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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015126183-202601-106143 主题分类: “三公”经费
发布机构:  嵩明县人民政府 发布日期: 2026-01-29 15:01
名 称: 嵩明县2025年“三公”经费运行的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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嵩明县2025年“三公”经费运行的情况

发布时间:2026-01-29 15: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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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进一步规范"三公"经费管理使用,嵩明县坚持财政统筹监管与部门主体责任双轮驱动,通过预算管控、过程监督、信息公开等举措,构建起全流程、闭环式管理体系,切实提升财政资金使用效能。

一、财政部门强化统筹监管,织密制度约束网络

财政部门立足职能定位,从源头把控、动态监管、结果运用三方面发力。在预算编制环节,严格审核本级部门(单位)“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确保支出规模科学合理;在信息公开层面,及时向社会公开经人大审查批准的"三公"经费预决算汇总数据,主动接受社会监督;依托财政一体化系统,建立智能监控机制,通过数据比对分析开展常态化抽查,对管理不规范的部门(单位)实施工作提醒,并将监管结果与下一年度预算安排挂钩,形成监管震慑效应。

二、部门(单位)压实主体责任,严守资金使用红线

各部门(单位)严格落实“三公”经费管理主体责任,坚持“预算刚性约束”和“支出规范管理”双管齐下。2025年度三公经费预算总额为556万元,较去年下降了1万元,下降0.18%截止12月31日我县三公经费累计支出251.43 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 45.22%;支出管理过程中,强化审核各单位支出的必要性和合理性,杜绝超标准、超范围列支行为,严禁违规调剂科目或变相支出公务接待费年初预算23.76万元,较去年下降30.12%,截止1231日我县公务接待费累计支出2.99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 12.58% ,体现了严格控制接待规模和标准的精神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年初预算526.24万元,与去年相比,增长1.78%,截止1231日我县公务用车运行费累计支出219.24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41.66%因公出国(境)费年预算6万元,同去年相比不变,截止1231日支出为0万元。

三、构建协同联动机制,提升管理质效

通过财政部门与预算单位的双向联动,实现"三公"经费管理从"单向监管"向"协同治理"转变。财政部门定期开展业务培训与政策指导,帮助部门(单位)规范财务管理;部门(单位)及时反馈执行中遇到的问题,为财政政策优化提供实践依据。双方通过信息共享、问题共商,形成监管合力,推动"三公"经费管理向规范化、精细化方向持续迈进。

下一步,我县在三公经费的管理上,坚持勤俭节约、公开透明的原则,通过预算控制和执行监督,有效降低了三公经费的支出。下步工作中县财政局将继续加强三公经费的管理,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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