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者模式
无障碍浏览

嵩明县人民政府 www.kmsm.gov.cn

政府信息公开

政府信息公开指南
政府信息公开制度

依申请公开
索引号: 015126183-202510-103052 主题分类: 财政预决算
发布机构:  嵩明县人民政府 发布日期: 2025-10-24 14:54
名 称: 嵩明县不动产登记中心2024年度部门决算
文号: 关键字:

嵩明县不动产登记中心2024年度部门决算

发布时间:2025-10-24 14:54
字号:[ ]

监督索引号53012703300700401000

嵩明县不动产登记中心2024年度部门决算

目录

第一部分 单位概况

一、主要职责

二、单位基本情况

三、重点工作概述

第二部分 2024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项目支出决算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十、财政拨款“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

十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情况表

第三部分 2024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四、单位绩效自评情况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六、相关口径说明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单位概况

一、主要职责

县不动产登记中心主要负责全县土地登记、房屋登记、林地登记、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登记等不动产统一登记服务工作。

二、单位基本情况

(一)机构设置情况

我单位无内设机构。

我单位为基层预算单位,无下属单位。

(二)决算单位构成

我单位作为嵩明县自然资源局的二级预算单位纳入2024年度部门决算编报范围。

(三)单位人员和车辆的编制及实有情况

我单位2024年末编制内实有人员5人。包括财政拨款开支经费的:公务员0人,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人员0人,事业管理人员和专业技术人员5人,机关和事业工人0人;经费自理人员0人。

我单位2024年末其他人员0人。包括财政拨款开支经费的人员0人;经费自理人员0人。

年末尚未移交养老保险基金发放养老金的离退休人员共计0人(离休0人,退休0人)。年末由养老保险基金发放养老金的离退休人员0人(离休0人,退休0人)。

车辆编制0辆,在编实有车辆0辆,超编0辆。

三、重点工作概述

1.有序开展日常不动产登记工作。2024年共颁发不动产权证7886本(其中不动产权证书5216本,不动产登记证明2670本),查封203件,解封42件,解除抵押1602件,查询档案10578次。

2.全面提升登记服务质量和水平一是开展权籍前置工作,加强数据共享,实现交房(地)即交证工作常态化,截止到目前,办理了4户业主、3个企业交房(地)即交证二是优化流程,减证便民,推出遗失补证、不动产权证书/登记证明作废公告同步进行、并行办理,助力不动产登记一次办好三是全力打造便民利企一窗受理服务窗口,二手房屋交易、登记、纳税信息跨部门实时共享。权利人通过不动产综合受理窗口申请,提交一套资料,即可办结不动产转移登记、存量商品房网签备案及缴税事项,2024年完成一窗受理、集成服务转移登记584件。四是全面开展互联网+不动产登记2024年通过互联网+不动产登记平台办理2030本不动产权证书。

3.积极稳妥解决不动产历史遗留问题。一是根据相关文件要求,对登记发证工作中遇到的历史遗留问题逐一摸排解决,已化解6个历史遗留问题小区,按户数化解率96.39%二是积极推进不动产登记难问题集中整治工作,按照一类一策原则,主动上门服务,积极协调,打通办证堵点,全力化解不动产登记难 5个棚户区改造安置房小区的不动产产权证办理渠道已打通,完成4468套棚改安置房项目首次登记,2000余套安置房源信息审核,办证工作正在有序开展。三是贯彻落实我县关于保交楼、保民生、保稳定决策部署,切实维护购房群众合法权益,畅通业主办理不动产转移登记的渠道,完成8个保交楼项目2156户、4个保交房项目1308户业主不动产权证办理。四是建立健全长效机制。将不动产登记难化解工作与登记队伍作风建设工作贯通推进,制定《不动产登记难便民措施》、《不动产登记难集中整治工作负面清单制度》等制度,实现阶段性成果与日常工作的有效衔接。进一步防风险、堵漏洞,从源头上减少和遏制群众身边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五是积极对接监狱系统开展监狱系统清理和化解不动产历史遗留问题工作六是积极做好群众的信访答复工作,解决群众的急难愁盼问题,2024年共答复办结信访件67件。

第二部分 2024年度部门决算表

(详见附件)

(一)嵩明县不动产登记中心2024年没有政府性基金收入,也没有使用政府性基金安排的支出,故《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为空表。

(二)嵩明县不动产登记中心2024年没有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也没有使用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安排的支出,故《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为空表。

(三)嵩明县不动产登记中心为嵩明县自然资源局二级单位,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情况由上级部门公开,故《2024年度单位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情况表》为空表。

(四)嵩明县不动产登记中心为嵩明县自然资源局二级单位,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由上级部门公开,故《2024年度单位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为空表。

(五)嵩明县不动产登记中心2024年没有项目支出,故《2024年度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为空表。

第三部分 2024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嵩明县不动产登记中心2024年度收入合计954940.57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954940.57元,占总收入的100.00%;无上级补助收入;无事业收入;无经营收入;无附属单位上缴收入;无其他收入。

与上年相比,收入合计增加37011.85元,增长4.03%。其中:财政拨款收入增加37011.85元,增长4.03%;无上级补助收入;无事业收入;无经营收入;无附属单位上缴收入;无其他收入。主要原因是嵩明县不动产登记中心2024年有人员减少,缴纳减少人员职业年金导致财政拨款收入增加。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嵩明县不动产登记中心2024年度支出合计954940.57元。其中:基本支出954940.57元,占总支出的100.00%;无项目支出;无上缴上级支出;无经营支出;无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

与上年相比,支出合计增加37011.85元,增长4.03%。其中:基本支出增加81861.85元,增长9.38%;项目支出减少44850.00元,下降100.00%;无上缴上级支出;无经营支出;无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主要原因是嵩明县不动产登记中心2024年有人员减少,缴纳减少人员职业年金导致基本支出增加,本单位2024年无项目支出,故较上年减少。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24年度用于保障嵩明县不动产登记中心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954940.57元。其中: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945651.60元,占基本支出的99.03%;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公用经费9288.97元,占基本支出的0.97%。

(二)项目支出情况

2024年度用于保障嵩明县不动产登记中心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0.00元。其中:基本建设类项目支出0.00元。

2024年度本单位无项目支出。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嵩明县不动产登记中心2024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954940.57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100.00%。与上年相比增加37011.85元,增长4.03%,完成年初预算的95.95%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分功能分类科目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预算。

2.外交(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预算。

3.国防(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预算。

4.公共安全(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预算。

5.教育(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预算。

6.科学技术(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预算。

7.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预算。

8.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149962.27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15.70%,完成年初预算的177.39%主要用于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和职业年金缴费支出;造成预决算差异的主要原因是2024年我单位有人员减少,缴纳减少人员单位部分职业年金导致决算超过预算。

9.卫生健康(类)支出59912.33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6.27%,完成年初预算的62.37%主要用于职工医疗保险缴费支出;造成预决算差异的主要原因是2024年我单位有人员减少,导致支出少于预算。

10.节能环保(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预算

11.城乡社区(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预算

12.农林水(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预算

13.交通运输(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预算

14.资源勘探工业信息等(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预算

15.商业服务业等(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预算

16.金融(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预算

17.援助其他地区(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预算

18.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类)支出665918.97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69.73%,完成年初预算的91.62%。主要用于本单位嵩明县不动产登记中心的机构正常运转的人员和办公支出;造成预决算差异的主要原因是2024年我单位有人员减少,导致支出少于预算。

19.住房保障(类)支出79147.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8.29%,完成年初预算的90.13%。主要用于本单位职工的住房公积金缴费支出;造成预决算差异的主要原因是2024年我单位有人员减少,导致支出少于预算。

20.粮油物资储备(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预算

21.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预算

22.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预算

23.其他(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预算

24.债务还本(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预算

25.债务付息(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预算

26.抗疫特别国债安排(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预算

四、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24年度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中,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年初预算为600.00元,决算为0.0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00%;上年无此项支出

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元,决算为0.00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0.00%;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元,决算为0.00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0.00%;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元,决算为0.00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0.00%;公务接待费支出年初预算为600.00元,决算为0.00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0.00%,完成年初预算的0.00%

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较上年增加0.00元,上年无此项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决算较上年增加0.00元,上年无此项支出;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较上年增加0.00元,上年无此项支出;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较上年增加0.00元,上年无此项支出;具体是国内接待费支出决算0.00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决算0.00元),较上年增加0.00元,上年无此项支出国(境)外接待费支出决算0.00元较上年增加0.00元,上年无此项支出。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4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年初预算为600.00元,支出决算为0.0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00%支出决算较上年增加0.00元,上年无此项支出。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年预算为0.00元,决算为0.00元;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年预算为0.00元,决算为0.00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年预算为0.00元,决算为0.00元;公务接待费支出年预算为600.00元,决算为0.00元。2024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小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2024年我单位未发生公务接待,未产生公务接待费。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增加0.00元,上年无此项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决算增加0.00元,上年无此项支出;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增加0.00元,上年无此项支出;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增加0.00元,上年无此项支出具体是国内接待费支出决算0.00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决算0.00元),较上年增加0.00元,上年无此项支出国(境)外接待费支出决算0.00元较上年增加0.00元,上年无此项支出。2024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上年对比无变化,主要原因是未发生“三公”经费支出。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实物量的具体情况:

1.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

2.购置车辆0辆。开支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0辆。

3.安排国内公务接待0批次(其中:外事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其中:外事接待人次0人)。安排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

(三)需要说明的事项

不存在需要说明的情况。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嵩明县不动产登记中心2024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0.00元,比上年增加0.00元,主要原因是嵩明县不动产登记中心为事业单位,2024年无机关运行经费。与上年相比无变化。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24年末,嵩明县不动产登记中心资产总额40896.55元,其中,流动资产33.27元,固定资产40863.28元(净值),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00元,在建工程0.00元,无形资产0.00元(净值),其他资产0.00元(净值)(具体内容详见附表)。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减少409961.11元,其中固定资产减少2990.04元。处置房屋建筑物0.00平方米,账面原值0.00元;处置车辆0辆,账面原值0.00元;报废报损资产0项,账面原值0.00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0.00元;出租房屋0.00平方米,账面原值0.00元,实现资产使用收入0.00元。

(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表详见附表)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24年度,单位政府采购支出总额0.00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0.00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00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00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0.00元,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0.00元。

四、单位绩效自评情况

嵩明县不动产登记中心单位绩效自评情况详见附表。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嵩明县不动产登记中心2024年无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六、相关口径说明

(一)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公用经费支出。

(三)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指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本文中公开的财政拨款“三公”经费相关数据是一般公共预算、政府性基金及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的相关经费,不含非财政拨款部分。

(四)本文所称财政拨款“三公”经费决算数是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或单位当年通过本级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部门决算:各部门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及其履行职能情况编制,反映部门和单位所有预算收支和结余执行结果及绩效等情况的综合性年度报告,是改进部门预算执行以及编制后续年度部门预算的参考和依据。


监督索引号53012703300700401111

嵩明县不动产登记中心2024年度决算公开表20251024022706823


收起