昆明市生态环境局拟审批《云南凯辉安全节能玻璃有限公司玻璃深加工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公示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的有关规定,现将拟审批的《云南凯辉安全节能玻璃有限公司玻璃深加工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时间为:2026年3月11日至2026年3月17日(5个工作日,不含节假日)。
一、建设项目概况
项目名称:云南凯辉安全节能玻璃有限公司玻璃深加工项目
建设地点:云南省昆明市嵩明县嵩明杨林经济技术开发区金麦路8号建设性质:新建
环评单位:云南明洲环境科技有限公司
建设内容:项目总占地面积6000m2,总投资30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22万元。租用云南智业制造有限公司已建标准厂房进行玻璃深加工,主要新建生产车间、成品区、原料区、办公宿舍等配套基础设施;布设钢化玻璃生产线1条、中空玻璃生产线2条、夹胶玻璃生产线1条。项目建成后年产钢化玻璃6万m2、中空玻璃14万m2、夹胶玻璃4万m2。
二、项目施工期主要环境影响及措施
(一)废气:项目施工期及时清扫道路,采取洒水降。
(二)废水:项目施工期施工人员生活污水依托厂区已建化粪池处理,最终进入嵩明县第二污水处理厂处理。
(三)噪声:项目施工期不使用大型设备,通过合理安排施工时间及运输管理,定期对施工设备进行维护保养,降低施工噪声影响。
(四)固体废物:项目施工期建筑垃圾回收可利用部分,不能回收利用的运至政府部门指定的建筑垃圾堆放场处置;生活垃圾收集后委托当地环卫部门定期清运处理。
三、项目运营期主要环境影响及措施
(一)废气:项目运营期涂胶、合片封胶、高压釜固化工序产生的非甲烷总烃经集气罩收集后经“二级活性炭吸附”处置装置处理后,通过15m高排气筒(DA001)排放。项目食堂油烟经油烟净化装置处理后外排。
(二)废水:项目运营期玻璃磨边、钻孔、清洗用水、高压釜冷却工序产生的废水经沉淀池沉淀后循环使用,不外排。产生的食堂污水经隔油池处理后,与其他生活污水一起进入化粪池处理达《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 8978-1996)表4 三级标准后,通过市政管网进入嵩明县第二污水处理厂处理。
(三)噪声:项目运营期噪声主要来源于切割机、磨边机、钻孔机等设备运行过程中产生的噪声。采取基础减振、设置软连接,定期检查维修设备,加强管理培训,确保工人文明操作等措施。
(四)固体废物:项目运营期隔油池油污、食堂泔水定期由有资质的单位清运处置;玻璃边角料及玻璃碴、铝条边角料、沉淀池沉渣、不合格的产品统一收集后外售综合利用,废包装材料集中收集后外卖回收商处理;废PVB胶片集中收集后交由有处置能力单位进行处置;生活垃圾、化粪池污泥委托环卫部门定期清掏处置。
项目运营期产生的废机油、废机油桶、废硅酮密封胶及丁基胶桶、废活性炭、含油废劳保用品等危险废物分类收集暂存危险废物暂存库,严格执行《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危险废物收集贮存运输技术规范》(HJ2025-2012),并委托有资质单位清运处置。生活垃圾收集后委托环卫部门处置。
四、环评文件放置地点
昆明市生态环境局嵩明分局。(电子版与纸质版存放地点:嵩明县北部行政办公区昆明市生态环境局嵩明分局208室)
五、公众提出意见的主要方式
在本次信息公示后,公众可通过向指定地址发送电子邮件、电话、信函或者面谈等方式发表关于该项目建设的意见看法。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5个工作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云南凯辉安全节能玻璃有限公司玻璃深加工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审批意见要求听证。
六、反馈方式
昆明市生态环境局嵩明分局
Email:smxhbjjgk@163.com
电话/传真:
昆明市生态环境局嵩明分局办公室0871-67911933
昆明市生态环境局嵩明分局监督管理科0871-67910097
邮编:65170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