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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015126183-202603-107782 主题分类: 县政府办公室文件
发布机构:  嵩明县人民政府 发布日期: 2026-03-30 19:38
名 称: 嵩明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2026年度嵩明县人民政府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的通知
文号: 嵩政办〔2026〕1号 关键字:

嵩明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2026年度嵩明县人民政府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6-03-30 19:38
字号:[ ]

各镇(街道)人民政府(办事处),各园区管委会,县政府各组成部门:

为提高行政决策的科学性,落实重大行政决策程序,健全依法决策机制,根据《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暂行条例》(国务院令第713号)、《云南省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省人民政府令第217号)等规定,县政府办公室编制了《2026年度嵩明县人民政府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经县委、县政府同意,现予印发,并就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决策事项承办单位要强化决策组织实施,严格程序闭环管理。要进一步明确责任分工,刚性落实公众参与、专家论证、风险评估、合法性审查、集体讨论决定等法定程序,同时加强过程管理。未按规定履行有关程序的,不得提交县人民政府研究。决策事项涉及市场主体经济活动的,还应当开展公平竞争审查。

二、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实行动态管理,根据县委、县政府确定的重点任务情况动态调整。确需对列入目录的决策事项进行调整或者新增决策事项的,由决策事项承办单位按程序报县人民政府分管领导研究同意后,进行事项调整。

三、决策事项承办单位在决策公布实施后3个月至1年内适时开展决策实施后评估,并在10个工作日内将评估报告提交县人民政府,确保决策执行质量和效果。

四、各镇(街道)、各园区管委会、县政府各组成部门要根据《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暂行条例》(国务院令第713号)、《云南省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省人民政府令第217号)等规定,于2026年一季度前制定并公布本单位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


附件:2026年度嵩明县人民政府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


嵩明县人民政府办办公室

2026330

(此件公开发布)



附件


2026年度嵩明县人民政府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

序号

决策事项名称

承办单位

提交决策时间

1

嵩明县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

第十五个五年规划纲要

县发展改革局

2026年1季度

(已完成)

2

嵩明县2026年学校(幼儿园)优化实施方案

县教育体育局

2026年2季度

3

嵩明县“十五五”综合交通运输发展规划

县交通运输局

2026年2季度

4

嵩明县“十五五”产城融合示范区发展规划

县发展改革局

2026年3季度

5

嵩明县城乡绿化美化规划

(2022—2031年)

县发展改革局

2026年3季度




文件解读:

【文字解读】关于《2026年度嵩明县人民政府重大行政 决策事项目录》的政策解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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