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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015126183-202603-107477 主题分类: 生态环境
发布机构:  嵩明县人民政府 发布日期: 2026-03-16 09:00
名 称: 昆明市生态环境局拟审批《母线槽及线缆检测能力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公示
文号: 关键字:

昆明市生态环境局拟审批《母线槽及线缆检测能力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公示

发布时间:2026-03-16 09:00
字号:[ ]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的有关规定,现将拟审批的《母线槽及线缆检测能力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时间为:202631620263205个工作日不含节假日

一、建设项目概况

项目名称:母线槽及线缆检测能力建设项目

建设地点:云南省昆明市嵩明县杨桥街道布能村民居委会第二村民小组

建设性质:新建

环评单位:昆明阳光恒业环境工程有限公司

建设内容:项目总占地面积159.0112m2总投资10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54.29万元。项目在昆明高海拔电器检测有限公司现有实验楼空置实验室内建设,不新增用地。建设内容为新建燃烧实验室、性能测定实验室、样品间、物料间尾气处理系统等配套设施。

二、项目施工期主要环境影响及措施

(一)废气:项目施工期尽量实行封闭施工,适时洒水降尘,物料堆存及运输采用封闭措施

(二)废水:项目施工期产生的生活废水依托厂区已建化粪池处理

(三)噪声:项目施工期通过合理安排时间、加强管理,降低人为噪声影响,采取关窗等隔声措施降低噪声。

(四)固体废物:项目施工期建筑垃圾集中收集后回收利用,不能回收利用的部分清运至合法的建筑垃圾处置场处置;包装废弃物统一收集后交由废品回收商处置;生活垃圾依托场地内现有垃圾桶收集,统一由环卫部门清运处置。

三、项目运营期主要环境影响及措施

(一)废气:项目运营期燃烧试验废气采取密闭管道收集后通过喷淋塔+湿式高压静电净化器+二级活性炭吸附箱处理,处理后通过115m高的排气筒(DA001)排放。项目食堂油烟经油烟净化装置处理后外排。

(二)废水:项目运营期不新增占地及劳动定员,无生活污水产生。项目无新增废水外排,项目试验残液、清洗废液作为危废处理,尾气处理系统喷淋水经循环使用,定期更换作为危废处理,不外排,试验降温用水气化后以蒸汽形式挥发。

(三)噪声:项目运营期噪声主要来源于空压机、水泵、排风机等设备运行时产生的噪声。通过采取设备基础减振、安装消声器及加强对生产设备的管理和维护等措施减少非正常噪声。

(四)固体废物:项目运营期废包装材料、废电缆收集后外售综合利用;烧样残渣集中收集后委托有处理能力的一般固废处置单位清运处置。

项目运营期产生的试验残液、清洗废液、废弃试剂瓶、废活性炭等危险废物分类收集暂存危险废物暂存库,严格执行《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危险废物收集贮存运输技术规范》(HJ2025-2012),并委托有资质单位清运处置;尾气处理系统更换废水更换时委托有资质单位直接清运处理,不在项目区贮存。生活垃圾收集后委托环卫部门处置。

四、环评文件放置地点

昆明市生态环境局嵩明分局。(电子版与纸质版存放地点:嵩明县北部行政办公区昆明市生态环境局嵩明分局208

公众提出意见的主要方式

在本次信息公示后,公众可通过向指定地址发送电子邮件、电话、信函或者面谈等方式发表关于该项目建设的意见看法。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5个工作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母线槽及线缆检测能力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审批意见要求听证。

反馈方式

昆明市生态环境局嵩明分局

Emailsmxhbjjgk@163.com

电话/传真:

昆明市生态环境局嵩明分局办公室0871-67911933

昆明市生态环境局嵩明分局监督管理科0871-67910097

邮编:6517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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