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动产权证书作废公告(俞五一、张建华)
发布时间:2026-06-08 10:5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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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动产权证书作废公告
因房屋拆迁,申请人申请注销已拆迁房屋的房屋所有权,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三条的规定,现公告作废。
房屋所有权证号 | 权利人 | 不动产权利类型 | 不动产坐落 | 备注 |
房产证号: 012683 | 俞五一 | 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房屋(构筑物)所有权 | 嵩明县东北街办事处三社 | |
房产证号:昆明市房权证嵩明县字第(2003)0463号 | 张建华 | 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房屋(构筑物)所有权 | 嵩阳镇龙山路 |
公告单位:嵩明县不动产登记中心
2026年6月8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