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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015126183-202512-104340 主题分类: 公示公告
发布机构:  嵩明县人民政府 发布日期: 2025-12-03 15:52
名 称: 嵩明县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开庭公告(2025年第15号)
文号: 关键字: 嵩明县,仲裁,争议,劳动人事,公告

嵩明县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开庭公告(2025年第15号)

发布时间:2025-12-03 15:5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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嵩明县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于2025年12月3日受理申请人马云祥、卜景涛、李侍静、侯顺涛、李怡、徐府才因支付工资诉你单位劳动争议一案(嵩劳人仲案字〔2025〕351-356号),由于本院采用直接送达、邮寄送达均无法送达本案相关法律文书,根据《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办案规则》第二十条及《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五条之规定,现依法向你单位公告送达应诉通知书、仲裁申请书副本及开庭通知书等仲裁文书,本案自公告发布之日起30日即视为送达,答辩期和举证期为公告期满的十个工作日内。本院定于2025年1月20日(星期二)上午9时30分、下午14时00分在嵩明县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地址:云南省昆明市嵩明县水真路208号嵩明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二楼仲裁庭,联系电话:0871-67913783)开庭审理此案。请准时参加庭审,若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的,本院将依法缺席审理。

本公告公示期自2025年12月3日起至2025年12月5日止。监督联系地址:昆明市嵩明县黄龙街310号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一楼劳动人事争议院;监督联系电话:0871—67913783。

特此公告。


嵩明县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

2025年12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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