嵩明县财政局关于购买后勤配送服务的计划
为保障嵩明县财政局后勤配送服务的需求工作,根据《云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云南省政府集中采购目录及标准(2024年版)的通知》(云政办函〔2024〕7号)文件精神,食堂后勤配送服务属于分散采购,嵩明县财政局拟采用政府购买服务的方式,购买后勤配送服务工作,编制购买计划如下:
一、项目名称
嵩明县财政局2026年后勤配送服务
二、购买主体
单位名称:嵩明县财政局
三、主要内容
嵩明县财政局食堂食材配送服务。
四、预算资金
(一)项目金额:32万元。
(二)资金来源:财政性资金。
五、承接标准
供应商应当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令第102号《政府购买服务管理办法》第七条规定要求。
六、目标要求
按照办公室的安排,按质按量按时完成食堂每日食材配送工作,主要包含米、面、油、蔬菜、肉、蛋、奶等。
七、购买方式
根据《云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云南省政府集中采购目录及标准(2024年版)的通知》(云政办函〔2024〕7号)文件规定,集中采购机构采购项目及部门集中采购项目之外属于分散采购,单项或批量金额在60万元(不含)以下的项目,不属于政府采购范围,由嵩明县财政局按照内控、财务制度执行。米、油、调料等可由配送方委托第三方供货方配送。
八、资金支付方式
按照签订购买服务协议内容支付服务费用。
九、公示
公示时间自公布之日起,公示5个工作日。
嵩明县财政局
2026年12月10日
(联系方式:嵩明县财政局 0871-67911983)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