嵩明县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开庭公告(2026年第4号)
发布时间:2026-03-18 09:10
字号:[
大
中
小
]
云南海琪劳务建筑有限公司:
嵩明县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2026年3月10日受理申请人魏卜彦因工资诉你公司劳动争议一案(嵩劳人仲案字〔2026〕76号),由于本院采用多种送达方式均无法送达本案相关法律文书。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五条及《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办案规则》第二十条之规定,现依法向你单位公告送达应诉通知书、仲裁申请书副本及开庭通知书等仲裁文书,自发出公告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答辩期和举证期为公告期满的10日内。本院定于2026年5月6日(星期三)下午14时00分在嵩明县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地址:云南省昆明市嵩明县水真路208号嵩明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二楼仲裁庭 联系电话:0871-67913783)开庭审理此案。请准时参加庭审,若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的,本院将依法缺席审理。
特此公告。
嵩明县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
2026年3月18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