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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015126183-202603-107069 主题分类: 生态环境
发布机构:  嵩明县人民政府 发布日期: 2026-03-11 09:00
名 称: 昆明市生态环境局拟审批《年处理6万吨废旧塑料精深加工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 的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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昆明市生态环境局拟审批《年处理6万吨废旧塑料精深加工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 的公示

发布时间:2026-03-11 09: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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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的有关规定,现将拟审批的《年处理6万吨废旧塑料精深加工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时间为:202631120263175个工作日不含节假日

一、建设项目概况

项目名称:年处理6万吨废旧塑料精深加工项目

建设地点:云南省昆明市嵩明县杨林镇东山村民委员会大东山建设性质:新建

环评单位:云南明洲环境科技有限公司

建设内容:项目总占地面积42820m2总投资300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1257万元。项目主要建设废塑料破碎分选生产线生产区域、废旧塑料包装袋精深加工生产线区域、原料堆棚区、成品仓库、综合楼、宿舍楼、食堂等配套基础设施;厂房内设破碎分选生产线6条。项目建成后年处理废旧塑料6t/a

二、项目施工期主要环境影响及措施

(一)废气:项目施工期合理安排施工作业,对施工场地洒水降尘;建筑材料采取加盖篷布、 库内堆放或设置围挡、堆砌围墙。

(二)废水:项目施工期产生的生活废水经收集沉淀后回用于施工场地洒水降尘。

(三)噪声:项目施工期通过合理安排施工时间,加强施工机械维修管理,减少施工噪声的影响

(四)固体废物:项目施工期建筑垃圾回收可利用部分,不能回收利用的运至政府部门指定的建筑垃圾堆放场处置;生活垃圾收集后委托当地环卫部门定期清运处理。

三、项目运营期主要环境影响及措施

(一)废气:项目运营期造粒挤出废气经集气罩收集后经二级活性炭+碱液喷淋装置处理后,通过15m排气筒(DA001)排放。项目食堂油烟经油烟净化装置处理后外排。

(二)废水:项目运营期食堂废水经隔油池处理后与其他生活废水经化粪池处理后,进入一体化污水处理设施处理达《城市污水再生利用城市杂用水水质》(GB/T18920-2020)城市绿化和道路清扫用水水质标准后,排入清水池,回用厂区绿化、道路清洒,不外排。项目营运期湿法破碎+清洗废水等生产废水经企业自建的循环水处理设施处理后回用于生产,循环使用,当水质不能满足生产需求时,委托资质单位采用罐车将废水清运至嵩明县第一污水处理厂进行处理,不得随意排放。

(三)噪声:项目噪声主要来源于生产车间破碎机、除铁机、清洗机等生产设备运行时产生的设备噪声。通过采取设备加装减振垫、消音器,墙体阻隔和距离衰减等措施

(四)固体废物:项目运营期废水处理污泥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置;废包装塑料粉末、废旧金属、其他塑料、杂质、废造粒渣收集后外售综合利用;布袋收尘灰委托相关有处理资格的单位处置; 生活垃圾、化粪池污泥委托环卫部门清运处置;隔油池油污、餐厨垃圾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理。项目运营期产生的废机油和碱洗废液、废活性炭、含油抹布手套等危险废物分类收集暂存危险废物暂存库,严格执行《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危险废物收集贮存运输技术规范》(HJ2025-2012),并委托有资质单位清运处置。生活垃圾收集后委托环卫部门处置。

四、环评文件放置地点

昆明市生态环境局嵩明分局。(电子版与纸质版存放地点:嵩明县北部行政办公区昆明市生态环境局嵩明分局208

公众提出意见的主要方式

在本次信息公示后,公众可通过向指定地址发送电子邮件、电话、信函或者面谈等方式发表关于该项目建设的意见看法。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5个工作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年处理6万吨废旧塑料精深加工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审批意见要求听证。

反馈方式

昆明市生态环境局嵩明分局

Emailsmxhbjjgk@163.com

电话/传真:

昆明市生态环境局嵩明分局办公室0871-67911933

昆明市生态环境局嵩明分局监督管理科0871-67910097

邮编:6517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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