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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015126183-202510-103174 主题分类: 公示公告
发布机构:  嵩明县人民政府 发布日期: 2025-10-28 11:11
名 称: 嵩明县妇幼健康服务中心2024年度部门决算
文号: 关键字: 支出,预算,决算,财政拨款,元

嵩明县妇幼健康服务中心2024年度部门决算

发布时间:2025-10-28 11:11
字号:[ ]

监督索引号53012700236300201000

嵩明县妇幼健康服务中心2024年度部门决算

目录

第一部分 单位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单位基本情况

三、重点工作概述

第二部分 2024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项目支出决算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十、财政拨款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

十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情况表

第三部分 2024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四、单位绩效自评情况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六、相关口径说明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单位概况

一、主要职能

(一)主要职能

县级妇幼保健机构的主要职责是为县域内妇女儿童提供全周期、全方位的健康服务,涵盖保健、医疗、公共卫生管理等核心领域。

(一)妇幼保健服务

1、提供妇女保健:包括婚前保健、孕前保健、孕期保健、产后保健、更年期保健等全程服务。

2、开展儿童保健:涵盖新生儿保健、婴幼儿保健、学龄前儿童保健,包括生长发育监测、营养指导、心理行为发育评估等。

3、推进生殖健康服务:提供避孕节育指导、不孕不育咨询、生殖道感染防治等服务。

(二)医疗诊疗服务

1、承担妇产科常见疾病、疑难病症的诊断治疗,以及正常分娩、高危孕产妇救治工作。

2、开展儿科、新生儿科常见病、多发病诊疗,负责新生儿危重症救治与转运。

3、提供妇科、产科、儿科相关的手术治疗、急诊急救服务。

(三)公共卫生管理与指导

1、落实国家妇幼健康政策,制定县域妇幼健康工作规划并组织实施。

2、指导乡镇卫生院、村卫生室开展妇幼保健工作,进行业务培训与技术支持。

3、开展妇幼健康监测与统计,包括孕产妇死亡率、婴儿死亡率等核心指标监测,以及出生缺陷综合防控。

四)健康教育与科普宣传

1、面向公众开展妇幼健康知识宣传,包括孕期保健、科学育儿、生殖健康、避孕节育等内容。

2、组织健康讲座、咨询活动,制作传播妇幼健康科普材料,提升群众健康素养。

五)其他相关职责

1、承担辖区内妇幼保健相关的项目实施,如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中的妇幼保健任务。

2、接受上级妇幼保健机构的业务指导,参与妇幼健康相关的科研与学术交流。

3、协助卫生健康行政部门开展妇幼健康监督、考核评估等工作。

二、单位基本情况

(一)机构设置情况

我单位共设置5个内设机构,包括:孕产保健部、妇女保健部、计划生育技术服务部、儿童保健部、后勤保障部。

我单位为基层预算单位,无下属单位。

(二)决算单位构成

我单位作为嵩明县卫生健康局二级预算单位纳入2024年度部门决算编报范围。

)单位人员和车辆的编制及实有情况

我单位2024年末编制内实有人员59人。包括财政拨款开支经费的公务员0人,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人员0事业管理人员和专业技术人员57人,机关和事业工人2;经费自理人员0

我单位2024年末其他人员48人。包括财政拨款开支经费的人员0人;经费自理人员48人。

年末尚未移交养老保险基金发放养老金的离退休人员共计0人(离休0人,退休0人)。年末由养老保险基金发放养老金的离退休人员27人(离休0人,退休27人)。

车辆编制1辆,在编实有车辆1超编0辆。

三、重点工作概述

1、保健与临床紧密结合

坚持“以保健为中心、以保障生殖健康为目的,保健和临床相结合,面向群体、面向基层和预防为主”的妇幼卫生工作方针,狠抓基层妇幼保健工作的同时,不断加强自身建设,拓展临床诊疗服务项目,提高临床服务能力。新增全自动血液分析仪、彩色多普勒超声诊断仪、超声骨密度仪、生物刺激反馈仪、胎儿监护仪、视力筛查仪等大型设备,建立完善医院电子信息系统,为临床业务开展提供必要保障。新开设儿童口腔门诊、中医科门诊,为妇女儿童提供便捷服务。加强技术队伍建设,鼓励技术人员积极参加上级业务部门组织的培训班、各类专业函授、业务讲座、到上级医院进修学习,不断提高医护人员的整体素质,提高业务技能。加强医疗安全质量管理,让广大患者满意放心。

2、加强基层妇幼健康服务管理

根据国家、省、市级各项目工作规范和指标要求,进一步完善和确定目标任务,细化工作内容和考核标准,逐级签订《妇幼健康工作目标管理责任书》,明确任务,压实责任。加大对基层的培训、指导和考核力度,及时发现存在问题,及时采取有效措施改进1-12月共组织召开妇幼健康服务项目例会暨业务培训共14次,累计培训1000人次(其中:市级3人次,县级193人次,乡级398人次,村级406人次)。下乡指导105天,累计下乡人次共1470人次。

3、强化母婴安全责任落实

由县卫生健康局牵头建立县-乡妇幼保健辖区管理对口包保机制,负责协调、指导、推进全县母婴安全保障工作中的困难问题,并督促各责任单位抓好各项工作整改落实,县妇幼健康服务中心班子成员为各包保工作组具体责任人,除年度常规工作督导(每季度开展1次)以外,每周了解各级医疗机构孕产妇分级管理、转诊救治动态管理情况。督促村医及时发现孕妇,及时追踪建册,规范进行产后访视。各镇卫生院、县级医院及民营医院严把产检质量关,重点加强高危妊娠分级管理和专案管理,做好信息登记上报,强化母婴安全责任落实,落实孕情报告制度,及时反馈孕情及早建册管理。强化危重孕产妇和危重患儿抢救技能培训,提高抢救能力。落实危重孕产妇和危重患儿抢救补助,以杜绝危重孕产妇和儿童因政策因素、经济因素、社会因素等导致的死亡。全年有孕产妇3696人,活产3734人,系统管理产妇3459人,系统管理率92.64%,产后访视3694人,产后访视率98.93%,产前筛查3633人,产前筛查率98.30%;筛查橙色及以上高危产妇750人,高危产妇筛出率20.29%,高危产妇筛查覆盖率及管理率100.00%,实现全年孕产妇零死亡。发生危急孕产妇抢救35人,抢救成功35人,抢救成功率100.00%,无孕产妇死亡发生。危重孕产妇全年救助9人,救助资金使用8.1452万元;危重患儿救助41人,救助资金使用28.1014万元。

4、加强儿童健康管理服务

继续开展以居住地为主的儿童健康管理和定期体检、0-6岁儿童眼保健、0-6岁儿童孤独症筛查、新生儿先天性心脏病筛查、高危儿童的筛查随访等工作,规范服务流程,提高服务质量,确保儿童死亡率得到有效控制。全年0-6岁儿童实有25107人,健康管理23765人,管理率94.65%;0-3岁儿童实有8189人,系统管理7830人,系统管理率95.62%。0-6岁儿童眼保健和视力检查23765人,筛查覆盖率94.65%,6岁组视力不良检出率6.87%;0-6岁儿童孤独症筛查23765人,筛查率为94.65%,初筛阳性复筛率及录入率均为100.00%;助产机构活产2295人(含家、途中分娩7人),新生儿先天性心脏病筛查2296人,筛查率为100.04%,初筛阳性52人,初筛阳性率2.27%,初筛阳性儿童心超检查率100.00%。

5、加强出生缺陷综合防治

整合婚前医学检查、免费孕前优生健康检查、增补叶酸、产前筛查和新生儿疾病筛查、新生儿先天性心脏病筛查等项目资源,建立运行规范、服务顺畅、简洁高效的出生缺陷三级防治工作模式和管理机制。结婚登记3220人,完成免费婚检3208人,婚检率99.63%;完成免费叶酸增补2568人。辖区助产机构围产儿2305例,出生缺陷儿发生64例,出生缺陷发生率为277.66/万。辖区3734人,新生儿遗传代谢性疾病筛查3727人,筛查率99.81新生儿听力筛查3727人,筛查率99.81%。规范开展地中海贫血筛查,共筛查1702对,其中电泳检测77对,基因检测20对,检出地贫基因携带者16人,阳性病例均有专人负责追踪随访管理。

6、加强《出生医学证明》管理

严格按照国家、省、市相关文件要求,严格证、章分开管理,严禁空白证上盖章,空白证件由专人专柜上锁管理。辖区助产机构均已安装人脸识别系统,分别在产妇入院时、《出生医学证明》签发两个时段进行身份识别,规范签发出生医学证明。每季度对助产机构进行签发质控一次,及时发现存在问题并督促整改;在全县开展出生证管理专项工作督导3次,无违规违法情况发生。1-12月机构活产2288人,全年使用2424份,其中首次签发出生医学证明2314份,首次签发率101.14%,换发24份,补发77份,机构外分娩签发2份,共发生废证7份,废证发生率0.29%。

7、加强预防“三病”母婴传播工作

严格按照省市级下达的任务和指标要求,切实加强管理,把预防“三病”母婴传播工作与常规妇幼保健工作有机结合,实行首诊负责制,做到“逢孕必检、首诊负责、逢阳干预”,关注、管理重点人群,进一步加大宣传、培训督查力度,及时发现问题及时督促整改。2024年孕产妇检测6113人,其中孕妇检测3822人,孕12+6周前检测3667人,孕妇孕早期检测率95.92%,孕期配偶检测3239人,孕期配偶检测率84.75%;住院分娩产妇2291人,检测2291人,孕期产妇检测率100.00%,无产时检测,孕12+6周前检测2131人,产妇孕早期检测率93.06%产妇配偶检测2091人,产妇配偶检测率91.27%;全年孕产妇检出HIV阳性1人(分娩1人),HIV阳性检出率0.03%,梅毒阳性检出17人(分娩12人),梅毒阳性检出率0.44%,乙肝阳性检出65人(分娩47人),乙肝阳性检出率1.70%,“三病”阳性检出孕产妇及所生儿童均按规范进行100.00%治疗、随访管理,全年艾滋病、梅毒、乙肝母婴传播率均为0。2024年1月至12月结婚登记3220人,婚检人群咨询检测3208人,检测率为99.63%,婚检人群中检出HIV阳性8人,阳性检出率0.25%;检出梅毒阳性10人,阳性检出率0.31%。

8、认真开展免费避孕药具服务和计划生育技术服务

按照国家、省、市免费避孕药具和计划生育技术服务规范要求,切实做好产后及人工流产后即时落实高效避孕节育措施的落实,有效避免非意愿妊娠的发生,降低人工流产率。严格避孕药具仓储管理,科学合理编制需求计划,开展免费避孕药具不良反应监测。全县使用免费口服避孕药261人(412盒),使用外用栓、凝胶、膜139人(1515盒),使用避孕套5175147450只,放置宫内节育器1677例,其中免费1235例取出宫内节育器2497例,其中免费取环1967例。避孕药具使用率81.00%,随访率87.00%,有效率100.00%。

9、认真做好两癌筛查工作,促进妇女生殖健

县妇健中心积极组织开展35-64岁适龄妇女宫颈癌和乳腺癌普查普治工作。全年宫颈癌筛查12315人,筛查任务完成率97.35%,细胞学筛查异常360人,其中癌前病变19人,确诊宫颈癌3人;乳腺癌筛查10943人,筛查任务完成52.00%,筛出异常78人,其中乳腺癌确诊9人,治疗9人,所有筛查出异常的患者,均进行了追踪随访,随访率、治疗率均为100.00%。

10、加强托幼机构卫生保健管理

托幼机构是儿童集体生活的重要场所,加强托幼机构卫生保健工作的管理与监督,提高托幼机构卫生保健工作质量,预防和减少疾病发生,确保集体儿童身心健康成长。全年管理托幼机构95所,组织召开托幼机构卫生保健工作例会一期,培训人数达117人;督导托幼机构95所,督导覆盖率100.00%,幼儿园卫生保健合格证评审31所,无新开办幼儿园招生前卫生保健评价,截止2024年取得合格证65所,托幼机构卫生保健合格证占比为68.42%。在园儿童进行健康体检95所,在园儿童15004人,体检14898人,健康体检率达99.29%,入园体检4504人,入园体检率为100.00%。对77所幼儿园的9858名儿童进行体质监测,全县进行体质监测的幼儿园占比达81.05%。

11、认真开展“三网监测”及妇幼卫生信息管理工作

按照“三网监测”方案要求,认真开展孕产妇死亡、5岁以下儿童死亡和出生缺陷监测工作。每季度对辖区医疗机构进行质控,并与疾控、公安、民政核对出生、死亡数据,发现问题及时反馈,确保统计数据准确、真实。进一步加强妇幼卫生信息资料的收集、整理、统计、分析、上报工作,认真做好质量控制,及时反馈信息。建立及时、准确的报告及评审制度,每月收集监测资料,及时组织开展补漏调查。组织召开孕产妇死亡及儿童死亡评审会议,认真分析影响妇女、儿童健康状况的因素,为上级部门制定有效的干预措施提供决策依据。

第二部分 2024年度部门决算表

(详见附件)

(一)嵩明县妇幼健康服务中心2024年没有政府性基金收入,也没有使用政府性基金安排的支出,故《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为空表。

(二)嵩明县妇幼健康服务中心2024年没有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也没有使用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安排的支出,故《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为空表。

(三)嵩明县妇幼健康服务中心为下级单位,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由上级部门公开,故2024年度《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情况》为空表。

(四)嵩明县妇幼健康服务中心下级单位,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由上级部门公开,故2024年度《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为空表。

第三部  2024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嵩明县妇幼健康服务中心2024年度收入合计33479050.88。其中:财政拨款收入12398286.74,占总收入的37.03%;上级补助收入0.00,占总收入的0.00%;事业收入21080764.14元(含教育收费0.00元),占总收入的62.97%;经营收入0.00,占总收入的0.00%;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00,占总收入的0.00%;其他收入0.00,占总收入的0.00%。

与上年相比,收入合计减少1214516.85元,下降3.50%。其中:财政拨款收入减少1421089.03元,下降10.28%;无上级补助收入;事业收入增加206572.18元,增长0.99%;无经营收入;无附属单位上缴收入;无其他收入。主要原因2024年退休6人,人员经费减少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嵩明县妇幼健康服务中心2024年度支出合计31642813.56。其中:基本支出29289922.04,占总支出的92.56%;项目支出2352891.52,占总支出的7.44%;上缴上级支出0.00,占总支出的0.00%;经营支出0.00,占总支出的0.00%;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0.00,占总支出的0.00%。

与上年相比,支出合计增加914810.79元,增长2.98%。其中:基本支出增加1296237.57元,增长4.63%;项目支出减少381426.78元,下降13.95%;无上缴上级支出增加0.00元,增长0.00%;无经营支出;无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主要原因一是正常增加在职人员工资和五险一金;二是退休年金记实增加651135.56元;三是2024年上级下达项目经费减少。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24年度用于保障嵩明县妇幼健康服务中心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29289922.04其中: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21760248.61元,占基本支出的74.29%;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公用经费7529673.43元,占基本支出的25.71%。

(二)项目支出情况

2024年度用于保障嵩明县妇幼健康服务中心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2352891.52其中:基本建设类项目支出0.00元。

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经费807332.78元,主要用于免费“两癌”筛查乡村医生宣传动员费、危重孕产妇和危重患儿抢救补助;妇幼保健机构设备购置项目经费1319600.04元,主要用于专用医疗设备和通用设备购置。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嵩明县妇幼健康服务中心2024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2398286.74,占本年支出合计的39.18%。与上年相比减少1421089.03元,下降10.28%,完成年初预算的112.40%主要原因:一是退休年金记实增加651135.56元;二是专用设备购置项目支出减少2000000.00元。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分功能分类科目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2.外交(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3.国防(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4.公共安全(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5.教育(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6.科学技术(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7.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8.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2276493.84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18.36%,完成年初预算的144.44%主要用于在编人员基本养老保险、职业年金、基本医疗保险、公务员医疗补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缴费造成预决算差异的主要原因:增加退休年金记实缴费预算支出 ;二是增加2015年至2022年度失业保险缴费预算支出

9.卫生健康(类)支出9116137.90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73.53%,完成年初预算的108.52%主要用于机构正常运转所需经费(在编人员工资和公用经费)造成预决算差异的主要原因是2024年基本和重大公共卫生服务项目预算经费增加

10.节能环保(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11.城乡社区(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12.农林水(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13.交通运输(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14.资源勘探工业信息等(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15.商业服务业等(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16.金融(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17.援助其他地区(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18.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19.住房保障(类)支出1005655.00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8.11%,完成年初预算的95.43%主要用于缴交在编人员住房公积金造成预决算差异的主要原因是2024年退休6人,住房公积金支出减少

20.粮油物资储备(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21.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22.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23.其他(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24.债务还本(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25.债务付息(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26.抗疫特别国债安排(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四、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24年度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中,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年初预算为25000.00元,决算为5047.5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20.19%;支出决算较上年增加5047.50元,上年无此项支出。

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决算为0.00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0.00%;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决算为0.00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0.00%;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年初预算为25000.00,决算为5047.50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100.00%,完成年初预算的20.19%;公务接待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决算为0.00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0.00%

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较上年增加0.00元,上年无此项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决算较上年增加0.00元,上年无此项支出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较上年增加5047.50元,上年无此项支出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较上年增加0.00元,上年无此项支出;具体是国内接待费支出决算0.00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决算0.00元),较上年增加0.00,上年无此项支出;国(境)外接待费支出决算0.00元,较上年增加0.00元,上年无此项支出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4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年初预算为25000.00,支出决算为5047.50,完成年初预算的20.19%支出决算较上年增加5047.50元,上年无此项支出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预算为0.00,决算为0.00;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预算为0.00,决算为0.00;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预算为25000.00,决算为5047.50,完成年初预算的20.19%;公务接待费支出预算为0.00,决算为0.002024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小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2024年嵩明财力紧张,财政部门未审核拨付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增加0.00上年无此项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决算增加0.00上年无此项支出;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增加5047.50上年无此项支出;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增加0.00上年无此项支出,具体是国内接待费支出决算0.00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决算0.00元),较上年增加0.00元,上年无此项支出;国(境)外接待费支出决算0.00元,较上年增加0.00元,上年无此项支出2024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增加的主要原因2024年嵩明财力紧张,财政部门未审核拨付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实物量的具体情况

1.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

2.购置车辆0辆。开支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1辆。主要用于开展妇幼健康工作所需车辆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

3.安排国内公务接待0批次(其中:外事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其中:外事接待人次0人)。安排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

(三)需要说明的事项

不存在需要说明的事项。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嵩明县妇幼健康服务中心2024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0.00

元,比上年增加0.00元,增长0.00%,主要原因是嵩明县妇幼健康服务中心为其他事业单位,无机关运行经费。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24年末,嵩明县妇幼健康服务中心资产总额27058841.73元,其中,流动资产21128500.33元,固定资产5815477.52元(净值),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00元,在建工程0.00元,无形资产114863.88元(净值),其他资产0.00元(净值)(具体内容详见附表)。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增加1765615.49,其中固定资产减少234479.16。处置房屋建筑物0.00平方米,账面原值0.00;处置车辆0辆,账面原值0.00;报废报损资产0项,账面原值0.00,实现资产处置收入0.00;出租房屋0平方米,账面原值0.00,实现资产使用收入0.00

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表详见附表)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24年度,单位政府采购支出总额1422360.04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1422360.04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00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00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1422360.04元,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1335360.04元。

四、单位绩效自评情况

嵩明县妇幼健康服务中心单位绩效自评情况详见附表。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嵩明县妇幼健康服务中心无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六、相关口径说明

(一)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公用经费支出

(三)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指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本文中公开的财政拨款“三公”经费相关数据是一般公共预算、政府性基金及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的相关经费,不含非财政拨款部分。

(四)本文所称财政拨款“三公”经费决算数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或单位当年通过本级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部分 名词解释

部门决算:各部门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及其履行职能情况编制,反映部门和单位所有预算收支和结余执行结果及绩效等情况的综合性年度报告,是改进部门预算执行以及编制后续年度部门预算的参考和依据。

监督索引号53012700236300201111

嵩明县妇幼健康服务中心2024年决算公开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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