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返还工程建设项目农民工工资保证金的公示(2026年第5期)
根据《工程建设领域农民工工资保证金规定》(人社部发〔2021〕65号)第二十二条规定,现对下列3个工程建设项目申请返还农民工工资保证金的情况予以公示。
一、 公示项目名称
1. 云南省昆明市嵩明县上游水库除险加固工程02标段,地址:嵩明县上游水库,建设单位:嵩明县上游水库除险加固工程管理局,施工总承包单位:陕西省三和建设工程有限公司(变更后单位名称:陕西省三和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2. 职教新城初级中学建设项目,地址:云南省昆明市嵩明县职教新城文博路与文轩交叉口西北侧,建设单位:云南兰茂星城投资有限公司,施工总承包单位:云南建投第六建设有限公司。
3. 云南省昆明市嵩明县上游水库除险加固工程01标段大坝工程,地址:嵩明县上游水库,建设单位:嵩明县上游水库除险加固工程管理局,施工总承包单位:云南浩翔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二、 公示时间
自2026年2月9日起至2026年3月10日止(公示期为30日)。
三、 公示内容
本期公示的项目已完工,目前未发现拖欠农民工工资行为,为加强农民工工资保证金管理工作的社会监督,公示期内如发现公示项目的施工总承包单位和劳务(专业)分包单位等有拖欠农民工工资行为的,请通过来信、来电、来访等方式,向嵩明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反映,反映问题要实事求是,客观公正,并提供相应拖欠农民工工资的证据、证明和相关联系方式等。我们将严格遵守工作纪律,履行保密义务。
四、 联系方式
地址:昆明市嵩明县黄龙街310号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院内行政执法科。
电话:0871—67911730,邮编:651700。
公示期满后,如无相关举报投诉的,将按规定返还农民工工资保证金。
嵩明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6年2月9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