昆明市生态环境局拟审批《昆明鑫瑞涂料生产线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公示
昆明市生态环境局拟审批《昆明鑫瑞涂料生产线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公示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的有关规定,现将拟审批的《昆明鑫瑞涂料生产线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时间为:2025年12月9日至2025年12月15日(5个工作日,不含节假日)。
一、建设项目概况
项目名称:昆明鑫瑞涂料生产线建设项目
建设地点:云南省昆明市嵩明县杨林镇明鑫焦化厂厂区B栋2号厂房内
建设单位:昆明鑫瑞涂料制造有限公司
建设性质:新建
环评单位:云南明洲环境科技有限公司
建设内容:项目总占地面积为3000m2。项目总投资80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25万元。项目租用弋来顺经贸有限公司已建标准化厂房进行生产生活,设置生产车间、成品库、原料库、办公室等配套基础设施;布设涂料生产线3条,其中:水性涂料生产线1条,工业防腐涂料生产线1条,防火涂料生产线1条。新建废水、废气、固废收集处理等环保设施。项目建成后实现年产涂料5600吨生产项目,其中水性涂料2000t/a,工业防腐涂料2000t/a,防火涂料1600t/a。
二、项目施工期主要环境影响及措施
(一)废气:项目施工期废气来自生产设备和环保设施安装过程产生的废气,通过洒水降尘处理。
(二)废水:项目施工期施工人员生活污水进入园区内已建的化粪池处理达标后经罐车清运进入嵩明县第二污水处理厂处理。
(三)噪声:项目施工期噪声通过合理选择施工设备、合理安排施工时间处理。
(四)固体废物:项目施工期建筑垃圾回收可利用部分,不能回收利用的运至政府部门指定的建筑垃圾堆放场处置;生活垃圾收集后委托当地环卫部门定期清运处理。
三、项目运营期主要环境影响及措施
(一)废气:项目运营期投料、分散工序产生的颗粒物和研磨、搅拌、灌装有机废气经“布袋除尘器+四级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后经15m排气筒DA001排出。
(二)废水:项目运营期设备冲洗废水经沉淀池沉淀过滤后,回用于生产线,不外排;办公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处理达标后经罐车清运进入嵩明县第二污水处理厂处理。
(三)噪声:项目运营期噪声通过加装设备减震、厂房隔声,合理布局机械设备,加强生产管理等措施处理。
(四)固体废物:项目运营期废包装物、布袋除尘器收集下来的粉尘、不合格产品等一般固废回收可利用部分,不可回用的委托有资质单位清运处置。废机油桶、废机油、含油抹布、手套、废活性炭、过滤残渣等危险废物分类收集暂存危险废物暂存库,委托有危险废物处理资质的单位外运处置,严格执行《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危险废物收集贮存运输技术规范》(HJ2025-2012)。生活垃圾收集后委托环卫部门处置。
四、环评文件放置地点
昆明市生态环境局嵩明分局。(电子版与纸质版存放地点:嵩明县北部行政办公区昆明市生态环境局嵩明分局208室)
五、公众提出意见的主要方式
在本次信息公示后,公众可通过向指定地址发送电子邮件、电话、信函或者面谈等方式发表关于该项目建设的意见看法。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5个工作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昆明鑫瑞涂料生产线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审批意见要求听证。
六、反馈方式
昆明市生态环境局嵩明分局
Email:smxhbjjgk@163.com
电话/传真:
昆明市生态环境局嵩明分局办公室 0871-67911933
昆明市生态环境局嵩明分局监督管理科0871-67910097
邮编:65170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