昆明市生态环境局拟审批《云南通衢工程检测有限公司嵩明杨林经开区试验室建设及公路设施产品组装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公示
昆明市生态环境局拟审批《云南通衢工程检测有限公司嵩明杨林经开区试验室建设及公路设施产品组装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公示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的有关规定,现将拟审批的《云南通衢工程检测有限公司嵩明杨林经开区试验室建设及公路设施产品组装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时间为:2026年7月10日至2026年7月16日(5个工作日,不含节假日)。
一、建设项目概况
项目名称:云南通衢工程检测有限公司嵩明杨林经开区试验室建设及公路设施产品组装项目
建设地点:云南省昆明市嵩明县嵩明杨林经济技术开发区南环路(昆明市荣顺物宇科技有限公司内)
建设性质:新建
环评单位:云南国琨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建设内容:项目建筑面积11902m2。项目总投资130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34.5万元。项目租用昆明市荣顺物宇科技有限公司5号楼、2号楼2楼整层、3号楼2楼整层、综合楼、生活住宿楼进行建设改造,建设交通工程专项功能室(样品室、留样室、力学室、化学室、管材力学室、电器设备检测室等)、相关公路设施产品组装生产车间(机器视觉变形监测系统、磁致伸缩位移计、振弦式表面应变计等)、综合楼、生活住宿楼等配套基础设施。项目建成后完成年检规模11360份(次/台/套),其中,公路材料委托送样检测1300份/年,交通工程现场检测60次/年,相关公路设施产品组装10000台(套)/年。
二、项目施工期主要环境影响及措施
(一)废气:施工期对施工场地定期洒水降尘、装卸设备及材料时轻拿轻放、采用环保型装修材料,对场内的建筑垃圾及时清运。
(二)废水:项目施工期施工人员如厕废水、洗手废水,依托厂区内已有化粪池处理。
(三)噪声:施工期合理安排施工时间,施工机械合理有序调度,加强施工机械的维修、管理。
(四)固体废物:项目施工期建筑垃圾分类收集,回收可利用部分,不能回收利用部分送至指定堆放点;生活垃圾经收集后委托园区环卫部门清运处置。
三、项目运营期主要环境影响及措施
(一)废气:项目运营期酸性废气通过通风橱收集后经酸雾吸收塔(碱液)处理,最终通过1根15m高排气筒排放。有机废气通过通风橱收集后经三级活性炭吸附处理后,最终通过1根15m高排气筒排放。
(二)废水:项目运营期试验器皿第一、二道清洗废水、试验废液、酸雾吸收塔废液均作为危废处置;试验室器皿清洗废水(第三道及后续清洗废水)、纯水使用废水和浓排水、喷淋试验废水以及地面台面清洁废水一起经中和池(1.5m3)预处理后由一体化污水处理设施(处理规模为3m3/d)进行处理达标后暂存于废水收集池(30m3),回用于绿化。
(三)噪声:项目运营期夜间不运营,对产噪设备进行减震、隔声处理,加强设备的保养、检修。
(四)固体废物:项目运营期检测后未沾染化学试剂的样品、破碎玻璃和废包装品,经分类收集,分类处理,可回收部分卖给废品收购站进行回收利用,不可回收部分委托有能力单位处置。化粪池及一体化污水处理设施污泥委托环卫部门定期清掏处置。不合格产品返回组装工序重新组装;纯水机设备更换的废过滤膜由更换厂家直接回收处置。废弃的劳保用品统一收集进行灭菌处理后,同生活垃圾一起处理。厨余垃圾、隔油池废油脂收集后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理。括报废、失效、过期化学试剂,试验废液(含第一道、第二道器皿清洗废水),试剂废液,废活性炭,中和池残渣,酸雾吸收塔废液,检测后沾染化学试剂的样品等危险废物分类收集暂存危险废物暂存库,严格执行《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危险废物收集贮存运输技术规范》(HJ2025-2012),并委托有资质单位清运处置。生活垃圾收集后由环卫部门清运处置。
四、环评文件放置地点
昆明市生态环境局嵩明分局。(电子版与纸质版存放地点:嵩明县北部行政办公区昆明市生态环境局嵩明分局208室)
五、公众提出意见的主要方式
在本次信息公示后,公众可通过向指定地址发送电子邮件、电话、信函或者面谈等方式发表关于该项目建设的意见看法。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5个工作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云南通衢工程检测有限公司嵩明杨林经开区试验室建设及公路设施产品组装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审批意见要求听证。
六、反馈方式
昆明市生态环境局嵩明分局
Email:smxhbjjgk@163.com
电话/传真:
昆明市生态环境局嵩明分局办公室0871-67911933
昆明市生态环境局嵩明分局监督管理科0871-67910097
邮编:65170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