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购买国资国企监管常年法律顾问服务的计划
为全面落实法律顾问制度,防范部门内部风险,最大限度预防法律纠纷,根据嵩明县财政局印发的《嵩明县政府购买服务指导性目录(2024年版)》文件精神,嵩明县财政局(县国资委)拟采用政府购买服务的方式,开展国资国企监管常年法律服务,编制购买服务计划如下:
一、 项目名称
国资国企监管常年法律顾问服务(2026年6月至2028年7月)(B0101法律顾问服务)。
二、 购买主体
嵩明县财政局(县国资委)。
三、主要内容
聘请一家律师事务所,指定两位律师作为国资国企监管常年法律顾问,提供法律服务。
四、预算资金
(一)项目金额:4.8万元(2.4万/年)
(二)资金来源:嵩明县财政局部门预算经费
五、承接标准
供应商应当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令第102号《政府购买服务管理办法》第七条规定要求。
六、购买方式
根据《云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云南省政府集中采购目录及标准(2024年版)的通知》(云政办函〔2024〕7号)文件规定,集中采购机构采购项目及部门集中采购项目之外属于分散采购,单项或批量金额在60万元(不含)以下的项目,不属于政府采购范围,按照内控、财务制度执行。
七、合同期限
合同期限为2年,一年一签,费用一年一结算。
八、资金支付方式
按照签订购买服务协议内容支付服务费用。
九、 公示
公示时间自公布之日起,公示5个工作日。
嵩明县财政局
2026年7月7日
(联系人:张昱乾 联系电话:0871—67928415)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