嵩明县卫生健康局部门2026年预算公开
嵩明县卫生健康局部门2026年预算公开目录
第一部分 嵩明县卫生健康局部门2026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一、 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二、 预算单位基本情况
三、 预算单位收入情况
四、 预算单位支出情况
五、 省对下专项转移支付情况
六、 政府采购预算情况
七、 部门“三公”经费增减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八、 重点项目预算绩效目标情况
九、 其他公开信息
第二部分 嵩明县卫生健康局部门2026年部门预算表
一、 部门财务收支预算总表
二、 部门收入预算表
三、 部门支出预算表
四、 部门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表
五、 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算表(按功能科目分类)
六、 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预算表
七、 部门基本支出预算表
八、 部门项目支出预算表
九、 部门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
十、 部门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预算表
十一、 部门政府采购预算表
十二、 部门政府购买服务预算表
十三、 省对下转移支付预算表
十四、 省对下转移支付绩效目标表
十五、 新增资产配置表
十六、 中央转移支付补助项目支出预算表
十七、 部门项目中期规划预算表
嵩明县卫生健康局部门2026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部门主要职责
参照县委、县政府批准的“三定”方案。(中共嵩明县委办公室、嵩明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嵩明县卫生健康局(汇总)职能配置、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嵩办通〔2019〕28号),具体职责如下:
1. 负责贯彻落实国家、省、市有关卫生健康事业发展的法律法规和政策,拟订全县卫生健康事业发展规划计划、措施办法并组织实施;推进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工作,统筹规划卫生健康资源配置,加强卫生健康人才队伍建设,推进深化人才发展体制机制改革。推进卫生健康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普惠化、便捷化和公共资源向基层延伸等。
2. 负责实施疾病预防控制规划、免疫规划以及严重危害人民健康的公共卫生问题的干预措施,组织和协调有关部门对重大疾病实施防控和干预。组织全县卫生应急工作,指导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预防控制和各类突发公共事件的医疗卫生救援,及时报告法定传染病疫情信息。
3. 负责职责范围内的职业卫生、放射卫生、环境卫生、学校卫生、公共场所卫生、饮用水卫生等公共卫生的监督管理。负责传染病防治监督,组织开展食品安全风险监督、评估工作。组织落实《烟草控制框架公约》履约工作。
4. 研究建立公立医疗卫生机构绩效考核评价、医疗卫生服务水平提升等机制,推进公立医院综合改革。
5. 负责实施国家药物政策和国家基本药物制度,开展药品使用监测、临床综合评价和短缺药品预警。
6. 负责贯彻实施医疗机构、医疗服务行业管理措施,逐步建立医疗服务评价和监督管理体系。会同有关部门贯彻执行卫生健康专业技术人员资格标准。组织实施医疗服务规范、标准和卫生健康专业技术人员执业规则、服务规范。
7. 负责指导推进卫生健康工作,指导基层医疗卫生、妇幼健康服务体系和全科医生队伍建设,推进卫生健康服务创新发展。
8. 负责计划生育管理和服务工作,开展人口监测预警,贯彻落实计划生育奖励扶助和特殊家庭扶助制度等各项工作。
9. 负责贯彻落实国家中医药法律法规、规章政策,继承和发展中医药文化。
10. 负责落实艾滋病防控各项工作,开展艾滋病宣传教育、监测检测、项目督导、行为干预和评估考核等相关工作。
11. 负责推进大健康产业有序发展,组织协调落实应对人口老龄化政策措施,推进老年健康服务体系建设和医养结合工作。
12. 负责完善卫生健康综合监督执法体系,加强综合监督执法机构和队伍建设,规范执法程序和执法行为,监督检查、整顿规范医疗卫生服务市场秩序、打击非法行医,查处卫生健康违法行为。
13. 负责指导县计划生育协会的业务工作。
14. 完成县委、县政府和上级机关交办的其他工作。
15.职能转变。嵩明县卫生健康局(汇总)应当牢固树立大卫生、大健康理念,以改革创新为动力,以促健康、转模式、强基层、重保障为着力点,把以治病为中心转变到以人民健康为中心,为人民群众提供全方位全周期健康服务。一是更加注重预防为主和健康促进,加强预防控制重大疾病工作,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健全健康服务体系。二是更加注重工作重心下移和资源下沉,推进卫生健康公共资源向基层延伸、向农村覆盖、向边远地区和生活困难群众倾斜。三是更加注重提高服务质量和水平,推进卫生健康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四是推进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加大公立医院综合改革力度,推动卫生健康公共服务主体多元化、方式多样化。
(二)机构设置情况
嵩明县卫生健康局是县政府工作部门,为正科级,加挂嵩明县中医药管理局、嵩明县防治艾滋病局、嵩明县疾病预防控制局牌子。设9个内设机构,分别为办公室、人事科、医政与法制监督科、基层卫生与妇幼健康科、公共卫生科(嵩明县爱国卫生运动委员会办公室)、人口监测与家庭发展科、医改与药政科、中医科、大健康科;行政编制17名,设局长1名(正科级),副局长4名(副科级,可兼任嵩明县中医药管理局局长、嵩明县防治艾滋病局局长、嵩明县疾病预防控制局局长)。
嵩明县卫生健康局所属管理的事业单位共计12家,其中:
一是全额财政拨款公共卫生事业单位9家,其中县级公共卫生单位3家,分别是:嵩明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其编制58名;嵩明县妇幼健康服务中心,其编制43名;随机构改革,嵩明县计划生育协会由参公管理事业单位改为事业单位,其编制5人,并入嵩明县卫生健康局核算。基层医疗卫生机构6家,分别是:嵩明县嵩阳镇卫生院其编制54名、嵩明县杨桥卫生院其编制23名、嵩明县杨林镇卫生院其编制34名、嵩明县小街镇中心卫生院其编制34名、嵩明县牛栏江镇中心卫生院其编制31名、嵩明县小新街卫生院其编制17名。
二是差额事业单位3家,属县级医疗卫生单位3家,分别是嵩明县人民医院,其编制296名;嵩明县中医医院,其编制118名;嵩明县第二人民医院,其编制33名。
(三)重点工作概述
1. 县域医共体信息化建设,推进医共体信息化建设,对县域内的医院管理系统等将进行全面的更新和升级,建设项目包括模块化机房、超融合服务器、数据中心等。
2.嵩明康华骨伤科医院建设项目,规划总用地面积为14.23亩(9487.14平方米),项目总建筑面积23208.57平方米(包含新建9层门诊住院楼一幢;新建5层医技楼一幢;新建3层商铺一幢)。
3. 圆满收官“十四五”规划和“三年行动计划”。持续实施好“强学科”“强县级”等十三项重点工程,加强对各项目实施单位的督促调度,强化与财政拨付省市级配套资金沟通协调,全力完成“三年行动计划”任务。
4. 着力提升医疗服务能力。一是通过迁建或并购等方式扩大县妇幼健康服务中心整体服务规模,解决县妇幼健康服务中心长期以来无住院部,保健管理用房、诊疗业务用房不足等的实际困难,切实保障全县广大妇女儿童全生命周期卫生健康需求。二是全面实施院前急救能力提升工程,继续支持县中医医院急诊科建设,并在牛栏江片区新建1个急救站(点),配齐站点抢救型救护车,构建起覆盖全域的院前急救调度指挥系统。三是加强卫生技术人才培养。建立嵩明县卫健系统后备干部库,在全县各公立医疗卫生机构医疗选派一批作风扎实、业务精通、敢于担当的医务人员,进行储备及培养锻炼。积极探索卫健系统干部职工“县管镇用”人才使用机制,打破县域内医疗卫生机构的横向纵向人才流动壁垒,激发全系统领导干部干事创业的积极性。
5. 深入推进医药卫生体制改革。持续推进紧密型县域医共体建设,进一步发挥好总医院牵头作用,更好统筹好全县医疗卫生资源。加快县人民医院与市延安医院在重点专科建设、医疗技术支持等方面工作的对接力度,确保紧密型城市医疗集团建设工作取得实效。在科研项目、见习实践人才培养共建等方面着力,强化与昆明医科大学海源学院的校地合作。
6. 全面加强公共卫生能力建设。深入开展爱国卫生运动。巩固提升前两轮专项行动成果,从提升城市建设管理水平和群众幸福感和满意率上着力,抓好指标调度和病媒生物防制、农贸市场清扫保洁有效落实、中小型餐馆保持“7个达标”等现场评价工作,全面推进全省第三轮爱国卫生“7个专项行动”工作,广泛组织动员干部职工参与周五“城市清洁日行动”,强化爱国卫生常态长效管理。
7. 扎实办好卫生健康领域为民实事。一是按要求做好免费接种国产HPV疫苗工作。加快推进老年医学科建设,规范医养结合机构管理服务。筑牢计生特扶家庭民生“保障网”。二是实施银龄人才计划,根据省、市卫健委任务安排,有计划地引进留用医疗卫生高层次银龄人才。三是按照要求做好逐步取消门诊预交金工作,落实儿科、精神科卫生服务年和体重管理年相关工作。开展好中医适用技术推广、中医药服务供给工作。
8.着力维护卫生健康系统安全稳定。一是压实医疗卫生机构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认真落实风险隐患排查机制,及时修订完善相关应急预案,开展好医疗卫生机构应急培训和应急演练工作。加强医院安保人员的配备,提升医院安全保障能力,提高安全预警防范水平。二是深化平安医院建设工作。健全完善医疗纠纷排查化解机制,认真落实医疗纠纷属地管理职责和涉事医院排查化解主责,第一时间进行处置、疏通、化解,防止纠纷扩大升级,守牢“不越级上访、不出事”的底线。三是持续开展集中整治工作,深入推进医药领域集中整治专项审计调查反馈问题整改销号,强化举一反三,做好审计整改“后半篇文章”。持续开展殡葬领域专项整治和校园食品安全整治工作,接续推进全县公立医院巡查工作,着力维护卫健系统风清气正的政治生态。
二、预算单位基本情况
我部门编制2026年部门预算单位共12个。其中:财政全额供给单位9个;差额供给单位3个;定额补助单位0个;自收自支单位0个。财政全额供给单位中行政单位1个;事业单位11个。截止2025年12月统计,部门基本情况如下:
在职人员编制703人,其中:行政编制17人,工勤人员编制0人,事业编制686人。在职实有1686人(含编外人员932人),其中:财政全额保障324人,财政差额补助430人,财政专户资金、单位资金保障932人。
离退休人员391人,其中:离休0人,退休391人。
车辆编制32辆,实有车辆32辆,超编0辆。其中,执法执勤用车2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18辆,其他用车12辆。
三、预算单位收入情况
(一)部门财务收入情况
2026年部门财务总收入545292955.50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119757049.70元,政府性基金0.00元,国有资本经营收益0.00元,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收入0.00元,事业收入422145905.80元,事业单位经营收入0.00元,上级补助收入3390000.00元,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00元,其他收入0.00元。
与上年的部门财务总收入632714620.59元对比,减少87421665.09元,降幅13.81%,主要原因分析:公立医院和基层医疗机构事业收入减少。
(二)财政拨款收入情况
2026年部门财政拨款收入119757049.70元,其中:本年收入119757049.70元,上年结转收入0.00元。本年收入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119757049.70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0.00元,国有资本经营收益财政拨款0.00元。
与上年的83072012.04元对比,增加36685037.66元,增幅44.16%,主要原因分析:2026年将2025年上级下达未使用完的项目资金,列入今年本级预算。
四、预算单位支出情况
2026年部门预算总支出545292955.50元。财政拨款安排支出119757049.70元,其中:基本支出71538211.88元,与上年的68329502.04元对比,增加3208709.84元,增幅0.47%,主要原因分析在职人员正常增加工资;项目支出48218837.82元,与上年的14542510.00元对比,增加33676327.82元,增幅231.57%,主要原因分析2026年将2025年上级下达未使用完的项目资金,列入今年本级预算。
财政拨款安排支出按功能科目分类情况,主要用于:
1、 “2080501行政单位离退休”支出798420.00元,主要用于嵩明县卫生健康局机关。
2、 “2080502事业单位离退休”支出3469389.00元,主要用于全额事业单位退休人员除社保承担退休工资以外的津贴补贴部分。
3、 “2080505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6060794.00元,主要用于嵩明县卫生健康局(含嵩明县计划生育协会)、嵩明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嵩明县妇幼健康服务中心,以及六个卫生院,财政补助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
4、 “2080801遗属生活补助”支出87750.00元,主要用于县疾控中心、卫生院等退休人员死亡后遗属补助。
5、 “2082102其他财政补助人员支出”48600元,主要用于疾控中心特困供养人员(原五保户)补助(或特困人员救助供养)。
6、 “2089999失业保险”244269.32元,主要用于卫生健康局机关工勤人员以及卫健系统事业单位人员失业保险费。
7、 “2100101行政运行”支出4175787.00元,主要用于县卫生健康局机关行政运行经费,机关工作人员工资支出、对退休人员的家庭补助支出及商品服务的支出。
8、 “2100199其他卫生健康管理事务支出”345600.00元,主要用于:2026年重性精神病管理以奖代补县级补助资金。
9、 “2100201综合医院”支出9743300.00元,主要用于县人民医院和县第二人民医院人员补助经费6320000.00元;项目支出3423300元,其中县本级安排1900000.00元,用于县医院新建儿科住院大楼贷款贴息补助900000.00元,用于县二院三年行动(2023至2025)高质量发展建设项目资金1000000.00元;另外1523300.00元为2025年上级下达项目结转,即医疗服务与保障能力提升(血液透析服务能力、白内障手术能力)结算补助资金1240000.00元,2025第二批医疗卫生事业高质量发展三年行动计划资金283300.00元。
10、 “2100202中医(民族)医院”支出5916104.00元,主要用于县中医院人员补助2240000.00元,项目支出3423300.00元,主要是医疗卫生事业高质量发展三年行动计划资金,属上级下达结转。
11、 “2100302乡镇卫生院”支出21183526.25元,其中基本支出用于卫生院人员经费补助21043426.25元,项目支出主要是杨林卫生院业务用房及辅助设施项目剩余工程提质改造经费140100.00元。
12、 “2100399其他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支出”支出3926246.50元,其中基本支出889014.00元用于卫生室乡村医生人员补助,项目支出3037232.50元,主要是2025年上级下达未支出的医疗卫生事业高质量发展三年行动计划经费、基本药物制度中央和省补助资金,以及脱贫人口重点人群和农村低收入人群家庭医生签约服务省市级结算补助资金。
13、 “2100401疾病预防控制机构”支出7696676.00元,其中基本支出7394776.00元用于嵩明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人员工资补助和机构运转,项目支出301900.00元为2025年上级下达未支出的疾控机构医疗服务与保障能力提升(疾控机构能力建设和卫生健康人才培养)中央补助项目资金。
14、 “2100403妇幼保健机构”支出7493950.00元,主要用于嵩明县妇幼健康服务中心人员工资补助和机构运转。
15、 “2100408基本公共卫生服务”支出27666250.32元,主要用于本年度县级配套基本公共卫生服务经费、预防性从业人员免费健康体检补助经费,以及2025年上级下达未支出的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中央和省补助。
16、 “2100409重大公共卫生服务”支出1453500.00元,主要用于艾滋病防治项目补助经费,以及2025年上级下达未支出的重大公共卫生服务补助项目资金。
17、 “2100499其他公共卫生支出”2346400.00元,主要用于巩固国家卫生县建设成果工作经费、嵩明县2021年12月至2022年12月集中隔离费用专项经费、以及2025年上级下达未支出的医疗卫生事业高质量发展三年行动计划项目资金。
18、 “2100716计划生育机构”支出311262.00元,主要用于县计划生育协会人员经费及机构运转。
19、 “2100799其他计划生育事务支出”5580501.00元,用于我县农村计划生育独生子女保健费、低保家庭及伤残死亡生活补助、家庭特别扶助金、城乡居民医保等方面补助;以我县人口发展支持项目经费。
20、 “2101101行政单位医疗”支出263493.44元,主要用于县卫生健康局机关人员医疗费补助。
21、 “2101102事业单位医疗”支出2510604.47元,主要用于县妇健服务中心、县疾控中心和6个卫生院人员医疗费补助。
22、 “2101103公务员医疗补助”支出2473878.04元,主要用于我部门全额单位人员医疗费用补助。
23、 “2101199其他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支出”404640.00元,主要用于县卫生健康局机关及县疾控中心、县妇健服务中心和县计划生育协会人员工伤生育保险费。
24、 “2109999其他卫生健康支出”111600.00元,主要是2025年上级下达未支出的疾病预防控制专项市级补助项目资金。
25、 “2210201住房公积金”支出5444508.36元,主要用于嵩明县卫生健康局、嵩明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嵩明县妇幼健康服务中心及六个卫生院在职职工住房公积金。
五、 专项转移支付情况
嵩明县卫生健康局2026年部门预算无对下转移支付情况。
六、 政府采购预算情况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的有关规定,编制了政府采购预算,共涉及采购项目131个,政府采购预算总额53898593.50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预算53892593.50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6000.00元、政府采购工程预算0.00元。
七、 部门“三公”经费增减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嵩明县卫生健康局部门2026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预算合计77100.00元,较上年的121250.00元减少44150.00元,下降36.41%,具体变动情况如下:
(一)因公出国(境)费
嵩明县卫生健康局部门2026年因公出国(境)费预算为0.00元,较上年增加0.00元,增长0.00%,共计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因公出国(境)0人次。
与上年对比无变化。
(二)公务接待费
嵩明县卫生健康局2026年公务接待费预算为5100.00元,较上年增加0.00元,增长5100.00元,国内公务接待批次为0次,共计接待0人次。
与上年对比无变化。
(三)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
明县卫生健康局部门2026年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为72000.00元,较上年的121250.00元减少49250元,下降40.61%。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0.00元,较上年增加0.00元,增长0.00%;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72000.00元,较上年的121250.00元减少49250元,下降40.61%。共计购置公务用车0辆,年末公务用车保有量为3辆。
八、 重点项目预算绩效目标情况
2026年度卫生健康局申报87个项目支出绩效目标,申报金额48218837.82元。经审核确定87个项目,资金48218837.82元,其中民生类5个资金3371698.00元,专项业务类32个资金20792227.50元,事业发展类42个资金23967162.32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8个资金87750.00元。与上年的13个相比,增加74个,增加的原因是2025年上级下达的项目未支出,部分列入2026年预算。2026年卫生健康系统列入县级预算的项目有:
1. 巩固国家卫生县建设成果工作经费500000.00元。
2. 嵩明县2021年12月至2022年12月集中隔离费用专项经费1800000.00元。
3. 2026年计划生育特别扶助(其他)资金77568.00元。
4. 2026年嵩明县支持人口发展(生育支持项目)经费1428640.元。
5. 嵩明县农村计划生育奖励扶助专项县级配套经费1203490.00元。
6. 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补助经费2755998.00元。
7. 艾滋病防治项目县级补助经费100000.00元。
8. 县二院三年行动(2023至2025)高质量发展建设资金1000000.00元。
9. 县人民医院预防性从业人员免费健康体检补助经费700000.00元。
10. 县人民医院内儿科大楼建设项目补助资金900000.00元。
11. 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重性精神病监护人落实监护责任“以奖代补”经费345600.00元。
九、 其他公开信息
(一)专业名词解释
1. 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工作人员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
2.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指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领导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
3. 政府采购:Government Procurement就是指国家各级政府为从事日常的政务活动或为了满足公共服务的目的,利用国家财政性资金和政府借款购买货物、工程和服务的行为。政府采购不仅是指具体的采购过程,而且是采购政策、采购程序、采购过程及采购管理的总称,是一种对公共采购管理的制度。
4. 家庭医生:现阶段中国的家庭医生主要包括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注册全科医生(含助理全科医生和中医类别全科医生),以及具备能力的乡镇卫生院医师和乡村医生等。家庭医生不是私人医生。签约服务原则上以团队服务形式为主,家庭医生团队包括家庭医生、社区护士、公共卫生医师等组成,二级以上医院医师提供技术支持和业务指导。
5. 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是指突然发生,造成或者可能造成社会公众健康严重损害的重大传染病疫情、群体性不明原因疾病、重大食物和职业中毒以及其他严重影响公众健康的事件。如今年的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
(二)机关运行经费安排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嵩明县卫生健康局机关2026年机关运行经费安排527598.00元,与上年的467156.00元,增加60442.00元,增长12.93%,主要原因分析机构改革,原县卫生健康局综合监督执法局9人调入局机关,导致办公经费、印刷费、水电费等日常开支增加。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25年12月31日,嵩明县卫生健康局部门资产总额174176800.00元,其中,流动资产66988700.00元,固定资产9629600.00元,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00元,在建工程1191500.00元,无形资产9700600.00元,其他资产0.00元。鉴于截至2025年12月31日的国有资产占有使用精准数据,需在完成2025年决算编制后才能汇总,此处公开为2026年1月资产月报数。
嵩明县卫生健康局部门2026年部门预算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