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者模式
无障碍浏览

嵩明县人民政府 www.kmsm.gov.cn

政府信息公开

政府信息公开指南
政府信息公开制度

依申请公开
索引号: 015126183-202606-110068 主题分类: 重大行政决策目录
发布机构:  嵩明县人民政府 发布日期: 2026-06-26 15:13
名 称: 嵩明县水务局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标准
文号: 关键字: 嵩明县水务局、重大行政决策、目标标准

嵩明县水务局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标准

发布时间:2026-06-26 15:13
字号:[ ]


为进一步规范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提高决策质量和效率,根据《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暂行条例》(国务院令第 713 号)、《云南省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省人民政府令第 217 号)、《嵩明县人民政府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标准》(嵩政办函〔2026〕1号)等有关规定,结合县水务局实际,制定本标准。

一、 编制原则

(一)坚持党的领导,贯彻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决策部署。

(二)符合法定的职责权限范围。

(三)结合本部门实际,突出针对性、具备可操作性和灵活性。

二、 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标准

(一)编制或者调整全县水资源开发、利用、节约、保护综合规划和专项规划;

(二)编制或者调整水土保持、防治水害专项规划;

(三)政府投资的重大水利建设项目的确定、变更和实施;

(四)制定涉及全局性、系统性的机制、体制、制度改革方面的重大事项;

(五)其他关系全局或水利系统基础性、战略性、全局性的决策事项。

三、 有关要求

(一)局属各科(室)、单位要严格贯彻落实《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暂行条例》、《云南省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昆明市人民政府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标准(试行)》和本标准,在重大行政决策作出前,按规定履行公众参与、专家论证、风险评估、合法性审查、集体讨论决定的程序。

(二)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的目录实行动态管理,根据实际情况适时进行调整。


                      2026年度嵩明县水务局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

序号

决策事项名称

承办科(室)、单位

提交时间

1

嵩明县杨官庄水库所有权和管理权移交滇中新区管理委员会

水利工程运行管理科

20261季度

收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