嵩明县科学技术和工业信息化局关于购买申报国家级、省级中小企业特色产业集群服务的计划
为推动嵩明县中小企业实现更高质量的发展,进一步提升对中小企业的服务效能,加速培育具有区域竞争力的特色产业集群,高质量完成2026年度国家级、云南省省级中小企业特色产业集群申报工作,依据《云南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关于组织开展2026年度省级中小企业特色产业集群申报和2023年度省级中小企业特色产业集群复核工作的通知》(中小〔2026〕25号)、《云南省中小企业特色产业集群认定标准(2026年暂行版)》、《云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云南省政府集中采购目录及标准(2024年版)的通知》(云政办函〔2024〕7号)和后续国家级中小企业特色产业集群申报等文件要求,嵩明县科技和工业信息化局现就2026年度国家级、省级中小企业特色产业集群申报第三方专业服务进行公开招标,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参与投标。拟采用政府购买服务的方式,购买申报国家级、省级中小企业特色产业集群服务,制定计划如下:
一、项目名称
嵩明县申报国家级、省级中小企业特色产业集群服务
二、购买主体
单位名称:嵩明县科学技术和工业信息化局。
三、采购方式
公开招标。
四、服务期限
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2026年国家级、省级中小企业特色产业集群申报、审核、公示、推荐全流程结束。
五、核心服务内容
中标机构须严格对照《促进中小企业特色产业集群发展暂行办法》(工信部企业〔2022〕119号)和《云南省中小企业特色产业集群认定标准(2026年暂行版)》,全程提供申报全流程专业服务,确保材料真实、规范、完整、一次性通过州市初审并推荐至省工信厅。
六、报送与对接服务
1.按要求完成材料盖章、装订、电子版报送,协助县科工信局完成向州市工信局的提交。
2.配合州市初审、实地抽查、省厅审核,及时响应补正、答疑、修改需求。
3.全程跟踪申报进度,及时向采购单位反馈状态,确保按时完成全部流程。
七、评审办法
综合评分法,评审维度包括:投标报价、类似项目业绩、服务方案针对性、团队专业能力、对标诊断思路、材料编制质量承诺、履约保障措施、售后服务承诺等。
八、其他要求
1.中标机构须对申报数据、企业信息严格保密,不得泄露给第三方。
2.所有材料必须真实合法,如因虚假材料导致申报失效或追责,由中标机构承担全部责任。
3.中标机构须配合采购单位接受监督检查、绩效评价等工作。
九、资金支付方式
按照签订服务协议内容支付服务费用。
十、公示
公示时间自公布之日起,公示5个工作日。
联系人及联系电话:嵩明县科学技术和工业信息化局中小企业服务中心67914973 。
嵩明县科学技术和工业信息化局
2026年6月8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