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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015126183-202603-107068 主题分类: 生态环境
发布机构:  嵩明县人民政府 发布日期: 2026-03-11 09:00
名 称: 昆明市生态环境局拟审批《云南森荣湘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环保合成包装产品生产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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昆明市生态环境局拟审批《云南森荣湘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环保合成包装产品生产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公示

发布时间:2026-03-11 09: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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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的有关规定,现将拟审批的《云南森荣湘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环保合成包装产品生产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时间为:202631120263175个工作日不含节假日

一、建设项目概况

项目名称:云南森荣湘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环保合成包装产品生产项目

建设地点:云南省昆明市嵩明县嵩明杨林经济技术开发区南环路南侧

建设性质:新建

环评单位:云南明洲环境科技有限公司

建设内容:项目总占地面积36822.38m2总投资1540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132万元。项目主要新建单层钢架结构厂房1栋,设置钙塑包装生产厂区、原料区、半成品区、成品区、新型环保合成包装产品生产线6条,新建5层砖混结构综合楼1栋等配套基础设施。项目建成后年产钙塑包装产品2.16万吨。

二、项目施工期主要环境影响及措施

(一)废气:项目施工期对施工场地易产生扬尘的作业面、临时堆土场、道路等进行洒水降尘,产生的建筑垃圾等及时清运,道路及时清扫;运输采取遮盖、密闭措施,控制车速、减少卸料落差。

(二)废水:项目施工期施工废水、施工人员清洁废水经临时沉淀池沉淀处理后,回用于施工过程、场地洒水降尘;施工区域雨季雨水经收集、沉淀后,回用于施工场地洒水降尘。

(三)噪声:项目施工期通过合理安排施工时间,减少高噪声设备同时运行,加强车辆管理等方式,减少施工噪声的影响

(四)固体废物:项目施工期建筑垃圾回收可利用部分,不能回收利用的运至政府部门指定的建筑垃圾堆放场处置;生活垃圾收集后委托当地环卫部门定期清运处理。

三、项目运营期主要环境影响及措施

(一)废气:项目运营期塑料中空板生产过程中熔融挤出工序产生的非甲烷总烃、异味经设备上方设置的集气罩收集进入2套三级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后,通过215m高的排气筒(DA001DA002)排放。上料过程产生的粉尘经设备上方设置的集气罩收集进入2套布袋除尘器处理后,通过215m高的排气筒(DA003DA004)排放。食堂油烟经油烟净化装置处理后排放。

(二)废水:项目运营期过程中产生循环冷却水循环使用,不外排。产生的餐饮废水经隔油池预处理后,同其他办公生活废水 进入化粪池处理达《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表 4三级标准后,排入工业园区污水管网,最终进入嵩明县第二污水处理厂处理。

(三)噪声:项目噪声主要来源于生产设备产生的噪声。根据《报告表》预测分析结果,通过设备加装基础减震、墙体阻隔和距离衰减等措施。

(四)固体废物:项目运营期包装固废、废边角料、不合格产品收集后 外售;布袋除尘器收集粉尘回用于生产;餐厨垃圾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置;生活垃圾、化粪池污 泥委托环卫部门清运处置。项目运营期产生的废机油、废机油桶、废活性炭等危险废物分类收集暂存危险废物暂存库,严格执行《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危险废物收集贮存运输技术规范》(HJ2025-2012),并委托有资质单位清运处置。生活垃圾收集后委托环卫部门处置。

四、环评文件放置地点

昆明市生态环境局嵩明分局。(电子版与纸质版存放地点:嵩明县北部行政办公区昆明市生态环境局嵩明分局208

公众提出意见的主要方式

在本次信息公示后,公众可通过向指定地址发送电子邮件、电话、信函或者面谈等方式发表关于该项目建设的意见看法。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5个工作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云南森荣湘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环保合成包装产品生产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审批意见要求听证。

反馈方式

昆明市生态环境局嵩明分局

Emailsmxhbjjgk@163.com

电话/传真:

昆明市生态环境局嵩明分局办公室0871-67911933

昆明市生态环境局嵩明分局监督管理科0871-67910097

邮编:6517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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