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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015126183-202603-106788 主题分类: 生态环境
发布机构:  嵩明县人民政府 发布日期: 2026-02-26 09:00
名 称: 昆明市生态环境局拟审批《嵩明县建筑垃圾资源化利用设施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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昆明市生态环境局拟审批《嵩明县建筑垃圾资源化利用设施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公示

发布时间:2026-02-26 09: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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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的有关规定,现将拟审批的《嵩明县建筑垃圾资源化利用设施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时间为:20262262026335个工作日不含节假日

一、建设项目概况

项目名称:嵩明县建筑垃圾资源化利用设施建设项目

建设地点云南省昆明市嵩明县杨林镇东山村委会场地

建设性质:新建

环评单位:云南智德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建设内容:项目总占地面积33231.85m2总投资500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89.83万元。项目利用县城及周边建筑垃圾作为原料进行免烧砖生产,新建建筑垃圾处理厂房、办公用房、消防水泵房及其他配套设施。设置2条建筑垃圾处理生产线,项目建成后处理建筑垃圾30万吨/年,生产免烧成品砖10000万块/年。

二、项目施工期主要环境影响及措施

(一)废气:项目施工期施工扬尘采取洒水降尘措施,施工材料运输及装卸采用遮盖篷布等方式防治运输扬尘。

(二)废水:项目施工期废水主要为建筑施工废水、施工人员洗手污水、雨季地表径流。在项目施工场地周边设置临时排水沟对初期雨水、施工废水和施工人员清洗废水进行收集,收集后的上述废水经施工场地内建设的临时沉沙池沉淀处理后回用于施工用水及施工场地洒水降尘,施工期无外排废水。

(三)噪声:项目施工期噪声主要来源于施工机械噪声、施工车辆噪声,采取低噪声机械设备、合理安排施工时间、合理安排运输路线和运输时间、加强施工管理等噪声污染防治措施。

(四)固体废物:项目施工期产生的固体废弃物主要为开挖土石方、建筑垃圾及施工人员的生活垃圾。基坑开挖过程产生土石方全部用于厂区回填,不外排。施工期间建筑施工废弃材料可以回收利用的回收利用,无法再次利用的固体废物运至政府部门指定的建筑垃圾堆放场处置;施工期间产生的生活垃圾收集后由施工人员带出施工场地,运至生活垃圾集中收集点,由环卫部门统一清运处置。施工期旱厕产生的粪便定期委托当地环卫清掏外运处理,施工结束后旱厕予以拆除并无害化处理。

三、项目运营期主要环境影响及措施

(一)废气:项目运营期生产废气破碎、筛分粉尘经收集后通过1套布袋除尘器处理后,由19m高排气筒排放。未被集气罩收集的破碎筛分粉尘,水泥筒仓粉尘,原料堆存及装卸、给料、皮带输送、混合搅拌等环节产生的粉尘,通过在筒仓呼吸孔处设置脉冲式布袋除尘器处理加料过程的呼吸粉尘,原料堆场设置于密闭车间内,车间顶棚及给料口四周处设置洒水喷头进行洒水降尘。食堂油烟经油烟净化器收集、处理后由排气筒引至厨房楼顶排放。

(二)废水:项目运营期废水主要为设备清洗废水、生活污水、初期雨水等。清洗废水经过收集沟收集后汇入沉淀池进行沉淀处理后回用于生产;食堂污水经过隔油池处理后与其他生活污水一起经过化粪池进行预处理后再经自建管网接入杨林镇已有市政污水管网,进入杨林镇污水处理厂处理;初期雨水经雨水收集沟收集后,汇入初期雨水收集池收集沉淀处理,处理后回用于洒水降尘和生产用水等。

(三)噪声:项目运营期噪声来源于生产设备运行时产生的噪声,采取减振、消声、车间厂房隔声、距离衰减及围墙隔声、合理安排生产时间等噪声污染防治措施。

(四)固体废物:项目运营期除尘器及车间收集粉尘、沉淀池污泥、初期雨水收集池污泥、残次品等回用于生产;废弃包装袋、废木材、废钢筋外售给废物回收利用单位;食堂泔水、隔油池废油脂委托有资质单位定期清运处置;生活垃圾经垃圾收集桶统一收集后送至周边村子生活垃圾收集点,由当地环卫部门统一处置;化粪池污泥委托环卫部门定期清掏、处置;产生的废机油等危险废物分类收集暂存危险废物暂存库,严格执行《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危险废物收集贮存运输技术规范》(HJ2025-2012),并委托有危险废物处理资质的单位清运处置。

四、环评文件放置地点

昆明市生态环境局嵩明分局。(电子版与纸质版存放地点:嵩明县北部行政办公区昆明市生态环境局嵩明分局208

公众提出意见的主要方式

在本次信息公示后,公众可通过向指定地址发送电子邮件、电话、信函或者面谈等方式发表关于该项目建设的意见看法。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5个工作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嵩明县建筑垃圾资源化利用设施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审批意见要求听证。

反馈方式

昆明市生态环境局嵩明分局

Emailsmxhbjjgk@163.com

电话/传真:

昆明市生态环境局嵩明分局办公室0871-67911933

昆明市生态环境局嵩明分局监督管理科0871-67910097

邮编:6517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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