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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015126183-202601-105723 主题分类: 生态环境
发布机构:  嵩明县人民政府 发布日期: 2026-01-15 09:30
名 称: 昆明市生态环境局拟审批《杨林光伏发电项目220kV送出线路工程环境影响报告表》 的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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昆明市生态环境局拟审批《杨林光伏发电项目220kV送出线路工程环境影响报告表》 的公示

发布时间:2026-01-15 09:30
字号:[ ]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的有关规定,现将拟审批的《杨林光伏发电项目220kV送出线路工程环境影响报告表》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时间为:202611520261215个工作日不含节假日

一、建设项目概况

项目名称:杨林光伏发电项目220kV送出线路工程

建设地点云南省昆明市嵩明县牛栏江镇、杨林镇

建设单位:嵩明天英新能源有限公司

建设性质:新建

环评单位:云南春榕环保技术咨询有限公司

建设内容:项目占地面积21291.19m22.1291hm2,其中永久占地3133.35m20.3133hm2,临时占地18157.84m21.8158hm2项目总投资288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35.1万元。本项目线路起于拟建220kV老余屯升压站出线构架,止于220kV余屯变电站进线构架,线路全长约16.932km(其中单回架设15.026km,双回架设1.906km);项目设置51基角钢塔,其中单回塔43基(直线23基、耐张20基)、双回塔8基(耐张8基)。

二、项目施工期主要环境影响及措施

(一)废气:项目施工期产生的扬尘通过对施工物料进行篷布覆盖、设置洒水降尘设施,加强对机械、车辆的维修保养,禁止施工机械超负荷工作,减少废气排放。

(二)废水:项目施工期输电线路施工人员租用附近民房,不设施工营地,生活污水依托民房现有污水处理系统处理;加强管理,做好机械的日常维护保养雨天应对各类机械、粉状物料进行遮盖防雨;工程施工过程严格按照划定明确的范围施工;加强施工人员管理,严禁向水体倾倒建筑垃圾、生活垃圾;施工区域设置标识标牌、拦渣设施

(三)噪声:项目主要噪声源有运输车辆、切割机等。项目施工期选用低噪声施工机械设备,并及时维修保养,加强管理。

(四)固体废物:项目施工期项目产生的土石方全部在场地内回填,不设置弃渣场,禁止乱弃渣;建筑垃圾进行集中收集、回收利用,不可回收部分集中收集后按照当地管理部门要求清运至指定地点处置,禁止与生活垃圾混合处置,禁止外排。生活垃圾设置垃圾桶收集后运至村镇生活垃圾处置点一同处置

三、项目运营期主要环境影响及措施

(一)废气:项目运营期无废气产生。

(二)废水:项目运营期输电线路无废水产生。

(三)噪声:项目运营期噪声主要为线路运行电磁可听噪声。经评估,运营期架空线路噪声对周围环境的影响可接受。

(四)固体废物:运营期产生的废弃绝缘子等废物回收处理,生活垃圾带至垃圾集中收集点妥善处置,不得随意倾倒丢弃

(五)电磁环境:项目运行期输电线路会产生电磁环境影响。线路选择时尽可能避开敏感点,本项目线路电磁评价范围内不涉及敏感点。在交叉跨越处,本线路导线与100kV500kV线路导线、地线、杆塔构件之间的最小垂直距离,需严格按照《110kV750kV架空输电线路设计规范》(GB50545-2010)及更高电压等级线路的相关设计要求执行;严格按照交叉跨越施工专项方案进行施工,确保在跨越施工(如封网、张力放线)过程中,不影响下方被跨越线路的安全运行,不因临时措施改变其电磁环境特性;合理选择导线截面积和相导线结构,降低线路的电晕;220kV输电线路在10mm冰区三角排列通过居民区导线对地高度不低于9m,在10mm冰区垂直排列通过居民区导线对地高度不低于9m,在20mm冰区三角排列通过居民区导线对地高度不低于10.5m,在20mm冰区水平角排列通过居民区导线对地高度不低于9.5m,通过非居民区导线对地高度不低于6.5m,满足220kV输电线路在通过非居民区导线对地高度不低于6.5m,通过居民区导线对地高度不低于7.5m;采用良导体的钢芯铝绞线,减小静电感应、对地电压和杂音,减小对通讯线的干扰;对工程所在地区的居民进行有关输变电工程环境保护知识的宣传和教育,消除他们的畏惧心理。

(六)生态环境:运行期定期对线路和塔基进行巡查和检修,加强运行期维护等工作人员生态环境保护宣传和教育,尤其是野生动植物保护相关知识的培训,提高生态环境保护意识,严禁猎杀兽类,严禁捕蛇、打鸟、捉蛙等捕杀野生动物行为,严禁食用野生动物(野味),不购买、不食用野生动物及制品;对前期植被恢复较差区域进行补救性生态恢复措施,通过补种乡土植物及播撒草籽相结合的方式进行,植物恢复补种物种使用乡土物种,禁止使用外来物种;定期对线路沿线高低腿塔、护坡等生态保护和水土保持措施及设施进行检查,跟踪保护与恢复效果,以便及时采取后续补救措施。

四、环评文件放置地点

昆明市生态环境局嵩明分局。(电子版与纸质版存放地点:嵩明县北部行政办公区昆明市生态环境局嵩明分局208

公众提出意见的主要方式

在本次信息公示后,公众可通过向指定地址发送电子邮件、电话、信函或者面谈等方式发表关于该项目建设的意见看法。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5个工作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杨林光伏发电项目220kV送出线路工程环境影响报告表》审批意见要求听证。

反馈方式

昆明市生态环境局嵩明分局

Emailsmxhbjjgk@163.com

电话/传真:

昆明市生态环境局嵩明分局办公室0871-67911933

昆明市生态环境局嵩明分局监督管理科0871-67910097

邮编:6517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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