嵩明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准予嵩明恒升电力工程有限公司开展劳务派遣经营的行政许可通告
发布时间:2025-11-13 14:5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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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五十七条、第六十六条及第六十七条,《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三十二条、第三十四条、第三十七条、第三十八条、第三十九条、第四十条、第四十二条、第四十四条,《劳务派遣行政许可实施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令第19号)第二条、第三条、第五条、第六条、第七条、第八条、第九条、第十条、第十一条、第十二条、第十三条、第十四条的规定,现依法准予以下公司经营劳务派遣业务:
嵩明恒升电力工程有限公司,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53012767087855XD,法定代表人黄运峰,住所云南省昆明市嵩明县嵩阳街道西街延长线下墩村公益园旁,《劳务派遣经营许可证》编号为5301270041,有效期为3年,自2025年11月7日至 2028年11月6日止。
特此通告
嵩明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5年11月13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