嵩明杨林经开区关于代理记账及会计服务项目的竞争性磋商公告
嵩明杨林经开区关于代理记账及会计服务项目
的竞争性磋商公告
根据嵩明杨林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日常会计核算、历史往来款项清理、政府债务规范管理的实际工作需求,管委会拟委托符合资质的第三方机构承接代理记账及配套专项会计服务工作,现就该项目面向社会公开开展竞争性磋商,欢迎所有满足资格条件的市场主体平等参与本项目响应,具体事项公告如下:
一、项目概况
1.项目名称:嵩明杨林经开区代理记账及会计服务。
2.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3.项目地点:嵩明县杨林经开区管委会办公楼
二、服务内容
本项目所有服务均为辅助性会计服务,不替代采购单位的法定会计主体责任,具体服务内容明确如下:
1.账务处理:包括管委会账务、机关工会账务、总工会账务、党建账务,负责录入、生成凭证、审核、记账、打印、装订会计凭证/账簿(总账、明细账)、对账、查账等;2.配合财政审计、专项检查及财政相关会计报表等;3决算,决算公开;4.政府财务报告;5.内控报告;6.资产月报,资产年报,资产盘点;7.合同付款情况管理,建立台账,实时更新;8.债务核算和管理:根据化债方案分类管理化解,报送有关债务支出的进展,配合上级部门做好债务清偿尤其是“630”债务,实时更新维护债务系统。
三、预算费用、服务期限
不超过2500元/月,年总费用不超过3万元。资金来源:财政性资金,已落实。
四、资格条件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即: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本项目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3.为本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不得再参加本项目的其他招标采购活动。
4.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未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5.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供应商具备有效的《代理记账许可证书》或《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证书》;派驻本项目的核心服务人员具备2年以上行政事业单位会计服务经验,且至少参与过1项行政事业单位往来款清理或政府债务化解相关工作,需提供对应人员的从业经验证明材料(如服务合同复印件、项目验收证明等)。
6.认同并严格履行本磋商公告的各项规定,承诺遵守行政事业单位廉洁从业(政)的各项规章制度;
7.有相关营业执照和对公账户,能独立开具增值税发票。
五、报价相关事项
1.报价要求:服务费用采取包干形式(含差旅费、住宿费、税费等所有费用),响应单位不另外单独收取除报价以外的任何费用。
3.报价文件递交时间:
凡有意向的报价单位,请于2026年6月30日上午9:30前报名,报名时请将有效的法人营业执照、《代理记账许可证书》或《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证书》、法人身份证复印件证明、资格条件承诺函、核心服务人员从业经验证明材料(如服务合同关键页复印件、项目验收证明等)发至邮箱:345581732@qq.com。2026年6月30日上午9:30前,将加盖公章报价材料密封送至嵩明杨林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706办公室。
六、评选方法
2026年6月30日,我委将组成评选小组对有效报价函评选,评选结果及时通知报价人。中选后3个工作日内签订合同。
七、注意事项
1.未按时报名及提供相关证明材料的报价单位为放弃;报价表未按时送至嵩明杨林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的报价单位视为放弃;未提供营业执照及相关经营资质的报价单位视为放弃。
2.成交单位接到成交通知书后三日内,到采购单位签订合同。
3.本次磋商公告在嵩明杨林经开区管委会公示栏、嵩明县人民政府网站上同步公示。
八、磋商单位、地址和联系方式
1.磋商单位名称:嵩明杨林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2.联系人:朱女士
3.联系电话:0871-67976665
嵩明杨林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2026年6月24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