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政协嵩明县委员会十届五次会议第70号提案的答复
关于政协嵩明县委员会十届五次会议
第70号提案的答复
秦金华、罗晨宇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加快推进我县建成小区用电移交电网的建议》提案已收悉,现答复如下:
一、基本情况
近年来,随着我县城市化进程加速推进,新建住宅小区如雨后春笋般拔地而起。然而,即便作为新建小区,用电管理领域仍暴露出诸多乱象,用电管理不规范、用电矛盾突出等问题屡见不鲜。值得关注的是,此类问题不仅存在于新建小区,在大量已建成小区中同样普遍存在,已成为亟待解决的民生痛点。
当前,这些小区用电管理权尚未移交至电网部门,仍由物业公司实施转供电模式。在此模式下,衍生出一系列乱象:电价虚高、收费明细模糊不清、供电服务质量参差不齐,严重侵害了居民的合法权益。更令人担忧的是,由于物业公司缺乏专业的电力管理能力,加之电力设备维护保养不到位,不仅给小区电力系统埋下安全隐患,直接威胁居民生命财产安全,还极易引发电力故障,对居民日常生活造成严重干扰。
二、提案办理情况
按照轻重缓急、先易后难和严控增量的原则,通过对临电交房小区、专变总表小区、抄表到户小区、资产移交小区四类划分进行摸底排查,充分分析住宅小区电力建设的实际情况,从2023年至2027年分年度逐年实施电力改造并资产上划。
(一)摸清底数。县住建局牵头,各镇(街道)、县供电局、涉及小区电力上划开发建设单位、产权方或主管单位等负责,于2023年6月完成对县域内住宅小区电力建设情况进行整体摸排。经摸排统计,全县共有住宅小区190个,其中拆迁的小区7个,抄表到户或资产移交的65个,剩余118个小区为专变小区。
(二)制定计划。拟定2023年至2027年电力改造建设“一区一册”五年目标分解计划清单,按照2023完成15%、2024完成20%、2025年完成20%、2026年完成20%、2027年完成25%的目标,对还未完成电力产权上划的小区进行电力改造,实现抄表到户并电力上划。计划2023年改造18个、2024年24个、2025年24个、2026年24个,2027年28个。(见附件1)
(三)工作进展
1.2023年,由县住建局出资改造的15个小区和新建龙熙国际小区已完成改造并上划嵩明供电局实现“一户一表”管理。见附件2《15个小区改造工程进度表》。
2.2024年,由县住建局牵头计划改造24个小区,已于2024年5月27日招标确定了施工单位。截止到2025年6月18日,已全面开展施工,物资采购工作。其中,百货公司(秀嵩街)、农业农村局(农产品检测中心)、农业农村局子种站、运管分局、嵩阳派出所新迎路住宿区5个小区,低压电网已经改造完成,表箱已经安装,6月份安装电表后,即可上划供电局实行“一户一表”管理。另外,龙源花园小区(157户)、金叶花园小区(849户)、新嘉园小区(746户)、金地花园小区(144户)、公路分局2号住宿小区(73户)已经完成客户资产无偿移交工作,供电局对以上5个小区已经纳入“一户一表”日常运维管理。
3.2025年二季度,嵩明供电局主动邀请学府康城小区地产商进行沟通,并于6月18日开展现场安全技术评估,推动学府康城小区供配电设施资产移交工作。邀请云谷小镇地产商、物业于6月19日到供电局对接配电设施资产移交存在问题。
三、下一步工作方向
下一步,县科工信局将积极协调住建局,指导县供电局按照改造实施计划科学统筹有序推进小区电力产权上划工作。一是针对2023年后新开发建设居民住宅小区,由县供电局按照供电方案和规划设计标准严格验收工作,对符合上划条件的住宅小区在投产后按标准逐一完成抄表到户和资产上划工作;对不符合上划条件的住宅小区提出改造意见,并进行后续上划工作的指导,协调住建部门敦促开发建设单位根据要求严格执行。二是列入改造计划小区,如因现场不具备改造条件或改造费用不足等原因,未能按照年度计划积极开展电力改造及上划工作,报请县住建局适时调整改造计划,由县科工信局对该小区建设单位、产权方或主管单位下发电力改造暂缓通知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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嵩明县科学技术和工业信息化局
2025年6月23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