嵩明县2025年度法治政府建设情况报告
嵩明县2025年度法治政府建设情况报告
2025年,嵩明县在市委、市政府的领导下,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二十届历次全会及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委员会会议精神,深入落实习近平法治思想和习近平总书记考察云南重要讲话精神,严格按照中央、省、市关于法治政府建设的决策部署,将法治建设深度融入“五个嵩明”发展实践,系统谋划、精准发力,推动全县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迈上新台阶。
一、主要举措和成效
(一)全面突出政治引领,党的领导更加坚强有力。县委、县政府始终坚持和加强党对法治政府建设的领导。县委切实履行推进法治政府建设领导职责,专题听取法治政府建设、行政复议和行政应诉等重点工作汇报,研究解决法治政府建设重点难点问题;县政府切实履行法治政府建设主体职责,科学谋划推进法治政府建设、涉企行政执法专项行动、党政机关被执行人案件落实等各项任务举措。县委、县政府不断深化法治政府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牢牢把握习近平法治思想“十一个坚持”,推动法治政府建设各项工作落到实处、取得实效。县委理论学习中心组围绕习近平法治思想开展专题集中学习,县政府常务会议会前学法,带动各党委(党组)开展专题学习60余次,各级各部门开展习近平法治思想培训50余次。各部门党委(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将习近平法治思想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全面依法治国的重要论述纳入重点学习内容,不断提高党员干部的法治工作能力和依法行政水平,推动政府各项工作在法治轨道上规范运行。
(二)全面深化改革创新,优化政府职能协同高效。根据机改方案,优化部门机构设置及职能配置,依法调整相关行政处罚实施主体,整合执法资源。编制并公布《嵩明县综合行政执法领域相对集中行政处罚权事项目录》,将102项住房城乡建设领域、7项自然资源和规划领域的行政处罚事项统一调整由嵩明县综合行政执法局集中行使,进一步提升行政执法工作的规范化、协同化水平和整体效能。深入推进综合行政执法体制改革,全面清理并公示县级行政执法主体37个,规范执法证件管理,完成镇(街道)赋权事项评估调整,建立健全执法统筹协调与边界明晰的工作机制。持续提升政务服务水平,扎实推进“高效办成一件事”改革,设置综合窗口7个及公安、人社等重点领域专窗5个,全面推行“一窗受理、高效办结”服务模式,累计办件量达18000余件,事项落地覆盖率为61.07%。围绕“一类事”办理场景,办结业务3200余件,覆盖事项6项,落地覆盖率达100%。积极拓展“跨省通办”服务范围,与多地结成战略合作伙伴,实现124项高频事项异地可办,累计办结跨区域业务41000余件,办结率保持100%,政务服务便捷度与满意度显著提升。
(三)开展涉企专项工作,加快建设法治化营商环境。提升涉企服务效能,推出迭代升级“轻嵩办”4.0版,构建“改革举措—服务场景—发展实效”全链条服务体系。加强惠企专区建设,落实《昆明市惠企政策精准直达工作方案》,收集整理省市县涉企政策96项,确定惠企政策联系人77人,兑现事项清单55项。强化不正当竞争监管,维护市场公平秩序。严格落实公平竞争审查制度,清理废除妨碍统一市场和公平竞争的政策措施,审查各类政策措施与协议13份。加大民生与网络领域执法力度,查处虚假宣传等不正当竞争案件3件,检查网络平台112家,有效规范市场竞争行为。创新涉企行政检查工作制度,制定《嵩明县涉企行政检查工作指引(试行)》,系统规范涉企行政检查工作。全面落实“双随机、一公开”制度,建立跨部门跨领域联合检查场景清单,推动多个执法部门对同一对象“进一次门、查多项事”,实现执法资源集约化、执法干扰最小化。完善“执法+服务”模式,深化包容审慎监管,落实“柔性执法清单”,规范行使涉企行政裁量权,确保执法“有温度、有力度”。创新监督模式,推广“扫码入企”,试点建立动态监测点,邀请企业代表实时监督执法行为,协助收集社情民意,配合专项检查部门开展工作。深入开展行政执法案卷评查,组建专业评查组对重点执法单位现场评查案卷60件;集中抽评292件涉及“9类关系群众切身利益”重点执法领域案件,及时反馈评查结果,督促相关单位及时整改落实,“以案促改”规范行政执法行为。
(四)完善依法行政制度体系,提升政府治理效能。健全行政规范性文件监督管理制度,严格执行《云南省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办法》相关规定,切实加强行政规范性文件审查和备案工作,确保有件必备,有备必审,有错必纠,全年新制定政府行政规范性文件1件,完成已失效或不适宜文件废止3件,同步推进1件行政规范性文件废止论证工作。严格决策程序,坚持科学民主依法决策,对县人民政府常务会议26个议题送审稿进行法制审查,3个政府重大决策进行合法性审查。充分发挥法律顾问的职能作用,为依法行政提供专业力量支撑。
(五)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着力提升执法质效与公信。一是持续强化执法制度建设与执行,全面落实行政执法“三项制度”,推动执法信息应公开尽公开,行政检查公示率较去年的71.7%显著提升至98.4%,行政检查数量较去年同期下降30%,入企入户检查减少3294次,检查精准度大幅提升。完善包容审慎监管体系,系统建立并运用“五张清单”制度,在市场监管、民生保障等领域依法实施免罚、轻罚、重罚等分类处理,全年适用案件2041件。加强法制审核能力建设,全县执法部门设立法制审核机构26个,配备专职人员70人,完成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654件。组织开展多层次执法培训,保证执法人员人均参训超过60学时,执法队伍专业素养持续增强。二是聚焦重点领域实施精准监管,在知识产权、人力资源、矿产资源、校园食品安全等领域开展专项整治与“铁拳”行动。强化整改基金滥用问题,严肃查处违规定点医药机构40家,追回违规资金及违约金54.27万元,审核拒付91.5万元,推动自查退回65.26万元,重点领域执法震慑力显著提升。三是健全行政执法全程监督机制,全力推进提升行政执法质量三年行动计划落地落实,强化事前防控、事中管控、事后监督,配置执法记录仪511台,利用执法记录仪办理案件88708件。坚持“以评促改、以查促优”,组织全县37个执法主体开展案卷评查3497卷,推动执法行为不断规范,执法公信力持续增强。
(六)全面夯实预防与应对基础,完善应急机制与处置能力。系统开展风险排查与数据更新,优化多部门协同监测网络与信息报告制度,提升早期识别与预警发布能力。健全应急指挥体系,明确部门职责并建立会商共享机制,确保灾害应对指挥高效协同。完善预案动态管理与应急响应分级机制,推动构建覆盖全面、衔接有序的预案体系。组织专题培训、实战训练与综合演练,全面提升队伍专业素质与协同应对水平。严格实行值班值守,强化信息闭环管理。健全应急物资储备与快速调拨机制,储备涵盖34类物资,统筹可用应急设备244台(套),完成指挥中心升级并配发基层救援车辆,切实增强先期处置保障。
(七)优化法治服务供给,提升社会治理现代化水平。一是深入实施基层普法与法治阵地建设,建成县、乡、村三级法治宣传阵地86个,成功创建全国民主法治示范村2个、省级民主法治示范村6个、市级民主法治示范村72个。培养“法律明白人”486名,实现每村至少6名“法律明白人”的工作目标。推动公共法律服务“三大平台”融合,建成镇、村及驻监法律服务站点85个,实现县、乡、村三级全覆盖。二是践行新时代“枫桥经验”,健全矛盾纠纷多元化解机制。抓紧抓实“六类风险”矛盾纠纷排查化解工作,全年走访摸排36799户,各部门推送线索979条,预防处置风险隐患956件。整合多元调解资源与司法审判流程,创设“1·3·N”调审工作站,化解各类纠纷52件,调解成功率78.8%,督促当场履行57万余元,推动矛盾纠纷“快调、快审、快判、快执”一体化处理。完善县、乡、村三级调解网络,设立调委会96个、调解室10个,配备调解员304名,持证率达100%,实现全县3镇2街道调解网络全覆盖。夯实人民、行政、司法“三大调解”基础,2025年全县调解工作成效显著:人民、行政、司法“三大调解”共成功化解纠纷9117件,人民调解成功率达95.5%,行政调解成功率达97.6%,司法调解成功率为33.3%,多元调解体系协同效能持续增强,有效防范因调解不力引发的“民转刑”风险,全年未发生重大或群体性矛盾纠纷,有力维护了全县社会大局和谐稳定。三是持续优化公共法律服务,强化对务工人员、残疾人员等重点群体的法律援助保障。全年受理法律援助案件613件,接待咨询454人次,无偿代写法律文书18件,编写典型案例2篇,以优质服务保障民生权益、促进社会公平。
(八)强化行政复议与应诉工作,提升行政争议化解效能。持续提升行政复议办案质效,行政复议化解行政争议的主渠道作用进一步发挥,2025年收到行政复议案件81件,受理案件77件,办结案件97件,纠错案件28件,行政复议纠错率28.9%。争议化解成效初步显现。全面贯彻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制度,负责人出庭应诉率达到100%,有力推动行政争议实质性化解,促进法治政府建设水平全面提升。
(九)全面加强政务公开工作,保障行政权力透明运行。健全完善督查督办制度、规范工作流程,主动接受人大法律监督、县政协民主监督,深入推进重点领域突出问题整治。高质量办好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提案,按时办结率达到100%。依法履行政务公开职责,依托政府门户网站等平台,发布重大决策听证事项、预公开信息200余条,主动接受社会监督、听取公众意见、回应民生关切,切实增强政府工作的透明度和公信力。
二、存在问题和不足
一是法治政府建设深度还需进一步拓展。法治建设亮点工作总结提升不够,在规范涉企行政执法、镇(街道)执法队伍建设等重点难点工作上仍需突破。二是依法行政能力与高质量发展要求存在差距。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开展工作的能力还不足。三是法制审核保障能力面临新的挑战。随着综合行政执法改革的深入推进和新业态新领域的出现,法制审核工作的复杂性增加,部分部门法制机构力量配备、专业能力与承担的审核任务要求尚不匹配。
三、2026年重点工作
(一)围绕中心组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紧扣“十四五”法治政府建设目标任务收官,系统总结评估成效与经验。在此基础上,高水平启动并编制“十五五”时期法治政府建设规划,认真履行党政主要负责人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把习近平法治思想贯彻落实到法治政府建设全过程和各方面,确保法治建设与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同频共振。
(二)持续打造稳定公平透明可预期的营商环境。深化“放管服”改革,推动“轻嵩办”品牌迭代升级与服务场景拓展。健全以“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和“互联网+监管”为基本手段、以重点监管为补充、以信用监管为基础的新型监管机制。规范涉企行政执法行为,全面推行包容审慎监管,持续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助力企业高质量发展。
(三)全面提升行政决策公信力和执行力。严格贯彻落实《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暂行条例》,建立提升行政执法质量机制,强化合法性审查刚性约束,强化依法决策意识,增强领导干部依法办事的意识和能力。强化重大行政决策的目录管理和全过程记录,探索建立重大决策终身责任追究及责任倒查的实操路径,筑牢依法决策的“防火墙”。
(四)深入推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深化综合行政执法体制改革,厘清层级职责边界。强化重点领域执法,完善行政执法协调监督工作体系,加强执法人员常态化培训与资格管理,着力提升行政执法队伍专业素养和执法案卷规范化水平。
(五)构建高效协同的社会治理与法律服务新格局。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深化矛盾纠纷多元化解和诉源治理。强化行政复议主渠道作用,促进行政争议实质性化解。优化覆盖城乡的现代公共法律服务体系,推动“八五”普法与基层治理深度融合,提升全民法治素养,夯实法治社会基础。
(六)强化对行政权力的制约与监督。健全以党内监督为主导、各类监督贯通协调的机制,自觉接受人大监督、民主监督、司法监督,加强审计、统计、财会等专项监督。全面推进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建设,提升政府信息公开质量,确保行政权力在阳光下运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