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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信息公开

政府信息公开指南
政府信息公开制度

依申请公开
索引号: 015126183-202601-105789 主题分类: 县政府工作部门
发布机构:  嵩明县人民政府 发布日期: 2026-01-19 15:34
名 称: 嵩明县司法局2025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文号: 关键字:

嵩明县司法局2025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时间:2026-01-19 15:34
字号:[ ]

嵩明县司法局2025政府信息公开

工作年度报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和《政府信息公开年度工作报告格式》文件要求,结合嵩明县司法行政工作实际编制本报告并进行公布。报告涵盖202511日至1231日期间嵩明县司法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情况。如对本报告有疑问或者意见建议,请与嵩明县司法局办公室联系(地址:云南省昆明市嵩明县西片区一号路中段,邮编:651700,电话:0871-67911178,传真:0871-67911178,电子邮箱:smsfjxx@163.com)。

一、总体情况

2025年,嵩明县司法局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及二十届四中全会精神,全面落实《条例》要求和省、市、县政务公开工作部署,秉持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原则,将政府信息公开与司法行政主责主业深度融合,以公开促规范、以公开提效能、以公开优服务,推动公开工作规范化、精细化、便民化水平持续提升。

(一)主动公开提质增效

紧扣司法行政核心职能,聚焦群众急难愁盼问题,明确公开重点领域。全年通过嵩明县政府门户网站累计主动公开各类政府信息193条,其中包括通知公告信息3条,嵩明企业名片集信息1条,嵩明法治资源库信息30条,美丽嵩明信息10条,嵩明新闻信息148条,公益视频信息1条。公开的信息主要通过文字+图片、短视频等多种相结合形式,极大地提升信息传播力和可读性。

(二)依申请公开规范办理

2025年,嵩明县司法局进一步健全接收登记审核办理答复归档全流程工作机制,畅通政府网站、政务邮箱、书面申请等多元受理渠道。明确专人负责申请处理,严格落实分类处置、限时办结要求,对申请内容进行精准研判,规范使用答复文书格式。嵩明县司法局未接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未出现因依申请公开被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的情况。

(三)政府信息管理持续强化

完善主要领导负总责、分管领导具体抓、办公室统筹协调、各科室分工协作的工作格局,动态调整政务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明确各岗位职责清单。建立健全政府信息发布审查机制,高度重视保密审查工作,强化制度保障,确保公开信息依法、及时、全面、准确和合理。全年未发生涉密信息外泄情况。

(四)公开平台优化升级

整合线上公开渠道,优化栏目设置,指定专人对接各科室,按要求做好嵩明县政府门户网站的日常管理维护及内容更新工作,定期对发布内容进行自检自查,确保政府网站等官方网络平台内容符合信息发布要求。

(五)监督保障坚实有力

严格落实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制度,严格按照信息发布审核流程分类发布各类政府信息,加强对信息公开的监督检查,确保该项工作有序推进。加强队伍建设,定期对工作人员开展组织培训,提升业务素质能力,强化责任意识。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

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主要问题

1.公开内容深度不足:部分公开信息侧重于工作动态通报,对政策背景、决策依据、实施成效等解读不够深入,针对性和实用性有待提升。

2.公开形式创新性不够:传统文字类信息占比较高,短视频、直播解读等新媒体形式运用不足,难以满足不同群体的信息获取习惯。

3.信息公开队伍建设有待进一步加强:部分工作人员对信息公开内容的挖掘度不够,对专业知识学习的积极性不高。

(二)改进情况

1.深化公开内容建设:对照司法行政职能清单,进一步梳理公开目录,重点拓展公共法律服务、社区矫正、行政执法监督等领域信息公开深度,不断拓宽和丰富信息公开内容,发布政策文件与解读材料,增强信息实用性。建立公开内容定期评估机制,根据公众需求动态调整公开重点。

2.创新公开传播形式:创新公开专栏,将部门职能融入到日常信息公开工作当中,探索开展线上普法直播、政策问答互动等活动,提升信息传播的趣味性和覆盖面。

3.加强公开队伍建设:将政务公开培训纳入年度常态化培训计划,定期组织工作人员进行业务交流研讨,进一步提升工作人员专业素养和实操能力。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按照《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规定2025年度嵩明县司法局未收取信息处理费。


收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