嵩明县统计局2026年部门预算公开
第一部分 嵩明县统计局2026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二、预算单位基本情况
三、预算单位收入情况
四、预算单位支出情况
五、对下专项转移支付情况
六、政府采购预算情况
七、部门“三公”经费增减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八、重点项目预算绩效目标情况
九、其他公开信息
第二部分 嵩明县统计局2026年部门预算表
一、部门财务收支预算总表
二、部门收入预算表
三、部门支出预算表
四、部门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算表(按功能科目分类)
六、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预算表
七、部门基本支出预算表
八、部门项目支出预算表
九、部门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
十、部门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预算表
十一、部门政府采购预算表
十二、部门政府购买服务预算表
十三、对下转移支付预算表
十四、对下转移支付绩效目标表
十五、新增资产配置表
十六、上级转移支付补助项目支出预算表
十七、部门项目中期规划预算表
嵩明县统计局2026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部门主要职责
1.对全县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及统计法律法规的实施情况进行监督和检查;领导、协调和指导全县统计工作。
2.负责组织、协调和实施全县的统计和国民经济核算工作;做好统计信息咨询服务工作。
3.会同有关部门负责组织实施国家下达的人口、农业、经济等重大国情国力普查和各项调查工作。
4.搜集、整理、出版、公布本县的基本统计资料。
5.做好全县统计人员的业务培训和从业资格培训工作。
6.建立健全和管理统计信息自动化系统和数据库体系;做好统计报表和统计资料的保管、调用和移交工作;保守国家和私人秘密。
7.承办县委、县政府和上级统计调查部门交办的其他项。
(二)机构设置情况
嵩明县统计局共设置5个内设机构,包括:办公室、县域经济综合统计科、社会统计科、经济统计科、法规科。
所属单位3个,分别为:
1.嵩明县统计局(机关);
2.嵩明县地方统计调查队;
3.嵩明县农村经济调查队。
(三)重点工作概述
一是深化全县县域经济发展状况统计监测和综合分析工作,综合整理县域经济发展各项统计数据等工作。
二是加强组织实施全县工业、能源、贸易、服务业等统计调查工作;收集、整理和提供工业、能源、贸易、服务业等统计调查数据,对统计数据质量进行分析和评估;指导工业、能源、贸易、服务业等统计业务培训。
三是推进固定资产投资、建筑业企业等统计调查工作。收集、整理和提供投资、房地产、保障性住房、建筑业、科技、文化产业统计等统计调查数据,对统计数据质量进行分析和评估;指导投资、房地产、保障性住房、建筑业、科技、文化产业等统计业务培训。
四是规范农业统计调查和农民生活经济统计调查工作,收集、整理和提供农林牧渔业综合统计、农产品价格及指数调查、乡(村)社会经济调查统计(卡片)等统计调查数据;指导农业农村统计业务培训。
六是完成县委、县政府交办的其他工作。
二、预算单位基本情况
我部门编制2026年部门预算单位共1个。其中:财政全额供给单位1个;差额供给单位0个;定额补助单位0个;自收自支单位0个。财政全额供给单位中行政单位1个;参公单位0个;事业单位0个。截止2025年12月统计,部门基本情况如下:
在职人员编制23人,其中:行政编制10人,工勤人员编制1人,事业编制12人。在职实有23人,其中:财政全额保障23人,财政差额补助0人,财政专户资金、单位资金保障0人。
离退休人员5人,其中:离休0人,退休5人。
车辆编制0辆,实有车辆0辆,超编0辆。
三、预算单位收入情况
(一)部门财务收入情况
2026年部门财务总收入5,447,442.36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5,447,442.36元,政府性基金0.00元,国有资本经营收益0.00元,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收入0.00元,事业收入0.00元,事业单位经营收入0.00元,上级补助收入0.00元,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00元,其他收入0.00元。
与上年对比增加289,812.83元,增长5.62%,主要原因为新招录1名事业人员,增加了事业人员经费,例如增加社会保障费用、住房公积金等。
(二)财政拨款收入情况
2026年部门财政拨款收入5,447,442.36元,其中:本年收入5,447,442.36元,上年结转收入0.00元。本年收入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5,447,442.36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0.00元,国有资本经营收益财政拨款0.00元。
与上年对比增加289,812.83元,增长5.62%,主要原因为新招录1名事业人员,增加了事业人员经费,例如增加社会保障费用、住房公积金等。
四、预算单位支出情况
2026年部门预算总支出5,447,442.36元。财政拨款安排支出5,447,442.36元,其中:基本支出4,711,822.36元,与上年对比增长432,192.83,主要原因为新招录1名事业人员,增加了事业人员经费,例如增加社会保障费用、住房公积金等;项目支出735,620.00元,与上年对比下降142,380.00元,主要原因为上年住户收支与生活状况调查专项经费预算包含2024年未完成支付的部分经费。
财政拨款安排支出按功能科目分类情况,主要用于:
1.“2010501-行政运行”主要用于行政运行事务支出1,726,580.00元;
2.“2010505-专项统计业务”主要用于专项普查活动支出183,500.00元;
3.“2010507-专项普查活动”主要用于专项普查活动支出284,310.00元;
4.“2010508-统计抽样调查”主要用于专项普查活动支出242,200.00元;
5.“2010550-事业运行”主要用于事业运行事务支出1,597,481.00元;
6.“2080501-行政单位离退休支出”主要用于行政单位离退休人员支出113,546.00元;
7.“2080505-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主要用于本单位退休人员的改革性补贴支出和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459,115.00元;
8.“2080801-死亡抚恤支出”主要用于本单位死亡人员亲属的抚恤支出7,410.00元;
9.“2089999-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主要用于本单位机关工勤人员级事业人员的事业保险支出11,322.92元;
10.“2101101-行政单位医疗支出”主要用于单位行政人员的医疗保险支出109,603.73元;
11.“2101102-事业单位医疗支出”主要用于单位事业人员的医疗保险支出107,983.29元;
12.“2101103-公务员医疗补助支出”主要用于单位行政人员的医疗保险支出157,278.50元;
13.“2101199-其他行政单位医疗支出”主要用于单位行政、事业人员的医疗保险和工伤生育保险支出21,480.00元;
14.“2130111-统计监测与信息服务”主要用于在职职工住房公积金缴费支出18,200.00元;
15.“2210201-住房公积金支出”主要用于在职职工住房公积金缴费支出407,431.92元。
五、对下专项转移支付情况
嵩明县统计局2026年部门预算无对下转移支付情况。
六、政府采购预算情况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的有关规定,编制了政府采购预算,共涉及采购项目2个,政府采购预算总额80,000.00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预算10,000.00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70,000.00元、政府采购工程预算0.00元。(注:《政府购买服务预算表08》相关内容不在此处反映)
七、部门“三公”经费增减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嵩明县统计局2026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预算合计1,000.00元,较上年增加0.00元,增长0.00%,具体变动情况如下:
(一)因公出国(境)费
嵩明县统计局2026年因公出国(境)费预算为0.00元,较上年增加0.00元,增长0.00%,共计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因公出国(境)0人次。
与上年相比无变化。
(二)公务接待费
嵩明县统计局2026年公务接待费预算为1,000.00元,较上年增加0.00元,增长0.00%,国内公务接待批次为5次,共计接待20人次。
与上年相比无变化。
(三)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
嵩明县统计局2026年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为0.00元,较上年增加0.00元,增长0.00%。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0.00元,较上年增加0.00元,增长0.00%;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0.00元,较上年增加0.00元,增长0.00%。共计购置公务用车0辆,年末公务用车保有量为0辆。
与上年相比无变化。
八、重点项目预算绩效目标情况
嵩明县统计局2026年部门预算纳入绩效目标管理的项目8个,涉及财政支出735,620.00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项目8个,涉及财政支出735,620.00元,分别为嵩明县第四次全国农业普查专项经费274,300.00元,为经常性项目;住户收支与生活状况调查经费242,200.00元,为经常性项目;专项统计业务经费183,500.00元,为经常性项目;2025年度农业农村统计监测项目省级专项资金13,000.00元,为经常性项目;2025年度农业农村统计监测项目省级专项资金(二)经费5,200.00元,为经常性项目;2025年1%人口抽样调查(市对下)专项经费390.00元,为经常性项目;机关事业单位职工(谢瑞仙)遗属生活补助经费7,410.00元,为经常性项目;2025年全国1%人口变动情况抽样调查(省对下)经费9,620.00元,为经常性项目。2026年本部门预算单位纳入部门预算支出绩效目标管理,全部编制项目绩效目标,编制率为100.00%。
九、其他公开信息
(一)专业名词解释
1. 一般公共预算:是对以税收为主体的财政收入,安排用于保障和改善民生、推动经济社会发展、维护国家安全、维持国家机构正常运转等方面的收支预算。
2.“三公”经费:是指财政拨款支出安排的出国(境)费、车辆购置及运行费、公务接待费这三项经费。
3.政府采购:Government Procurement就是指国家各级政府为从事日常的政务活动或为了满足公共服务的目的,利用国家财政性资金和政府借款购买货物、工程和服务的行为。政府采购不仅是指具体的采购过程,而且是采购政策、采购程序、采购过程及采购管理的总称,是一种对公共采购管理的制度。
4.政府性基金:是指各级人民政府及其所属部门根据法律、国家行政法规和中共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的规定,为支持某项事业发展,按照国家规定程序批准,向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征收的具有专项用途的资金。包括各种基金、资金、附加和专项收费。
5.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6.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7.一般公共服务(类)统计信息事务(款)专项统计业务(项):指嵩明县统计局在日常业务之外开展的专项统计工作的支出。
8.一般公共服务(类)统计信息事务(款)专项普查活动(项):指嵩明县统计局开展人口普查、经济普查、农业普查、投入产出调查等周期性普查工作的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安排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嵩明县统计局2026年机关运行经费安排331,555.00元,与上年对比增加12,077.00元,增长3.78%,主要原因为新招录1名事业人员。部门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用于办公经费、印刷费、水电费、其他交通费、办公用品购置等日常开支,以保证机构正常运转。
(三)委托业务费安排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嵩明县统计局2026年委托业务费安排305,790.00元,与上年对比减少27,410.00元,减少46.71%,主要原因为上年是全国1%人口抽样调查年度。委托业务费主要用于支付住户调查工作调查户补贴以及抽样调查和专项普查工作指导员、调查员补贴。
(四)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25年12月31日,嵩明县统计局资产总额329,210.85元,其中,流动资产219,313.37元,固定资产109,897.48元,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00元,在建工程0.00元,无形资产0.00元,其他资产0.00元。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增加116,036.34元,其中固定资产增加50,548.37元。处置房屋建筑物0.00平方米,账面原值0.00元;处置车辆0.00辆,账面原值0.00元;报废报损资产324项,账面原值424,495.00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0.00元;资产使用收入0.00元,其中出租资产0.00平方米,资产出租收入0.00元。鉴于截至2025年12月31日的国有资产占有使用精准数据,需在完成2025年决算编制后才能汇总,此处公开为2026年1月资产月报数。
嵩明县统计局2026年部门预算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