嵩明县总工会2026年预算公开
嵩明县总工会2026年预算公开目录
第一部分 嵩明县总工会2026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一、 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二、 预算单位基本情况
三、 预算单位收入情况
四、 预算单位支出情况
五、 对下专项转移支付情况
六、 政府采购预算情况
七、 部门“三公”经费增减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八、 重点项目预算绩效目标情况
九、 其他公开信息
第二部分 嵩明县总工会2026年部门预算表
一、 部门财务收支预算总表
二、 部门收入预算表
三、 部门支出预算表
四、 部门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表
五、 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算表(按功能科目分类)
六、 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预算表
七、 部门基本支出预算表
八、 部门项目支出预算表
九、 部门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
十、 部门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预算表
十一、 部门政府采购预算表
十二、 部门政府购买服务预算表
十三、 对下转移支付预算表
十四、 对下转移支付绩效目标表
十五、 新增资产配置表
十六、 上级转移支付补助项目支出预算表
十七、 部门项目中期规划预算表
嵩明县总工会2026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一、 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部门主要职责
嵩明县总工会是中共嵩明县委和省总、昆明市总工会领导下的县级地方工会机关,是职工自愿结合的工人阶级的群众组织,是县委、县政府联系职工群众的桥梁和纽带。其主要职责是:
1. 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和政策,根据县委、县政府的中心工作,结合省总、市总工会的目标任务和党的工运方针,研究制定嵩明县总工会工作方针和任务,指导全县各级工会工作。
2. 依照法律和《中国工会章程》,组织和指导全县各级工会组织认真履行工会的职能,贯彻执行代表大会的决议,开展工会的各项业务工作;定期向代表大会、全委会报告工作;根据各产业工会和基层工会意见和要求,帮助解决好和需要由县总工会与有关党政部门协商解决的问题。
3. 对涉及职工利益的重大问题进行调查研究,向县委、县政府报告和反映职工群众的思想动态、愿望和要求,并提出建议和意见;参与涉及职工切身利益的地方性法规、政府规章的制定;对侵犯职工合法权益的重大事件进行调查并提出处理意见,依法维护职工的合法权益。
4. 参与上级工会工运理论政策的调研,组织对工会工作中重大问题的调查研究,为全县各级工会提供理论政策服务;监督捡查《工会法》、《中国工会章程》的贯彻执行;指导各级工会自身改革和建设。
5. 代表和组织职工参与我县经济社会事务管理;指导企事业单位落实职工民主管理各项权利,坚持和完善职工代表大会制度,制定加强职工民主管理的具体政策和意见并监督实施;指导企业工会与企业建立平等协商、签订集体合同制度、工资专项协议和女职工劳动保护专项协议。
6. 会同有关部门对贯彻《劳动法》、《劳动合同法》的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建立“三方”劳动关系协商机制,共同研究解决劳动关系的方面的重大问题;参与企业劳动争议处理,受理职工的来信来访,为职工及基层工会提供法律咨询服务和法律帮助。
7. 负责全县工会的组织建设和制度建设,协同各部门、局(公司)党组织管理工会干部,研究制订全县工会干部教育培训计划并组织实施。
8. 教育引导职工增强主人翁责任感,建设有理想、有道德、有文化、有纪律的职工队伍;组织、发动职工投身经济建设,开展经济技术创新活动和劳动竞赛。
9. 负责全县工会经费的收支管理,县总工会收支核算,工会专项资金的筹措、使用、管理、审查和审计工作;管理工会资产,监督财经法规的贯彻执行。
(二)机构设置情况
我部门共设置4个内设机构,包括:综合办公室、组织宣传部、法律维权部、经审和财务监督管理部。
所属单位0个。
(三)重点工作概述
1. 坚持政治统领,提升思想引领效力
全县各级工会,一是全面加强工会系统党的建设。自觉坚持党对工会工作的全面领导,把党中央决策部署不折不扣贯彻到工会工作的全过程各方面。要扛牢全面管党治党政治责任,深入推进全面从严治党,始终围绕党的中心任务,围绕助力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围绕增进民生福祉,发挥好工人阶级主力军作用和工会桥梁纽带作用。二是加强职工思想政治引领。坚持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凝心铸魂,深入开展党的二十届四中全会精神、习近平总书记在庆祝中华全国总工会成立100周年暨全国劳动模范和先进工作者表彰大会上的重要讲话精神、习近平总书记考察云南重要讲话精神的学习、培训、宣传、宣讲,持续深化主题宣传教育,大力弘扬三个精神,引领广大职工听党话、跟党走。三是开展思想引领深入企业专项行动。深入企业,依托企业工会,综合运用“职工大思政课”、劳模工匠宣讲团进企业、情景式教学、新媒体互动等形式,不断推动党的创新理论进企业、进车间、进班组。四是要加快构建“大宣传”工作格局。守牢意识形态主阵地,聚焦重点工作,提炼工会工作的特色亮点、经验做法、选树典型,讲好工会故事,展现职工风采,传递工会声音,进一步提升嵩明工会的影响力、传播力、引导力。
2. 围绕重点任务,深化产业工人队伍建设改革
一是深化产改对标对表专项行动。严格对照产改指标、对应产业发展需求深化产改工作,将产改工作纳入政府工作报告,提请县委常委会进行专题研究,同步将产改任务列入各成员单位及参与单位年度工作要点,形成齐抓共管的工作格局。二是深化产改高技能人才培育工程。加强与县人社局、云南工匠学院工商学院校区、企业、基层工会的互动联系,加快劳模创新工作室、职工创新工作室的建设提升,综合运用技能培训、劳动和技能竞赛、企业培养、产学研融合等方式,孵化培养大国工匠、云岭工匠、昆明工匠,为嵩明产业发展锻造高技能人才队伍。三是激发企业产改内生动力。重点加大对中小企业的政策扶持与工作指导力度,将产改工作成效与企业评优评先、政策扶持等直接挂钩,充分调动企业参与和推动产改的积极性与主动性。四是打造产改示范标杆。积极申报省市产改示范点,完善产改示范点培育标准,细化“有组织领导、有规章制度、有工作成果、有经费保障”的“四有”建设要求,推动现有产改示范点提质升级,着力打造具有全市影响力的嵩明产改工作品牌。五是数字经济赋能产改走深走实。以数据标注产业试点县为契机,整合多部门资源,聚焦人才培育、产业培育、场景拓展、政策保障四大核心板块精准发力、协同推进,推动产改工作与数据标注产业深度融合、互促共进,为持续深化产改注入强劲动能。
3. 健全维权体系,发挥综合治理功能
一是深入开展集体合同重点突破专项行动。聚焦新就业形态劳动领域、企业行业工资、女职工权益维护、安全生产等重点,推动企业开展工资集体协商,提高集体合同质效,切实维护职工尤其是新就业形态劳动者、农民工合法权益。积极与行业协会、头部企业或企业代表组织开展协商,推动新就业形态劳动者、女职工等重点行业领域集体合同或协议的签订。二是开展“枫桥经验”工会实践推广专项行动。在职工密集区、企业密集区全覆盖推广新时代“枫桥经验”工会实践,依托嵩明县劳动争议联合调解中心、工会劳动法律监督委员会、嵩明县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调解中心等平台,高效快捷提供劳动争议多元化服务。三是常态化开展“解决农民工欠薪、工会在行动”活动。加强普法宣传,做好职工来信来访,及时处理“12351”平台分派工单,依法为职工提供纠纷调解、法律咨询、法律援助等维权服务。四是着力提升维权服务质效。深化“工会+法院+检察院+人社+司法”协调联动,强化劳动争议化解工作队伍建设,推广工会劳动法律监督(一函两书)、劳动关系预警等工作新实践,及时发现掌握可能影响职工队伍稳定的突出问题,及时排查化解劳动争议纠纷,及时进行职工心理疏导,着力将风险隐患化解在基层一线、消除在萌芽状态,积极维护劳动领域政治安全。
4. 紧扣产业布局,动员职工建功立业
一是围绕中心,服务大局。锚定省委“3815”战略发展目标、市委“六个春城”、县委“五个嵩明”建设要求,紧扣“产城融合示范区、现代制造业基地”功能定位和“建设昆明市域副中心城市”目标,以经济建设为中心,以推动高质量跨越式发展为主题,聚焦因地制宜发展新质生产力,找准工会工作切入点、着力点,加快推动全县产业转型升级和结构优化,在服务县委、县政府中心大局中展现工会作为。二是紧扣产业布局,发挥工会建设职能。坚持大抓产业、主抓工业,组织动员企业职工积极开展“小发明、小创造、小革新、小设计、小建议”等群众性创新创造活动,助力三个园区持续优化提升传统产业、培育壮大新兴产业和未来产业,加快构建现代化产业体系,为全县经济高质量发展贡献工会力量。三是广泛开展劳动和技能竞赛,动员职工建功立业。深入开展“团结奋斗促跨越,咱们工人有力量”主题劳动和技能竞赛,积极申报市级汽车驾驶员、园林绿化工职工技能竞赛项目,选拔优秀职工参与省、市级各类技能竞赛,积极营造崇尚实干、创优争先的浓厚氛围。同时,统筹做好劳模管理服务、评优评先、疗休养等工作,激励广大职工建功立业。
5. 强化平台建设,完善普惠服务体系
一是强化阵地建设。加快推动县级服务中心置换,做好杨林、杨桥等标准化乡镇职工之家和工会驿站建设。围绕职工和新就业劳动者等重点群体需求,广泛开展技能培训、岗位推送、困难帮扶、夏送清凉、法律咨询、心理疏导、移动体检、文体娱乐等多样化服务,将职工之家建设成为职工学习交流、休闲娱乐、维权服务的“温馨港湾”。二是强化阵地管理。制定工会驿站常态化活动计划,结合职工日常需求和节日节点,以元旦春节、端午节、五一节、中秋国庆等重要传统节日为契机,深入开展“送温暖”慰问等活动,传递工会组织的关怀与温暖,让工会驿站真正“活起来、用起来”。三是开展工会数智化推广运用专项行动。整合工会数字资源、联动相关部门数字资源,加强“数字工会”推广运用,推进工会业务数智化,提高服务职工综合效能。四是开展创新发展专项行动。持续深化“轻嵩惠”职工服务品牌,联合举办2026年“轻嵩惠”职工普惠活动,推出专属折扣、满减优惠、免费体验等福利,为职工提供多元化、个性化普惠服务。五是常态化做好困难职工帮扶慰问、职工医疗互助、大病救助、金秋助学、“贷免扶补”创业担保贷款等普惠服务,不断增强职工获得感、幸福感和安全感。
6. 建强女职工服务品牌,不断增进民生福祉
一是继续开办爱心托管班。2026年,联合开办“会暖春芽”工会爱心托管班不少于3期,托管职工子女不少于200人次,推动托管服务向产业园区、镇(街道)、社区延伸。二是持续擦亮“会聚良缘・幸福嵩明”交友活动品牌。联合开展“七夕”职工交友活动,服务青年职工不少于100人次,不断增强活动的时代感与吸引力。三是开展“会聚幸福”女职工普惠活动。聚焦女职工生理心理特点和实际需求,量身打造专属普惠活动,做实“会聚幸福”服务项目,切实增强女职工的获得感与幸福感。四是开展女职工劳动和技能竞赛。落实“一县一特色”工作要求,紧扣女职工岗位特点,广泛开展具有女职工特色的劳动和技能竞赛,激发女职工立足岗位创先争优的工作热情。五是联合开展产业女职工数字化技能培训。精准对接产业女职工技能提升需求,举办数字化技能提升培训班,帮助产业女职工适应数字化转型,增强岗位竞争力。
7. 强化组织建设,夯实工会治理基础
一是实施基层工会干部赋能培训计划。精心组织2026年全县基层工会干部业务能力提升培训班,采用理论讲授、案例教学、经验交流、实地观摩等多种形式,着力破解本领恐慌,提升基层工会干部实战能力。二是实施两新组织双覆盖工程。攻坚新经济组织、新社会组织领域重点难点,扎实推进工会组织覆盖与工作覆盖,在保持组建率基础上,着力提升已建会组织的活跃度和服务实效,推进建会入会工作从“有形覆盖”向“有效规范”深化。三是联合开展工会规范化建设“回头看”。重点核查工会组建程序是否合规、组织机构是否健全,补齐手续短板,确保组织建起来、业务规范起来、作用发挥出来。四是深化工会改革创新。持续深化“群团联盟”改革,创新工作机制,整合资源优势,构建协同高效的群团工作新格局。五是加快推进“职工之家”APP基层工会入驻。不断完善工会会员实名制数据库,为精准服务和规范管理提供数据支撑,以数字化手段延伸服务手臂、增强组织凝聚力。六是推动基层民主落地见效。聚焦民主管理核心任务,分层推进建制覆盖,推动辖区国企、事业单位巩固职代会、厂务公开制度,确保已建工会建制率动态保持100%;重点推进百人以上及50人以上规上非公企业单独建制,已建工会非公企业建制率90%以上。进一步规范已建会新业态企业、民办社会组织建立民主管理制度,对暂未建会单位协助建立厂务公开及民主议事相关制度。
8. 加强作风建设,提高工会服务效能
一是着力抓好党风廉政建设,持续做好反腐败工作。各级工会要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市县纪委全会精神,结合工会系统特点,聚焦工会经费收支、项目管理、节日慰问、物资采购等资金密集的关键环节,聚焦困难职工帮扶、金秋助学、疗休养等民生领域,一体推进“三不腐”,坚决杜绝优亲厚友、暗箱操作等“微腐败”问题。二是加强工会经审和财务监督管理。各级工会要扎实做好工会经费审计工作,严格执行工会经费收支管理办法,规范经费使用范围和标准,确保经费专款专用、账目清晰。要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关于厉行勤俭节约、习惯“过紧日子”的重要指示精神,牢固树立“精打细算、厉行节约”的经费使用理念,以刚性约束严控经费支出,坚决执行“年初无预算不支出”铁律,对未纳入年初预算的项目,一律不予支出。要坚决压缩非必要、非重点支出,切实把有限的工会经费用在重点工作和服务职工群众“急难愁盼”问题上,为全县工会工作高质量发展筑牢财务保障防线。三是开展作风建设巩固提升专项行动。各级工会要以严实作风深入开展深入贯彻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学习教育,不断深化作风革命、效能革命,用好“主动想”“扎实干”“看效果”三部曲,持续践行“三法三化”,增强跳起来“摘桃子”的争先意识,大力弘扬“马上就办、真抓实干”的优良作风,着力防范纠治形式主义、官僚主义,切实转作风、树新风、提效能。
二、 预算单位基本情况
我部门编制2026年部门预算单位共1个。其中:财政全额供给单位1个;差额供给单位0个;定额补助单位0个;自收自支单位0个。财政全额供给单位中行政单位1个;参公单位0个;事业单位0个。截止2025年12月统计,部门基本情况如下:
在职人员编制9人,其中:行政编制8人,工勤人员编制1人,事业编制0人。在职实有9人,其中:财政全额保障9人,财政差额补助0人,财政专户资金、单位资金保障0人。
离退休人员12人,其中:离休0人,退休12人。
车辆编制0辆,实有车辆0辆,超编0辆。
三、 预算单位收入情况
(一)部门财务收入情况
2026年部门财务总收入2226609.39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2226609.39元,政府性基金0.00元,国有资本经营收益0.00元,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收入0.00元,事业收入0.00元,事业单位经营收入0.00元,上级补助收入0.00元,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00元,其他收入0.00元。
与上年对比财务总收入增加25416.68元,增长1.15%,主要原因分析:在职在编人员工资升档升级,人员经费预算增加。
(二)财政拨款收入情况
2026年部门财政拨款收入2226609.39元,其中:本年收入2226609.39元,上年结转收入0.00元。本年收入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2226609.39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0.00元,国有资本经营收益财政拨款0.00元。
与上年对比财政拨款收入增加25416.68元,增长1.15%,主要原因分析:在职在编人员工资升档升级,人员经费预算增加。
四、 预算单位支出情况
2026年部门预算总支出2226609.39元。财政拨款安排支出2226609.39元,其中:基本支出2205609.39元,与上年对比增加97834.68元,增长4.64%,主要原因分析:在职在编人员工资升档升级,人员经费预算增加;项目支出21000.00元,与上年对比减少72418.00元,下降77.52%,主要原因分析:本年度减少嵩明县工会第十二次代表大会换届工作经费。
财政拨款安排支出按功能科目分类情况,主要用于:
1. “ 2012901行政运行”主要用于总工会事务行政运行支出1404990.00元。
2. “2080501行政单位离退休”主要用于本部门人员含退休人员工资支出275329.00元;
3. “2080505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主要反映的是行政事业单位养老保险缴费支出为177911.00元;
4. “2089999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主要反映的是行政事业单位工伤保险缴费支出为814.05元;
5. “2101101行政单位医疗保险费支出”主要反映的是行政事业单位医疗保险缴费支出为87843.50元;
6. “2101103公务员医疗补助”主要反映的是行政事业单位公务员医疗补助费支出为108866.68元;
7. “2101199其他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支出”主要反映的是行政事业单位退休人员医疗保险缴费支出14130.00元;
8. “2210201住房公积金”主要反映的是行政事业单位住房公积金支出为156725.16元;
五、 对下专项转移支付情况
嵩明县总工会2026年无对下专项转移支付情况。
六、 政府采购预算情况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的有关规定,编制了政府采购预算,共涉及采购项目0个,政府采购预算总额0.00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预算0.00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0.00元、政府采购工程预算0.00元。
七、 部门“三公”经费增减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嵩明县总工会2026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预算合计200.00元,较上年减少300.00元,下降60%,具体变动情况如下:
(一)因公出国(境)费
嵩明县总工会2026年因公出国(境)费预算为0.00元,较上年增加0.00元,增长0.00%,共计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因公出国(境)0人次。
与上年对比无变化。
(二)公务接待费
嵩明县总工会2026年公务接待费预算为200元,较上年减少300.00元,下降60%,国内公务接待批次为2次,共计接待10人次。
减少原因分析:经费紧张,压缩“三公”经费开支。
(三)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
嵩明县总工会2026年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为0.00元,较上年增加0.00元,增长0.00%。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0.00元,较上年增加0.00元,增长0.00%;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0.00元,较上年增加0.00元,增0.00%。共计购置公务用车0辆,年末公务用车保有量为0辆。
与上年对比无变化。
八、 重点项目预算绩效目标情况
工会组织员经费21000.00元,绩效目标为:适应新时期工会工作要求,提升组织员履职能力,精准对接职工需求、用心服务职工群众,保障工会各项工作有序、高效、规范开展。
九、 其他公开信息
(一)专业名词解释
1. “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1)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工作人员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指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领导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3)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2. 一般公共预算:是对以税收为主体的财政收入,安排用于保障和改善民生、推动经济社会发展、维护国家安全、维持国家机构正常运转等方面的收支预算。
3. 政府采购:Government Procurement就是指国家各级政府为从事日常的政务活动或为了满足公共服务的目的,利用国家财政性资金和政府借款购买货物、工程和服务的行为。政府采购不仅是指具体的采购过程,而且是采购政策、采购程序、采购过程及采购管理的总称,是一种对公共采购管理的制度。
4. 政府性基金:是指各级人民政府及其所属部门根据法律、国家行政法规和中共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的规定,为支持某项事业发展,按照国家规定程序批准,向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征收的具有专项用途的资金。包括各种基金、资金、附加和专项收费。
(二)机关运行经费安排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嵩明县总工会2026年机关运行经费安排1404990.00元,与上年对比减少5118.00元,下降0.36%,主要原因是2026年县级项目资金减少。部门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用于在职在编人员工会经费、办公经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日常开支,以保证机构正常运转。
(三)委托业务费安排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嵩明县总工会2026年委托业务费安排0.00元,与上年对比无变化。
(四)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25年12月31日,嵩明县总工会资产总额29220.66元,其中,流动资产1884.34元,固定资产27336.32元,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00元,在建工程0.00元,无形资产0.00元,其他资产0.00元。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增加27009.09元,其中固定资产增加27336.32元。处置房屋建筑物0.00平方米,账面原值0.00元;处置车辆0辆,账面原值0.00元;报废报损资产0项,账面原值0.00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0.00元;资产使用收入0.00元,其中出租资产0.00平方米,资产出租收入0.00元。鉴于截至2025年12月31日的国有资产占有使用精准数据,需在完成2025年决算编制后才能汇总,此处公开为2026年1月资产月报数。
嵩明县总工会2026年预算公开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