嵩明县文化和旅游局关于购买2026年春节文化惠民演出相关服务的计划
为丰富群众春节精神文化生活,营造欢乐祥和、喜庆热烈的新春节日氛围,经研究,决定举办2026年春节文化惠民演出。根据政府采购有关规定,嵩明县文化和旅游局拟采用政府购买服务的方式,购买2026年春节文化惠民演出相关服务,现编制购买服务计划如下:
一、 项目名称
嵩明县2026年春节文化惠民演出相关服务(A0802群众文化活动服务)
二、 购买主体
嵩明县文化和旅游局
三、 主要内容
2026年2月12日至13日期间开展2026年春节文化惠民演出的舞台搭建、演出配套音响、舞台灯光,观众席布置、活动组织相关物料、活动相关背景设计等服务。
四、 预算资金
(一)项目金额:15万元
(二)资金来源:基层公共文化服务专项资金
五、 购买方式
根据《云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云南省政府集中采购目录及标准(2024年版)的通知》(云政办函〔2024〕7号)文件规定,集中采购机构采购项目及部门集中采购项目之外属于分散采购,单项或批量金额在60万元(不含)以下的项目,不属于政府集中采购范围,由嵩明县文化和旅游局按照内控、财务制度执行。
六、 资金支付方式
按照签订合作服务协议内容支付服务费用。
七、 公示
公示时间自公布之日起,公示5个工作日。
嵩明县文化和旅游局
2026年2月2日
(联系人及电话:嵩明县文化和旅游局文化科 67911285)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