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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信息公开

政府信息公开指南
政府信息公开制度

依申请公开
索引号: 015126183-202601-105754 主题分类: 县政府工作部门
发布机构:  嵩明县人民政府 发布日期: 2026-01-19 09:19
名 称: 嵩明县统计局2025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文号: 关键字:

嵩明县统计局2025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时间:2026-01-19 09:19
字号:[ ]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规定和《国务院办公厅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办公室关于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有关事项的通知》要求,现发布《嵩明县统计局2025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本年度报告中所列数据统计期限为202511日至20251231如对本年度报告有疑问和意见建议,请与县统计局办公室联系(地址:嵩明县嵩阳街道北街102号;邮编:651700;联系电话:0871-67911044

一、总体情况

主动公开情况

2025年,县统计局严格对照主动公开事项目录,坚持“应公开、尽公开、早公开”原则,聚焦统计核心业务,全年累计公开各类统计信息33条。其中,经济和社会发展相关统计信息26条,涵盖多领域发展数据;发布统计公报3条(包含经济和社会发展统计公报1常住人口主要数据公报1条、嵩明县第五次全国经济普查公报1条),全面展现县域发展态势;公开财政预决算信息2条,保障公众知情权;公示“双随机、一公开”抽查计划及涉企行政检查事项清单2条,规范执法监管公开流程。

依申请公开情况

县统计局严格遵照《嵩明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昆明市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工作规程(修订)的通知》要求,持续优化申请受理、审核、办理、答复、归档全流程工作机制。明确专人负责申请事项的登记和流转,确保申请件“件件有回音、事事有着落”。本年度共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2件,均为自然人通过网络渠道提交。经严格审核办理,其中1件按规定予以公开,1件因本机关未掌握相关信息依规答复。办理过程中,均与申请人进行了沟通衔接,充分听取诉求,做好政策解释工作,申请人对办理结果均无异议。积极处理县长热线信箱留言1,电话回访后群众满意率100%2025未发生相关行政复议、行政诉讼及投诉案件。

政府信息管理情况

一是强化信息审批,为保障公开信息的合规性与安全性,县统计局严格执行信息发布审批制度,主动公开内容需经发布科室负责人、分管领导签字审核,报县政府办审批后方可发布。二是强化源头管控,将政府信息公开要求嵌入统计业务流程,在文件起草、数据汇总阶段同步明确公开属性,对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个人隐私的信息严格审核,全年未发生信息泄露事件。三是强化档案管理,建立政府信息公开台账和档案管理制度,对主动公开信息、依申请公开案件材料等分类归档、集中保管,确保信息可追溯、可核查。

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情况

县统计局坚持以数字化转型为引领,不断优化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功能,构建线上线下联动的公开渠道体系。一是不断优化完善部门网站政府信息公开专栏,切实做到动态监管、适时更新,及时公开发布政务信息。二是完善线下公开渠道,结合“政府开放日”“统计法宣传日”等活动,组织公众走进统计局,现场解读统计工作,拉近与公众的距离。

监督保障情况

为确保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落到实处,我局持续强化监督保障机制,推动工作提质增效。一是加强组织领导,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列入局党组重要议事日程,全年召开专题会议2次,研究部署重点工作、解决难点问题。提升业务能力,组织开展政府信息公开专题培训1次,全局19干部职工参加培训,有效提升了业务水平。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

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2

0

0

0

0

0

2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1

0

0

0

0

0

1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1

0

0

0

0

0

1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2

0

0

0

0

0

2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存在的主要问题。一是公开的信息多集中在统计数据、工作动态等常见领域,对于一些专业统计方法、数据背后的经济含义解读不够深入,难以满足公众对统计信息深度了解的需求。二是解读形式单调,多以文字解读为主,未采用图解、视频等更直观生动的形式,解读可读性与传播力较弱。

(二)改进措施。一是加强对统计数据的分析和解读,通过撰写专题报告、发布解读文章等方式,为公众提供更有价值的信息。二是丰富解读呈现形式,积极运用图解、短视频等群众喜闻乐见的形式开展解读,提升解读的直观性与传播力。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2025年,县统计局无收取信息处理费的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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