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对嵩明县十七届人大四次会议第117号建议的答复
关于对嵩明县十七届人大四次会议
第117号建议的答复
晏文婷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改善规范农村各类“蛛网”电路》建议已交由我局研究办理,现答复如下:
一、基本情况
2025年2月份,小街镇代表团晏文婷代表提出“改善规范农村各类“蛛网”电路”的117号建议,县科工信局高度重视并着手开展相关工作。根据县政府印发的《嵩明县通信电力线路整治三年(2021-2023)行动计划方案》的通知,方案依据《通信管道工程设计规范》(GB 50373)、《通信管道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GB 50374)、《通信线路工程设计规范》(GB 51158)、《架空光(电)缆通信杆路工程设计规范》(YD 5148)、《有线电视网络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GY 5073)、《城市有线广播电视网络设计规范》(GY 5075)、《电信基础设施共建共享技术要求第3部分:传输线路》(YD/T 2164.3)、《光纤到户(FTTH)工程施工操作规程》(YD/T 5228)、《云南省通信设施建设和保护规定》、《电力设施保护条例》、会议纪要等文件,县科工信局积极协调嵩明联通公司,根据建议内容开展整治工作。2025年6月,县科工信局、小街镇、嵩明联通公司等负责人到大桥村委会与晏文婷代表进行现场沟通,对光缆线路情况进行实地勘察和安排,以便后续对存在安全隐患的光缆线路进行整治。
二、意见建议办理情况
嵩明联通公司安排专人对大桥村委会的“蛛网”光缆线路进行实地勘察。针对光缆线路凌乱、高度不够等存在安全隐患的问题。制定整治计划,按照轻重缓急的原则进行整治。
2025年6月,嵩明联通公司对大桥村委会“蛛网”存在隐患的光缆线路进行了初步整治,采取拆除不用的线路、对凌乱线路进行捆扎等方式,消除了安全隐患。
三、下一步工作方向
下一步,县科工信局将高度重视,加强领导。继续协调辖区运营商,按照《嵩明县通信电力线路整治行动方案》的要求开展通信电力线路整治工作,对存在安全隐患的“蛛网”光缆线路开展持续的整治工作。
感谢您对县科工信局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联系人及电话:张*平,0871-67912489)
嵩明县科学技术和工业信息化局
2025年6月25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