有针对性岗位需求的企业参加求职路演。
(三)培训质量要求
帮助学员激发就业意愿,提升积极求职和主动就业能力;帮助学员梳理自我能力,提高自我认知,实现自我完善;帮助学员掌握求职方法,完善求职简历,提升面试能力;帮助学员明确职业方向,提高职业规划能力。掌握实训后1周、3个月、6个月学员就业情况,实现就业率不低于60%。
(四)师资要求
根据《昆明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做好昆明市全国公共就业服务能力提升示范项目求职能力实训项目的通知》文件要求,开展求职能力实训工作的培训机构,应配备5人以上执有《求职能力实训讲师培训合格证书》的专、兼职师资队伍。
(五)过程管理
培训期间,承办机构须对培训过程进行全程录像,保存备查;建立培训台账,详细记录学员基本信息及其参加培训、考核和培训后就业等有关情况。
四、 提交资料要求
参与采购的机构需提交以下密封材料(装订成册,一正一副)。
1. 资质证明材料
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民办职业培训学校须提供《民办学校办学许可证》副本复印件、财务报表或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文件、良好的依法缴纳税收和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年检合格证明(新开办的未经过年检周期的不作要求)、无违法记录声明、培训机构讲师执有《求职能力实训讲师培训合格证书》的情况(提供证书复印件、专兼职教师证明)等;
2. 培训机构简介
含办学特点、培训设施、培训实绩等,提供具备项目实施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情况介绍及相关资质证明;
3. 项目实施方案
包括但不限于详细的课程安排表(7天56课时)、教学活动设计方案、学员招募方案、过程监管方案、后续跟踪服务计划等;
4. 执行能力证明
预计投入的班主任及讲师情况;
5. 培训资源配置情况
培训场所面积大小、课桌椅配备摆放情况、多媒体设备配置情况、正规教材配备情况、教具物料配备情况、学员档案管理制度;
6. 同类培训经验证明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已履约完毕的“求职能力实训、职业规划指导、就业帮扶辅导”等培训服务类业绩;业绩不限服务群体(高校学生、企业职工、社会失业人员、灵活就业人员等均认可),不限委托单位类型。证明材料须提供培训合同关键页,合同需清晰载明上述相关培训服务内容。
同类业绩证明若有请提供,不作硬性要求。
7. 报价文件
报价固定,总额不超过人民币5.25万元,以最终采购方验收确定的人数为准实际拨付资金。
8. 诚信承诺声明
承诺本次投标所提交全部营业执照、业绩合同、人员证书、财务资料等所有文件材料均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伪造、变造、虚假记载、刻意隐瞒情形;若存在虚假材料,自愿作废投标/中标资格,接受采购主管部门处罚,并承担全部经济与法律责任。
五、 公告时间
2026年7月22日至8月1日。
六、 提交资料的时间及地点
资料可现场提交,也可以选择邮寄或快递的方式提交。
1. 提交资料截止时间:2026年8月1日17:00前;
2. 现场提交地点:嵩明县嵩阳街道水真路208号 县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304办公室;
3. 本项目接收邮寄的提交文件,邮寄或快递的提交文件应在截止时间前送达(不以邮戳为准)。快递地址:云南省昆明市嵩明县嵩阳街道水真路208号 嵩明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收件人:周老师,0871-67922378;备注:xx单位(响应单位名称)求职能力实训培训服务资料。
请自行考虑时间提前邮寄,邮寄全过程产生的延误、丢失、损毁、泡水、外包装破损、错寄、信息填写错误无法派送等全部风险,均由响应单位自行承担,采购单位不承担任何补偿、补投、延期评审等责任。
七、 联系方式
联系人:周老师,联系电话:0871-67922378。
嵩明县城乡劳动力培训就业工作指导委员会办公室
2026年7月22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