昆明市生态环境局拟审批《金沙江流域昆明片区历史遗留废弃矿山生态修复示范工程项目-牛栏江流域中山峡谷区(嵩明片区)矿山生态修复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公示
昆明市生态环境局拟审批《金沙江流域昆明片区历史遗留废弃矿山生态修复示范工程项目-牛栏江流域中山峡谷区(嵩明片区)矿山生态修复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公示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的有关规定,现将拟审批的《金沙江流域昆明片区历史遗留废弃矿山生态修复示范工程项目-牛栏江流域中山峡谷区(嵩明片区)矿山生态修复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时间为:2025年12月15日至2025年12月19日(5个工作日,不含节假日)。
一、建设项目概况
项目名称:金沙江流域昆明片区历史遗留废弃矿山生态修复示范工程项目-牛栏江流域中山峡谷区(嵩明片区)矿山生态修复项目
建设地点:云南省昆明市嵩明县
建设单位:昆明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建设性质:新建
环评单位:中材地质工程勘察研究院有限公司
建设内容:项目总占地面积为1992576m2。项目总投资7530.3146万元,其中环保投资327万元。项目建设内容:
项目涉及修复历史遗留矿山24座,消除图斑56个,24座废弃矿山开采矿种为建筑石料用灰岩、石灰岩,开采方式均为露天开采。修复方案为:对各矿山进行生态修复适宜性评价,进行修复分区,结合各矿山实际情况,以项目区生态环境问题为导向,对开采边坡区和采坑等功能区采取土地平整、客土覆盖、植被配置及后期管护措施,实现修复目标。
二、项目施工期主要环境影响及措施
(一)废气:项目施工期废气通过洒水降尘、开挖土石方即时回填等措施处理。
(二)废水:项目施工期施工废水经收集后回用于施工作业面洒水降尘。
(三)噪声:项目施工期噪声通过合理选择施工设备、合理安排施工时间处理。
(四)固体废物:项目施工期建筑垃圾回收可利用部分,不能回收利用的运至政府部门指定的建筑垃圾堆放场处置;生活垃圾收集后委托当地环卫部门定期清运处理。
三、项目运营期主要环境影响及措施
(一)固体废物:项目运营期少量肥料和农药包装废弃物经充分清洗后属于一般固废,收集后清运至附近乡镇农业废弃物回收站处置。
四、环评文件放置地点
昆明市生态环境局嵩明分局。(电子版与纸质版存放地点:嵩明县北部行政办公区昆明市生态环境局嵩明分局208室)
五、公众提出意见的主要方式
在本次信息公示后,公众可通过向指定地址发送电子邮件、电话、信函或者面谈等方式发表关于该项目建设的意见看法。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5个工作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金沙江流域昆明片区历史遗留废弃矿山生态修复示范工程项目-牛栏江流域中山峡谷区(嵩明片区)矿山生态修复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审批意见要求听证。
六、反馈方式
昆明市生态环境局嵩明分局
Email:smxhbjjgk@163.com
电话/传真:
昆明市生态环境局嵩明分局办公室 0871-67911933
昆明市生态环境局嵩明分局监督管理科0871-67910097
邮编:65170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