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疗机构执业变更登记公示(嵩明小街秧田上村精神病医院)
发布时间:2026-04-02 09:5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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嵩卫医公〔2026〕007号
根据国务院《医疗机构管理条例》、原卫生部《医疗机构管理条例实施细则》,《云南省医疗机构管理条例》等法规、文件规定,我局依法受理了嵩明小街秧田上村精神病医院变更诊疗科目申请。现将有关情况进行公示:
申请变更登记医疗机构名称:嵩明小街秧田上村精神病医院
申请变更登记事项:诊疗科目变更
原诊疗科目:预防保健科/内科/精神科/医学检验科/医学影像科;X线诊断专业;超声诊断专业/中医科/内科(门诊)******
申请变更后诊疗科目:预防保健科/内科/精神科/医学检验科;X线诊断专业;超声诊断专业;心电诊断专业;脑电及脑血流图诊断专业/中医科/内科(门诊)******
该医疗机构执业许可变更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2026年4月02日-4月09日),依法接受各界监督。如有异议,请在公示发布后5个工作日内实名向昆明市嵩明县卫生健康局反映。
监督电话: 0871-67910061,0871-67911441
邮 箱:smwsyz@163.com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