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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015126183-202601-105609 主题分类: 生态环境
发布机构:  嵩明县人民政府 发布日期: 2026-01-13 09:00
名 称: 昆明市生态环境局拟审批《嵩阳北药光互补光伏发电项目(二期)环境影响报告表》 的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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昆明市生态环境局拟审批《嵩阳北药光互补光伏发电项目(二期)环境影响报告表》 的公示

发布时间:2026-01-13 09:00
字号:[ ]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的有关规定,现将拟审批的《嵩阳北药光互补光伏发电项目(期)环境影响报告表》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时间为:202611320261195个工作日不含节假日

一、建设项目概况

项目名称:嵩阳北药光互补光伏发电项目(期)

建设地点:云南省昆明市嵩明县嵩阳街道境内

建设单位:昆明梁王山高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

建设性质:新建

环评单位:云南江楚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建设内容项目占地面积562600m2总投资16285.02万元,其中环保投资269.6万元。本项目拟规划装机为交流侧50MW,直流侧59.91832MWp;共由13.60MW的光伏子方阵、83.20MW的光伏子方阵、12.90MW的光伏子方阵、32.60MW的光伏子方阵、12.250MW的光伏子方阵、12.00MW的光伏子方阵、11.60MW的光伏子方阵及31.30MW的光伏子方阵组成,采用84392块峰值功率为710Wp的单晶硅双面光伏组件、13.60MW的箱式变压器、83.20MW的箱式变压器、12.90MW的箱式变压器、32.60MW的箱式变压器、12.250MW的箱式变压器、12.00MW的箱式变压器、11.60MW的箱式变压器及31.30MW的箱式变压器、156320kW的组串式逆变器,项目建成后年平均上网电量为8172.02kW·h。本次评价不含送出线路工程及升压站建设内容。本项目通过235kV集电线路接入扩建的凤凰山220kV升压站,凤凰山220kV升压站扩建实施主体是本项目建设单位,即昆明梁王山高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凤凰山220kV升压站扩建内容纳入昆明梁王山高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承建的嵩阳北药光互补光伏发电项目(一期)工程实施。本次药业种植配套项目不纳入本次评价内容。

二、项目施工期主要环境影响及措施

(一)废气:项目施工期对施工场地和汽车行驶的路面采取洒降尘措施;施工期间剥离表土、开挖产生的待运土石方及工地内的散体材料应采取集中堆存、土工布覆盖等防护措施,防止施工中产生的尘土飞扬及废弃物、杂物飘散;土石方运输禁止超载,装高不得超过车厢板,并盖篷布,严禁沿途洒落;严格控制施工期间运输车辆的装载量,避免超载运输;运输车辆的车厢应当确保牢固、严密,严禁在装运过程中沿途抛、洒、滴、漏;运输车辆经过沿途居民点时注意控制车速,减速慢行;在黑山门散户周边区域施工时,应设置施工围挡并加强施工场地洒水降尘

(二)废水:项目施工期尽量避免雨季土石方施工,暴雨期间停止施工;建筑施工废水和施工生活污水经沉淀池进行沉淀处理后回用于其他施工工序或者洒水降尘;施工期设置一个临时旱厕,施工人员如厕废水经旱厕处理后,委托当地环卫部门定期清掏外运处理,施工结束后旱厕应予以拆除并无害化处理;严格落实水土保持措施,在光伏场区和道路区地势低处周边设置截排水沟,各沟渠末端设置临时沉淀池,施工过程中产生的初期雨水经临时截排水沟引入沉淀池沉淀处理后,一部分可回用于施工过程及场地洒水降尘,回用不完的部分再顺流至附近自然沟渠;加强管理,做好机械的日常维修保养,杜绝跑、冒、滴、漏现象。

(三)噪声:项目主要噪声源有施工机械噪声、施工车辆噪声。项目施工期选用低噪声施工设备,对产生高噪声的施工设备采取有效的减振、隔声等防护措施并加强施工设备保养和检修工作,确保施工设备正常运转;合理安排施工时间,禁止在夜间(22时至次日6时)进行建筑施工作业,确需夜间施工的,须办理相关手续,并公告周边居民;在临近黑山门散户周边施工时,采用人工开挖基础等措施来控制噪声影响;运输车辆在通过村庄路段时要减慢车速,禁止鸣笛,同时禁止在夜间运输材料。

(四)固体废物:项目施工期建筑垃圾应分类收集,能利用部分外售收购商进行回收利用,不可回收部分清运至政府部门指定的场所进行处置,禁止乱堆乱倒;施工现场设置垃圾桶对垃圾进行收集,收集后统一运至附近村庄垃圾收集点处置;施工临时旱厕粪污定期委托当地环卫清掏外运处理,施工结束后旱厕应予以拆除并无害化处理

三、项目运营期主要环境影响及措施

(一)废气:项目运营期无废气产生。

(二)废水:项目运营期太阳能光伏板清洗过程中不添加清洗剂,清洗抹布的废水在桶内沉淀后用于光伏板下方药物植物的浇灌,不得外排。

(三)噪声:项目运营期噪声主要来自箱式变压器等噪声,应选用低噪设备,加强设备日常管理和维护;加强绿化管理。

(四)固体废物:运营期产生的废光伏统一收集暂存于凤凰山220kV升压站一般固废暂存间内,由厂家或回收处理公司定期回收处置;本项目共有19台箱式变压器,每台箱式变压器均设置事故油池(单个容积 2.0m3),事故油池按照《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要求建设检修废油、废变压器油、废蓄电池等危险废物暂存于危险废物暂存间,委托有资质单位清运处置,严格执行《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危险废物收集贮存运输技术规范》(HJ2025-2012)、《危险废物转移联单管理办法》相关要求

四、环评文件放置地点

昆明市生态环境局嵩明分局。(电子版与纸质版存放地点:嵩明县北部行政办公区昆明市生态环境局嵩明分局208

公众提出意见的主要方式

在本次信息公示后,公众可通过向指定地址发送电子邮件、电话、信函或者面谈等方式发表关于该项目建设的意见看法。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5个工作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嵩阳北药光互补光伏发电项目(期)环境影响报告表》审批意见要求听证。

反馈方式

昆明市生态环境局嵩明分局

Emailsmxhbjjgk@163.com

电话/传真:

昆明市生态环境局嵩明分局办公室  0871-67911933

昆明市生态环境局嵩明分局监督管理科0871-67910097

邮编:6517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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