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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015126183-202601-106119 主题分类: 生态环境
发布机构:  嵩明县人民政府 发布日期: 2026-01-27 09:00
名 称: 昆明市生态环境局拟审批《云南钻邦生物制药有限公司中药健康产业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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昆明市生态环境局拟审批《云南钻邦生物制药有限公司中药健康产业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公示

发布时间:2026-01-27 09: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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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的有关规定,现将拟审批的《云南钻邦生物制药有限公司中药健康产业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时间为:20261272026225个工作日不含节假日

一、建设项目概况

项目名称:云南钻邦生物制药有限公司中药健康产业项目

建设地点云南省昆明市嵩明县杨林镇新村社区居民委员会农产品分拣中心

建设单位:云南钻邦生物制药有限公司

建设性质:新建

环评单位:云南适新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建设内容:项目总占地面积为4789.97m2总投资315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45.8万元。项目租赁新村社区居民委员会农产品分拣加工中心已建标准厂房进行中药饮片的生产以及炮制技术研发等经营活动,项目分两期建设,一期主要投资建设年产0.3万吨普通中药饮片产品的生产线;二期主要投资建设年产100吨毒性中药饮片产品的生产线,两期工程内容为同时建设分期投产。项目内新建普通中药饮片生产车间、毒性中药饮片生产车间、仓储区、实验区、办公区域、纯水间、循环冷却水塔、空调制冷系统等配套基础设施。项目建成后年产普通中药饮片3000吨、毒性中药饮片100吨。

二、项目施工期主要环境影响及措施

(一)废气:项目施工期场地设置围挡,采取洒水降尘,物料堆存加盖篷布。

(二)废水:项目施工期施工人员生活废水依托已建化粪池处理。

(三)噪声:项目施工过程中应严格控制各类施工机械产生的噪声,采用低噪声机械设备,合理安排施工时间,合理安排运输路线,加强施工管理等措施减少施工噪声的影响

(四)固体废物:项目施工期建筑垃圾回收可利用部分,不能回收利用的运至政府部门指定的建筑垃圾堆放场处置;生活垃圾收集后委托当地环卫部门定期清运处理。

三、项目运营期主要环境影响及措施

(一)废气:项目运营期普通饮片筛选、净制、煅制等工序粉尘经集气罩收集后进入布袋除尘器处理后,通过 15m高排气筒DA001排放。普通饮片炒制及炙制废气经集气罩收集后,经水浴除尘器+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后,通过15m 高排气筒DA002排放。毒性饮片炮制、蒸煮废气经集气罩收集后,经布袋除尘器+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后,通过 15m 高排气筒DA003 排放。实验室质检过程产生的有机废气(非甲烷总烃、甲醇、甲苯、二甲苯)经通风橱收集后,经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实验室质检过程产生的无机废气(硫酸雾、氯化氢)经通风橱收集后,经“SDG干式酸性废气吸附装置处理后,通过 15m 高排气筒DA004排放。

(二)废水:项目运营期废水主要为生产废水和生活污水,其中生产废水包括中药饮片清洗废水、蒸煮废水、设备清洗废水、洗衣废水、实验室废水、纯水制备废水及水浴除尘废水等。项目生产废水经自建污水处理站处理达标后由建设单位利用罐车运至嵩明县第一污水处理厂统一处理,不外排;项目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处理达标后由建设单位利用罐车运至嵩明县第一污水处理厂统一处理,不外排。

(三)噪声:项目主要噪声源为生产设备噪声,项目优先选用低噪声设备,项目夜间不生产,并进行设备减震、距离衰减,厂房隔声等。

(四)固体废物:项目运营期生活垃圾、废弃原材料及杂质、实验室一般固废(破碎玻璃、废包装品、废弃帽子、口罩及手套)、不合格产品委托环卫部门清运处置;废包装袋外售废品回收商;废过滤膜由更换厂家带走回用;毒性中药饮片产生的固废单独进行收集,废边角料、不合格原料、不合格产品回收可利用部分,剩余部分固废与布袋除尘器收集的粉尘及水浴除尘器沉渣一起收集后外售有机肥生产企业作为有机肥生产原料;污水处理站污泥待项目建成后试生产一起批次产品,对污水处理站污泥进行属性鉴别后,根据污泥属性鉴别结果采取处置措施(若属性鉴别为危废则按照危废管理,委托有资质单位清运处置;若属性鉴别为一般固废,则委托有相应处理能力的单位清运处置)。项目运营期产生的括实验废液(润洗废水、第1-2次清洗废水)、废化学品、化学品废弃容器、废弃样品、废活性炭、废吸附剂等危险废物分类收集暂存危险废物暂存库,委托有危险废物处理资质的单位外运处置,严格执行《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危险废物收集贮存运输技术规范》(HJ2025-2012)。生活垃圾收集后委托环卫部门处置。

四、环评文件放置地点

昆明市生态环境局嵩明分局。(电子版与纸质版存放地点:嵩明县北部行政办公区昆明市生态环境局嵩明分局208

公众提出意见的主要方式

在本次信息公示后,公众可通过向指定地址发送电子邮件、电话、信函或者面谈等方式发表关于该项目建设的意见看法。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5个工作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云南钻邦生物制药有限公司中药健康产业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审批意见要求听证。

反馈方式

昆明市生态环境局嵩明分局

Emailsmxhbjjgk@163.com

电话/传真:

昆明市生态环境局嵩明分局办公室0871-67911933

昆明市生态环境局嵩明分局监督管理科0871-67910097

邮编:6517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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