嵩明县纪委监委关于购买宣传片拍摄服务计划的公示
嵩明县纪委监委关于购买宣传片拍摄服务计划的公示
为着力打造纪检监察宣传工作嵩明“辨识度”,丰富纪检监察工作宣传和传播形式,嵩明县纪委监委预购买宣传片拍摄服务,根据《云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云南省政府集中采购目录及标准(2024年版)的通知》(云政办函〔2024〕7号)、《嵩明县政府购买服务指导性目录》(2024年版)等文件精神,现嵩明县纪委监委拟采用政府购买服务的方式,购买宣传合作服务,编制购买服务计划如下:
一、项目名称
嵩明县纪委监委宣传片拍摄服务的计划
二、购买主体
单位名称:嵩明县纪委监委
三、主要内容
紧扣中央及省、市、县关于廉洁文化建设的工作部署与重点要求,精心策划拍摄形式新颖、内涵深刻、富有地域特色的廉洁文化主题视频和纪检监察专题宣传片。拓宽传播矩阵,强化多平台联动推送力度,推动廉洁理念全方位融入群众生产生活、浸润社会肌理,持续提升群众对廉洁文化建设的知晓率、参与率和满意率。
四、资金来源
自筹资金,以实际拍摄情况按协议价结算为准。
五、购买方式
根据《云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云南省政府集中采购目录及标准(2024年版)的通知》(云政办函〔2024〕7号)文件规定,集中采购机构采购项目及部门集中采购项目之外属于分散采购,单项或批量金额在60万元(不含)以下的项目,不属于政府集中采购范围,由嵩明县纪委监委按照内控、财务制度执行。
六、资金支付方式
按照签订购买服务协议内容支付制作服务费用。
七、公示
公示时间:自公布之日起,公示5个工作日。
联系人及联系电话:嵩明县纪委监委宣传部 0871-67920732
嵩明县纪委监委
2026年1月21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