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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015126183-202512-104966 主题分类: 生态环境
发布机构:  嵩明县人民政府 发布日期: 2025-12-23 10:00
名 称: 昆明市生态环境局拟审批《碳化硅陶瓷及非金属复合材料加工销售新建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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昆明市生态环境局拟审批《碳化硅陶瓷及非金属复合材料加工销售新建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公示

发布时间:2025-12-23 1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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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的有关规定,现将拟审批的《碳化硅陶瓷及非金属复合材料加工销售新建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时间为:20251223202512295个工作日不含节假日

一、建设项目概况

项目名称:碳化硅陶瓷及非金属复合材料加工销售新建项目

建设地点云南省昆明市嵩明县杨林镇震海科创园1

建设单位:云南剑峰新材料有限公司

建设性质:新建

环评单位:云南明洲环境科技有限公司

建设内容项目总占地面积为2500m2。项目总投资53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18.3万元。项目租用已建标准化厂房进行生产生活,新建原辅料库、五金库房、修理车间、模具及铝垫板堆放区、配料混料区、干燥室等配套基础设施。新建废水、废气、固废收集处理等环保设施。项目建成后年产碳化硅制品1000t

二、项目施工期主要环境影响及措施

(一)废气:项目施工期废气主要为施工扬尘,通过采取洒水降尘,及时清理垃圾等措施处理。

(二)废水:项目施工期产生的废水主要为施工人员生活污水,施工废水经收集沉淀后回用于施工场地洒水降尘

(三)噪声:项目施工期噪声通过合理选择施工设备、合理安排施工时间处理。

(四)固体废物:项目施工期废弃包装材料可回收出售的出售给资源回收单位,不可回收部分交由环卫部门进行清运处置,生活垃圾统一收集后委托环卫部门清运处置。

三、项目运营期主要环境影响及措施

(一)废气:项目运营期切割、打磨、焊接工序产生的粉尘分别设置1台移动烟尘净化器收集处理粉尘。项目产品烧结过程中天然气燃烧产生的废气经18m排气筒DA001排出。项目破碎粉尘通过集气罩收集后进入布袋除尘器处理后,经15m排气筒DA002排出。

(二)废水:项目运营期厂区内不设食宿,工人如厕依托周边公厕,运营中无生活污水排放。项目运营期。梭式炉烧结过程的间接冷却水、磨砖废水进入沉淀循环池沉淀后循环使用,无生产废水排放。

(三)噪声:项目噪声主要来源于生产车间切割机打磨机破碎机、打砂机等生产设备运行时产生的设备噪声。通过生产车间封闭,产噪设备进行基础减震等措施处理。

(四)固体废物:项目运营期产生的废机油、废机油桶等危险废物分类收集暂存危险废物暂存库,委托有危险废物处理资质的单位外运处置,严格执行《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危险废物收集贮存运输技术规范》(HJ2025-2012)。生活垃圾收集后委托环卫部门处置。

四、环评文件放置地点

昆明市生态环境局嵩明分局。(电子版与纸质版存放地点:嵩明县北部行政办公区昆明市生态环境局嵩明分局208

公众提出意见的主要方式

在本次信息公示后,公众可通过向指定地址发送电子邮件、电话、信函或者面谈等方式发表关于该项目建设的意见看法。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5个工作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碳化硅陶瓷及非金属复合材料加工销售新建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审批意见要求听证。

反馈方式

昆明市生态环境局嵩明分局

Emailsmxhbjjgk@163.com

电话/传真:

昆明市生态环境局嵩明分局办公室  0871-67911933

昆明市生态环境局嵩明分局监督管理科0871-67910097

邮编:6517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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