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运用地方政府专项债券资金收回收购存量闲置土地的征集公告
关于运用地方政府专项债券资金收回收购存量闲置土地的征集公告
为贯彻落实《自然资源部 财政部关于做好运用地方政府专项债券支持土地储备有关工作的通知》(自然资发〔2025〕45号)和《云南省自然资源厅关于做好2026年土地储备专项债券有关工作的通知》(云自然权益〔2025〕308号)要求,发挥地方政府专项债券稳经济、促发展的积极作用,更好支持运用专项债券开展土地储备工作,有效推动房地产市场高质量发展,现面向社会征集收回收购存量闲置土地,请符合条件且有意向的企业积极报名,按照政策要求充分考虑市场需求、地块条件等因素,确定拟收回意向地块和时序安排,分批纳入土地储备计划,优先申报2026年度运用地方政府专项债券资金收回存量闲置土地项目。具体公告如下:
一、征集区域
嵩明县
二、征集项目范围
1.企业无力或无意愿继续开发、已供应未开发的房地产用地;
2.其他符合收回收购条件的土地,2024年11月7日之后供应的土地不列入支持范围;
3.确有需要的新增土地储备项目。
三、征集时间
2026年1月7日—1月9日
四、征集方式
书面提交经盖章的《拟回购存量闲置和新增土地项目清单》、宗地红线图、宗地权属证明等资料原件查验,如涉及司法查封的如实提交查封情况相关资料。
五、提交地点及联系方式
提交地点:嵩明县自然资源局303办公室
联系方式: 严海霞 0871-67912919
附件 《拟回购存量闲置和新增土地项目清单》
嵩明县自然资源局
2026年1月7日
拟回购存量闲置和新增土地项目清单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