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疗机构执业注销登记公示(嵩明瑾晨诊所)
发布时间:2026-04-03 15: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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嵩卫医公〔2026〕010号
根据国务院《医疗机构管理条例》、原卫生部《医疗机构管理条例实施细则》,《云南省医疗机构管理条例》等法规、文件规定,我局依法受理了嵩明瑾晨诊所注销申请。现将有关情况进行公示:
申请注销医疗机构名称:嵩明瑾晨诊所
单位地址:嵩明县嵩阳街道颐园雅居D栋18号商铺1、2层
诊所备案凭证编号:PDY00043253012715D2192
申请注销理由:因诊所负责人身体原因不能在岗执业,不再开展医疗执业活动。
该医疗机构执业许可注销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2026年4月3日至2026年4月10日),依法接受各界监督。如有异议,请在公示发布后5个工作日内实名向昆明市嵩明县卫生健康局反映。
监督电话: 0871-67910061,0871-67911441
邮 箱:smwsyz@163.com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