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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015126183-202603-107263 主题分类: 重大行政决策目录
发布机构:  嵩明县人民政府 发布日期: 2026-03-17 15:08
名 称: 嵩明县政务服务管理局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标准
文号: 关键字:

嵩明县政务服务管理局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标准

发布时间:2026-03-17 15:08
字号:[ ]

嵩明县政务服务管理局重大行政决策事项

目录标准

为进一步完善决策制度、规范决策程序,保障科学、民主和法治决策,提高政府决策质量和效率,根据《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暂行条例》(国务院令第713号)、《云南省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省人民政府令第217号)等有关规定,结合工作实际,经认真研究并报局党组同意,制定嵩明县政务服务管理局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标准如下:

一、编制原则

(一)坚持党的全面领导,贯彻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决策部署

(二)符合法定的职责权限范围

(三)结合本单位实际,突出针对性、具备可操作性和灵活性。

二、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标准

制定或调整有关优化营商环境、政务服务、公共资源交易等方面的重大公共政策和措施。

(二)制定或调整嵩明县政务服务管理局职责范围内的重大行政决策事项;

)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其他重大行政决策事项。

三、有关要求

(一)重大行政决策的作出和调整,应按规定履行公众参与、专家论证、风险评估、合法性审查、集体讨论决定的程序。

(二)严格执行重大行政决策档案管理制度,对决策过程和决策实施中的文件资料及时整理归档,行决策程序全过程记录。

)对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的目录实行动态管理,根据实际情况适时进行调整。

嵩明县政务服务管理局    

20263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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