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者模式
无障碍浏览

嵩明县人民政府 www.kmsm.gov.cn

政府信息公开

政府信息公开指南
政府信息公开制度

依申请公开
索引号: 015126183-202603-107481 主题分类: 重大行政决策目录
发布机构:  嵩明县人民政府 发布日期: 2026-03-23 11:13
名 称: 嵩明县商务和投资促进局重大行政决策事项 目录标准
文号: 关键字:

嵩明县商务和投资促进局重大行政决策事项 目录标准

发布时间:2026-03-23 11:13
字号:[ ]

嵩明县商务和投资促进局重大行政决策事项

目录标准

为进一步规范重大行政决策程序,保障科学、民主和法治决策,提高决策质量和效率根据《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暂行条例》(国务院令第713号)《云南省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省人民政府令第217号)等有关规定,对照《嵩明县人民政府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标准》(嵩政办函〔20261号),经认真研究,制定嵩明县商务和投资促进局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标准如下:

一、编制原则

(一)坚持党的全面领导,贯彻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决策部署;

(二)符合法定的职责权限范围;

(三)结合本单位工作实际,突出针对性、具备可操作性和灵活性。

二、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标准

(一)重要专项发展规划

起草嵩明县“十五五”现代物流发展规划

(二)重要政策、措施

1.起草全县商务发展工作方案

2.起草全县招商引资行动方案;

3.起草或调整招商引资项目服务措施

4.起草或调整鼓励全县商业贸易发展的措施;

5.起草或调整推动电子商务服务体系建设的措施;

6.起草或调整促进外贸增长的措施;

)其他涉及招商引资和商务贸易的重大行政决策事项

 所列情形中法律、法规、规章对决策程序已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三、有关要求

)建立重大行政决策档案管理制度,局属各科室对决策过程和决策实施中的文件资料及时整理确保相关材料齐全后移交办公室归档,实行决策程序全过程记录。

重大行政决策目录标准没有调整变动的,不需每年重复制发,若标准内容有调整变动的,则需按要求报局党组同意后,及时向社会公布。

)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的目录实行动态管理,根据实际情况适时进行调整。


收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