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转让公示(李永春转云南昆塔新能源有限公司)
发布时间:2026-05-21 15: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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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01号
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转让公示
(李永春转云南昆塔新能源有限公司)
李永春于2012年5月取得嵩国用(2012)第613号国有土地使用证,该地块位于嵩阿公路七公里处,土地证载面积为6660平方米,用途为工业用地,土地使用权类型为出让,该宗土地使用权转让年限减去已使用年限为40.61年,终止日期为2066年12月30日。现土地使用权人申请将该宗地土地使用权转让至云南昆塔新能源有限公司名下。
经初审:
该宗地已签订了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转让合同,转让总价格为193.14万元。
现将上述宗地向社会进行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转让公示,公示期限为7天。有异议者,请在公示期内持书面意见向嵩明县自然资源局自然资源开发利用科反映。
联 系 人:金女士
联系电话:0871-67912446
嵩明县自然资源局
2026年5月21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