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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015126183-202511-103955 主题分类: 公示公告
发布机构:  嵩明县人民政府 发布日期: 2025-11-20 09:47
名 称: 嵩明县政务服务管理局关于比选政务服务中心照相服务的公告
文号: 关键字:

嵩明县政务服务管理局关于比选政务服务中心照相服务的公告

发布时间:2025-11-20 09:4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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嵩明县政务服务管理局关于比选政务服务中心

                                     照相服务的公告

一、基本情况

嵩明县政务服务中心位于嵩阳街道玉馨路1号,设有125个前台受理窗口、96个专网服务窗口及11个便民专窗,可办理公安、税务、社保、医保、不动产登记、婚姻登记等多领域政务服务事项,极大方便了办事企业及群众。

近年来,县政务服务中心年均办理结婚离婚登记2500余件,驾驶证换证17000余件,社保卡电子照片更新1000余件。为了更好地服务广大办事群众,降低群众办事成本,提高县政务服务中心的综合服务水平,现面向社会公开比选县政务服务中心照相服务

二、比选服务内容

为办事群众提供照相服务包括但不限于证件照拍摄、冲印照片、图片修剪、提供照片电子档等服务

三、比选要求

(一)具有独立法人资格,营业执照经营范围应包含照相服务相关内容。

(二)具备良好的商业信誉。

(三)有稳定的服务团队,具备相应的专业技术能力和服务经验。

(四)具有照相室需要专业相机、计算机及软件系统、照片打印机、灯光、背景、证件照所需的服装、穿衣镜等设施设备。

(五)收费标准应低于市场平均,建议各项收费不高于:结婚证照25元;离婚证照35元;驾驶证照15元;可免费提供社保卡电子版照片

(六)交付标准:拍摄成品符合群众办事通用标准。

(七)除照相服务外不得有其他经营活动。

)能严格遵守县政务服务中心作息时间,提供优质、高效、便捷服务,接受中心的统一管理和监督。

)照相场地位于县政务服务中心2号楼1楼,中选人须承担照相室房租131.3/月,水电、网络费用29.02/月。

)保护群众隐私,拍摄照片用途仅用于群众办事,未经办事群众授权不得进行传播

四、比选说明

此次比选由县政务服务局组织比选小组,按服务收费报价及服务能力确定中标候选人排序,选取排序第一名为中单位,本次比选服务期限为三年

五、比选材料

(一)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加盖公章);

(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

(三)收费标准报价单(加盖公章);

(四)提供服务所需设施设备清单(加盖公章);

(五)部分证件照冲印件样品及电子数据。

六、比选流程

(一)报名时间:20251127——2025121日;

(二)报名方式:将比选材料送至嵩明县嵩阳街道玉馨路1号嵩明县政务服务中心13310室;

(三)评审时间:2025122日上午1000

(四)评审方式:由评审小组对报名单位进行综合评审,确定中选单位;

(五)结果公示:中选结果将在公示栏上进行公示。

七、联系方式

联系人:陈伟波

联系电话:0871-67911069

地址:嵩明县政务服务中心133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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